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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6月2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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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57 证券简称:信达地产 编号:临2017-037号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

 重 要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17年2月20日起停牌。停牌期间,公司积极推进该重大事项,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具体情况请详见《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临2017-001号)、《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临2017-003号)、《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前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临2017-004号)、《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临2017-007号)、《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临2017-022号)、《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临2017-023号)、《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临2017-026号)、《关于召开重大资产重组投资者说明会的公告》(临2017-029号)、《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临2017-030号)、《关于签署重大资产重组框架协议的公告》(临2017-031号)、《公司第七十六次(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临2017-032号)及《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临2017-033号)等。

 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整体方案尚需优化论证;且尚未取得有权部门的前置审批意见,预计公司无法在停牌期满4个月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并复牌。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申请股票自2017年6月20日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截至目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情况如下:

 一、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框架

 (一)主要交易对手方

 本次交易对手方初步确定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达”)或其指定的对象、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淮矿集团”)或其指定的对象,并可能包括其他相关方。中国信达为公司控股股东信达投资有限公司之控股股东,本次交易预计将构成关联交易。

 (二)标的资产的具体情况

 本次交易涉及标的资产主要为淮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淮矿地产”),该公司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淮矿地产目前控股股东为淮矿集团、实际控制人为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淮矿集团将淮矿地产部分股权置换给中国信达的相关审批程序正在履行中。该项审批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

 根据交易对方提供的初步资料,本次交易将会达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

 (三)交易方式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公司拟采用发行股份和/或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资产,并可能视情况募集配套资金,具体交易方式可能根据交易进展进行调整,尚未最终确定。

 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本次交易不构成借壳上市。公司还需结合对标的公司尽职调查、审计及评估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后与交易对方进一步商讨和论证具体交易方案。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

 (四)与现有或潜在交易对方沟通、协商的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已与交易对方签署《重大资产重组框架协议》,但尚未签署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的正式文件。本次重组相关工作正在进一步推进,相关各方就交易方案具体内容持续进行沟通和磋商。截至目前,本次交易最终实施方案尚未确定。

 (五)对标的资产开展尽职调查、审计、评估工作的具体情况

 公司自停牌之日起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和交易对方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各项工作。停牌期间,公司及交易对方已组织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共同参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各中介机构对公司及标的公司开展了尽职调查、审计及评估等工作,并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各方就重组方案进行了大量的沟通、论证等工作。

 公司已聘请以下中介机构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提供专项服务:

 独立财务顾问: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标的资产审计机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法律顾问: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评估机构: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三、继续停牌的必要性和理由

 公司股票停牌后,公司、交易对方及中介机构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工作。重组相关各方就重组方案、交易条件等各个方面的关键问题进行了多次深入的沟通和讨论。公司申请继续停牌是基于如下两个主要原因:1、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方案所涉及相关问题仍需进一步商讨、论证和完善,前期准备及尽职调查工作量相对较大,标的资产相关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正在进行中,尚未最终完成;2、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需要取得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等有权部门关于重组事项的前置审批意见,公司已与有权部门关于本次交易相关情况进行了汇报与沟通,截至目前,尚未取得有权部门的正式书面审批意见;公司无法在2017年6月20日前披露重组预案。因此,为保证披露的交易方案以及相关数据的真实、准确和完整,防止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向上交所申请继续停牌。

 四、财务顾问关于公司继续停牌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于2017年6月19日出具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重组进展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继续停牌的合理性和5个月内复牌可行性的专项核查意见》,发表的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自停牌以来,严格根据上交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及停复牌业务指引》和《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的要求,编制信息披露文件。但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标的资产范围较大,资产构成情况较为复杂,对标的资产的尽职调查、审计及评估等工作尚未完成;且目前尚未取得有权部门的正式的书面审批意见。因此,预计在公司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满4个月时(即2017年6月20日之前)仍无法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并复牌。本次延期复牌有利于上市公司进一步细化本次重组相关工作,并能防止公司股价异常波动,避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综上,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停牌期间重组进展信息披露真实,继续停牌具有合理性;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相关要求披露资产重组信息并按规定复牌具有可行性。

 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尚未最终确定,本次交易方案及结果仍然存在不确定性,独立财务顾问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本次交易的不确定性并谨慎决策。

 五、尚待完成的工作及预计复牌时间

 公司将加快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包括具体方案、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事项,进一步就交易细节与交易对方进行沟通协商,推动尽快取得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等有权部门关于重组事项的前置审批意见,争取早日签署正式的交易文件。公司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及停复牌业务指引》等规定,编制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在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完成后,编制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文件,公司将及时履行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预计在7月20日之前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重大资产重组有关方案,并及时向上交所申请复牌。

 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根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法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有关公司公开信息均以上述媒体刊载为准。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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