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及金额:项目工程合同,估算价格为人民币15,054.08万元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
如项目在本年度内顺利实施并产生一定数额的产值,本合同的执行将对公司2017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近期,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凯胜园林市政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胜园林”)签订了《保方寺公园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合同》,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合同标的为保方寺公园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估算价格人民币15,054.08万元,工程地址为: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工程承包范围为:包括保方寺公园景观、水上城市故事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两中心”绿化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等。项目建设期18个月。
(二)合同当事人情况
协议签署方分别为:发包人:永州市经济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包人:浙江凯胜园林市政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北京东方利禾景观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1、凯胜园林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系实施本项目的联合体牵头人。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大道商务中心十一号办公楼191室
公司经营范围: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与施工;园林绿化服务;湿地景观工程设计、施工、养护;道路管网设施、园林古建筑工程、城市道路照明工程、公路工程、城市雕塑及工艺美术工程的设计与施工;水污染防治工程设计、施工;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设计、施工;污染修复工程设计与施工;河道整治、水体修复、淤泥处理工程的设计、施工;水利水电工程的设计、施工;文化旅游项目的规划、设计;建筑工程施工;建筑装饰工程的设计、施工;生态环境修复与治理工程的技术研发、应用、转让;园艺作物的研发、培育与销售;园艺技术研发与推广;工程咨询服务;城市规划;房地产开发。
2、北京东方利禾景观设计有限公司,系实施本项目的联合体成员。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104号楼6层607
经营范围:文艺创作;工程勘察设计;经济贸易咨询;产品设计;工程技术咨询。
3、永州市经济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系项目发包人。
4、合同发包人、联合体成员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合同主要条款
保方寺公园EPC项目经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永发改投[2016]251号文批准建设,估算价格为人民币15,054.08万元,工程地址为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工程承包范围为:包括保方寺公园景观、水上城市故事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两中心”绿化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工程项目建设期18个月。
主要技术来源:建筑专业提供的绿化景观、水上城市故事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两中心”方案及施工设计图纸,国家、住建部和当地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
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订立地点为湖南省永州市。
三、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对上市公司本年度以及未来各会计年度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和净利润等的影响
如项目在本年度内顺利实施并产生一定数额的产值,本合同的执行将对公司2017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由于工程项目建设期18个月,合同估算价格15,054.08万元人民币,该项目将对公司以后建设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的影响
对公司业务独立性无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履行合同而与合同对方形成依赖。
(三)其他影响
凯胜园林将以此为契机,继续加大在园林、建筑领域的资源投入和市场开拓力度。
四、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在本项目中,凯胜园林作为项目的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项目的实施,主要承担项目融资、建设、财务等相关商业风险。
特此公告。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