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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6月2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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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468 证券简称:申通快递 公告编号:2017-034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6月12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7年6月19日下午14时在上海市青浦区重固镇北青公路6598弄25号9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陈德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重大资产重组持续督导财务顾问的议案》

 因公司原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及主要项目成员工作发生变动,现就职于海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海际证券”),为更好延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聘请海际证券作为公司2016年度重大资产重组持续督导财务顾问。

 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6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特此公告。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六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468 证券简称:申通快递 公告编号:2017-035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重大资产重组持续督导财务顾问及财务顾问主办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度重大资产出售并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2016年度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于2016年12月12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目前公司处于重大资产重组持续督导期。

 因公司原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及主要项目成员工作变动,现其就职于海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海际证券”),为更好延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聘请海际证券作为公司2016年度重大资产重组持续督导财务顾问,并由董事会授权管理层签署更换持续督导财务顾问事项相关协议。

 公司于2017年6月19日与海际证券、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与海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承接持续督导工作有关事宜之协议》,与海际证券签署《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与海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2016年度重大资产重组项目之持续督导协议》,自2017年6月19日起,公司聘请海际证券担任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持续督导机构,期限至2019年12月31日。

 海际证券授权原财务顾问主办人王毅东及项目组成员曾小飞担任更换持续督导财务顾问后的财务顾问主办人。

 特此公告。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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