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5月27日发布了《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告:临2017-016)。
由于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延期召开(详见公告:临2017-020),并增加了两项临时提案(详见公告:临2017-022),现对 2017年5月27日披露的公告《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中的“授权委托书”做相应调整,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19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6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