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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6月1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8号静安中心三层)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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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刘永政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3人,为刘永政、冷克、杨斌,其余董事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为洪欣,其余监事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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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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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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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关于涉及的房地产业务之专项自查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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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房地产业务专项自查报告的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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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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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关于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见本公司6月3日发出的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6月9日的会议资料。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和会议资料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浏览并下载。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梅英、郭达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首创股份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