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16年6月21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美光先生的通知,赵美光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并将部分股份再次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份解质及重新质押情况
近日,赵美光先生将其质押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30,4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及质押给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100,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之后,赵美光先生将其持有的140,26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67%)在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新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进行融资,本次交易回购期限为两年。
二、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止本公告之日,赵美光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15,865,9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27%,赵美光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18,012,591股;本次办理股份质押后,赵美光先生累计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212,132,5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98.27%,占公司总股本的29.74%。
三、风险提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美光先生以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为其个人融资提供质押担保,若其未完全履行相关融资合同的债务,该部分股份存在被处置的可能,进而影响公司的股权结构。
特此公告。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