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以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7年6月21日(周三)14: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年6月20日至2017年6月21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6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6月20日下午15:00至2017年6月21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苑路清华信息港综合楼二楼多功能厅一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罗瑞发先生
(6)股权登记日:2017年6月15日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8人,代表股份数量50,600,39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2.9545%。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人数共15人,代表股份数量50,594,79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2.9497%。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其代表以记名投票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进行了表决。
(2)网络投票情况:
在本次网络投票期间,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人数共3人,代表股份数量5,6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48%。
3、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黄林枫、朱强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7年6月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07)、《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08)。
1、提案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2、每项提案的表决结果:
(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佛山金溢科技有限公司投资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50,599,8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
本提案获得通过。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50,599,8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
本提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3)《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50,598,7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8%;反对: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2%;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
本提案获得通过。
(4)《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50,598,7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8%;反对: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2%;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
本提案获得通过。
(5)《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50,599,8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
本提案获得通过。
(6)《关于修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50,599,8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
本提案获得通过。
(7)《关于修改<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50,598,7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8%;反对: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2%;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
本提案获得通过。
(8)《关于修改<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50,598,7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8%;反对: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2%;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
本提案获得通过。
(9)《关于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50,594,7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9%;反对: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2%;弃权: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9%。
本提案获得通过。
(10)《关于修改<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50,598,7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8%;反对: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2%;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
本提案获得通过。
(11)《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50,599,8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
本提案获得通过。
(12)《关于制定<董事及监事选举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50,595,8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1%;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9%。
本提案获得通过。
(13)《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50,599,8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
本提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黄林枫律师、朱强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