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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6月22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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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声明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招股意向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意向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www.cninfo.com.cn)。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招股意向书摘要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和术语具有如下含义:

 ■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节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的“风险因素”部分,并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一、发行数量及发行主体

 本次拟由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不超过2,500万股,且公开发行股票的总量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公司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最终数量由公司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共同确定。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全部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投资项目等一般用途。

 二、股份锁定及限售承诺

 本次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一)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沈新芳(亦为公司董事)、沈新芳之子沈晓宇(亦为公司董事、总经理)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期间发行人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则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本人所持东尼电子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其他有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规定并同时满足下述条件的情形下,如本人拟减持所持有的东尼电子上市前已发行的股票(以下简称“公司老股”),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1、减持前提:不对东尼电子的控制权产生影响,不存在违反本人在东尼电子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的情况。

 2、减持价格:不低于东尼电子股票的发行价。如果因东尼电子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3、减持方式:通过大宗交易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及/或其他合法方式进行减持,但如果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公开转让股份的数量合计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的,将仅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

 4、减持数量:在其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的12个月内,其拟减持所持公司老股的数量不超过持有公司老股数量的25%;在其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的第13至24个月内,其拟减持所持公司老股数量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第13个月初其持有公司老股数量的25%。

 5、减持期限:自公告减持计划之日起六个月。减持期限届满后,若拟继续减持股份,则需重新公告减持计划。

 本人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二)吴月娟(亦为公司董事)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期间发行人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则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本人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价格。

 本人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三)新余润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机构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本机构对发行人股票的减持将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规则依法进行,并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

 (四)罗伟强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三、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根据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实现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由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四、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公司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为:

 (一)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

 1、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社会公众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根据分红规划,每年按当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的规定比例向股东进行分配;

 2、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应保持一致性、合理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目标,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利润分配具体政策

 1、利润分配的形式及顺序

 采取现金、股票或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其中,现金分红优于股票分配,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2、现金分红的条件

 公司采取现金分红时,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期现金分红可未经审计);

 (3)不存在导致无法进行现金分红的特殊情况(如确定的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

 重大资金支出指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3、现金分红的比例

 在符合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同时,公司董事会应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按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以下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当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4、公司股票股利的发放

 公司可以根据年度的盈利情况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最低现金分红比例和公司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注重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保持同步,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公司可以另行采取股票股利分配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三)利润分配的审议程序

 1、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管理层、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提出、拟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3、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4、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网络投票表决、邀请中小股东参会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5、公司年度盈利,管理层、董事会未提出、拟定现金分红预案的,管理层需就此向董事会提交详细的情况说明,包括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并由独立董事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披露;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通过现场或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批准,并由董事会向股东大会做出情况说明。

 6、公司董事会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利润分配方案及留存的未分配利润的使用计划安排或原则,公司当年利润分配完成后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应用于发展公司主营业务。

 7、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并应对年度内盈利但未提出利润分配的预案,就相关政策、规划执行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和意见。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此外,公司制定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并经201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一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七、未来股利分配的具体计划”。

 五、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由于公司在发展过程中有可能面临宏观经济或下游行业的下滑、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技术失密及技术人员流失、应收账款坏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达到预期收益等影响公司业绩的不利情形,因此公司存在业绩下滑的风险,并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以下风险。

 (一)客户集中度较高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的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为下游消费电子等行业客户或其配套加工厂商供应超微细线材,该等客户对公司产品的需求受宏观经济及终端市场需求的影响较大。同时,消费电子行业下游品牌市场集中度较高,相应造成上游原材料及零组件供应商的客户集中一般较高。2014年、2015年和2016年,公司前五大客户(按同一控制下客户的合并口径)销售占比分别为87.60%、89.47%以及75.28%,客户集中度相对较高。其中,公司对第一大客户立讯精密及其控制的企业销售占比分别为49.82%、57.52%和42.77%,占比较高。

 如未来国际、国内宏观经济环境发生不利变化,或者客户所处行业或其下游行业出现滞涨甚至下滑,则可能影响该等客户对公司产品的需求量,公司经营业绩尤其是短期经营业绩将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二)人工成本上升导致的风险

 2014年、2015年和2016年,公司各期末员工人数分别为191、265人和330人,公司整体用工需求伴随着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大相应增长。2015年起,受公司产销规模扩张及用工季节性特征的影响,公司还通过劳务外包的方式补充了工人数量,以保障生产经营正常开展。

 人力资源成本具有一定刚性,且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工资水平的不断提升以及社会保障政策的完善,公司人力资源成本将呈上升趋势。若公司不能通过技术进步、提高自动化水平等途径提高产品附加值和经营效率,以抵消人工成本的上升,则可能对公司盈利能力及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2014年、2015年和2016年,原材料成本占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分别为85.62%、81.02%和77.98%,是主营业务成本的的主要构成。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纯铜线及含银合金线的采购价格呈现稳中有降的趋势,公司经过多年的生产经营也已经建立相对完善的供应商管理体系,但如未来原材料价格出现大幅波动,则可能造成公司经营业绩出现相应波动。

 (四)技术风险

 1、技术失密风险

 公司超微细合金线材及金刚石切割线产品的生产依赖于公司特有的设备及生产工艺,该等技术储备系基于公司对下游客户所处行业及产品需求的深刻理解,通过自身不断研发改良后所形成,亦是保持公司产品竞争优势的基础。

 公司在研发、采购、生产等环节建立了严格的技术保密制度并有效执行,同时与相关人员签署了保密协议,未发生过技术失密事件。尽管如此,仍不排除未来公司因各种原因出现技术失密的风险。如该等风险真实发生,则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将可能受到严重损害,进而可能对公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技术人员流失风险

 技术人员特别是核心技术人员是公司持续保持技术优势、市场竞争力和提升发展潜力的保障。公司一贯重视对技术人才的储备和培养,并为技术人员制定了有竞争力的激励制度,提供了良好的科研环境,公司成立以来技术人员队伍保持稳定并不断壮大。

 虽然公司采取了多种措施并有效地稳定、壮大了技术人员队伍,但仍不排除技术人员特别是核心技术人员出现流失甚至大规模流失的风险,在对公司技术研发项目造成不利影响的同时,还可能出现因人员流动导致的技术失密事件,可能对公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3、技术开发偏离、滞后风险

 公司现阶段产品主要应用于消费电子、蓝宝石及硅片切割行业,该等领域产品、技术更新换代速度较快,对其上游供应商的同步开发水平亦提出了较高要求。未来公司仍将保持对技术研发、创新的不断投入,但仍可能出现公司技术研发、创新拘泥于现有产品、技术而出现滞后,甚至偏离市场需求的情况,进而影响公司未来发展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五)应收账款坏账风险

 2014年末、2015年末和2016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8,516.84万元、11,140.52万元和15,501.13万元,分别占当期公司资产总额的39.03%、33.15%和32.83%,分别占当期营业收入的40.91%、38.14%和46.73%。从账龄结构分析,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中账龄在1年以内的保持在93%以上,应收账款的账龄结构稳定,公司已就应收账款计提了充分的减值准备。

 未来随着公司营业收入的持续增长,应收账款还将会有一定幅度的增加,如主要客户的财务状况恶化、出现经营危机或者信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公司资金周转速度与运营效率可能会降低,存在流动性风险或坏账风险。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过了充分的可行性研究论证,预期能够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但在募集资金按期足额到位、项目组织管理、厂房建设工期、生产设备安装调试、通线试产、量产达标以及市场开发等方面都还存在一定风险,如不能按计划顺利实施,则会直接影响项目的投资回报及公司的预期收益。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建成投产后,公司在资产、业务、人员和机构规模等方面将发生较大变化,公司将在运营管理(包括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资金管理和内部控制等方面面临更大的挑战。如公司的管理能力不能满足公司规模快速扩张的需要,公司的管理架构和制度不能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张而迅速、及时地调整和完善,公司的经营将受到不利影响。

 (七)业绩下滑风险

 当宏观经济或下游行业景气度下降、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技术失密、发生安全或环保事故、应收账款坏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达到预期收益等情形出现时,公司经营业绩均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可能出现业绩下滑;若上述风险因素同时发生或某几项风险因素出现重大不利的情况,公司将有可能出现经营业绩下滑50%及以上的风险。

 六、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状况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3月公司营业收入为9,484.5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49.26万元。公司经营状况稳定,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截至2017年3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7年1-3月的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未经审计,但已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阅。经审阅的财务信息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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