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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6月2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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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42 证券简称:九阳股份 公告编号:2017-031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的股权激励股份共计60,000股,占回购前九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份的0.0078%。

 2、本次股权激励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3.12元/股,并于2017年6月1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14年6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并向中国证监会上报了申请备案材料。

 2、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公司修订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于2014年7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该修订稿已经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

 3、2014年8月4日,公司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4、2014年9月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对授予条件进行了确认,认为授予条件已达成,决定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14年9月1日。

 5、2014年9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人数和授予数量的议案》,根据激励对象的认购情况,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7,290,000股调整为6,935,000股;授予人数由119 人调整为111人。

 6、2014年9月2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4年9月26日。

 7、2015年3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回购注销王永森等3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30,000股。

 8、2015年8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同意107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

 9、2016年3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回购注销张天等6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72,000股。

 10、2016年8月1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同意101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

 11、2017年4月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回购注销孔德宇等4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0,000股。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鉴于孔德宇、张雷、程欣、邵际生等4名激励对象已向公司提出辞职并获得公司同意,并已办理完毕离职手续,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第三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公司于2017年4月1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对上述 4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6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公司于2014年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4.42元/股,依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十九条第三款,若公司发生派发现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影响公司总股本数量或公司股票价格应进行除权、除息处理的情况时,公司应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每股回购价格调整为:P=P0﹣V(其中: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为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

 2015年6月,公司实施了2014年度每10股派6元的利润分配方案,2016年5月,公司实施了2015年度每10股派7元的利润分配方案,根据上述调整办法,本次回购价格为3.12元/股,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向上述已离职激励对象支付回购价款共计人民币187,200元。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0,000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0.0078%。公司已向上述已离职激励对象支付回购价款共计人民币187,200元,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健验[2017]第203号验资报告审验。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从767,583,000股减至767,523,000股。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17年6月19日完成。

 三、本次回购注销前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表

 ■

 四、 回购注销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特此公告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20日

 证券代码:002242 证券简称:九阳股份 公告编号:2017-032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管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裘剑调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九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裘剑调《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书》,上述股东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2、裘剑调持有公司股份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117%;本次计划减持不超过2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029%。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的名称:裘剑调

 2、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日,裘剑调持有公司股份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117%。其中无限售流通股22,500股,股权激励限售股30,000股;高管锁定股37,500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要;

 2、减持股份来源:股权激励计划;

 3、减持数量及比例:拟减持2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029%,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事项,计划减持股份数、股权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5、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6、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三、承诺履行情况

 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裘剑调承诺:“在任职期间持有公司股票的,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包括有限售条件和无限售条件的股份)的比例不超过50%。”

 截止公告日,裘剑调一直严格遵守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四、其他有关说明

 1、裘剑调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在本次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裘剑调签署的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书。

 特此公告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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