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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6月22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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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19、200019 证券简称:深深宝A、深深宝B 公告编号:2017-15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等情况

 1、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7年5月15日召开的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方案为:以2016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451,620,27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送红股1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自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没有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与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1、本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51,620,276 股(其中A股总股数404,575,476股,B股总股数47,044,8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人民币,送红股1股(含税)。

 2、扣税情况说明

 A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境外战略投资者、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扣税后,每10股派0.35元;持有非首发前限售股、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先按每10股派0.5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注。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需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B股非居民企业投资者、持有限售股份的个人扣税后每10股派 0.35元;持有无限售股份的境内(外)个人先按每10股派现金0.5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注。

 【注:根据先进先出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向B股股东派发红利的股息折算汇率按照股东大会决议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即2017年5月16日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港币的中间价(港币:人民币=1:0.8833)折合港币兑付,未来代扣B股个人股东需补缴的税款参照前述汇率折算。

 3、权益分派前本公司总股本为451,620,276股,权益分派后总股本增至496,782,303股。其中:

 (1)权益分派前公司A股总股本为404,575,476股,本次送股A股股份总额40,457,547股,权益分派后公司A股总股本增至445,033,023股;

 (2)权益分派前公司B股总股本为47,044,800股,本次送股B股股份总额4,704,480股,权益分派后公司B股总股本增至51,749,280股。(具体以权益分派实施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下发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1、本次权益分派A股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6月27日,除权除息日为:2017年6月28日。

 2、本次权益分派B股最后交易日为:2017年6月27日,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6月30日,除权除息日为:2017年6月28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1、截止2017年6月2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A股股东;

 2、截止2017年6月30日(最后交易日为2017年6月2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B股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A股本次所送股于2017年6月28日直接记入股东A股证券账户;B股本次所送股于2017年6月30日直接记入股东B股证券账户。在送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股总数与本次送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7年6月2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B股股东的现金红利于2017年6月3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托管银行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如果B股股东于2017年6月30日办理股份转托管的,其现金红利仍在原托管证券公司或托管银行处领取。

 六、本次A股所送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7年6月28日;B股所送的可流通股份起始交易日为2017年7月3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

 注:具体以权益分派实施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下发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八、本次实施送股后,按公司新股本496,782,303股摊薄计算,2016年度公司每股净收益为0.1945元。

 九、其他事项说明

 B股股东中如果存在不属于境内个人股东或非居民企业但所持红利被扣所得税的情况,请于2017年 7 月17日前(含当日)与公司联系,并提供相关材料以便进行甄别,确认情况属实后公司将协助返还所扣税款。

 十、咨询机构

 联系部门: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学府路科技园南区软件产业基地4栋B座8层

 联系人:李亦研、黄冰夏

 联系电话:0755-82027522

 传真电话:0755-82027522

 十一、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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