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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6月2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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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化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七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155 证券简称:*ST川化 公告编号:2017-053号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七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6月19日下午14:45。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交易系统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6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6月18日下午15:00至2017年6月1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点。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川化宾馆6号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为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5、会议的主持人为公司董事长杨跃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23人,代表股份数477,378,2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59%。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人,代表股份数476,3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50%;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为21人,代表股份数1,078,2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议案的表决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

 (二)议案的表决结果

 审议通过了川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王诚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76,928,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反对449,8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银(成都)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赵燕颖、李仕珺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及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股东大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六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0155 证券简称:*ST川化 公告编号:2017-054号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二〇一七年第五次临时会议通知于二○一七年六月九日通过电子邮件和传真方式发出,会议于二○一七年六月十九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会议由董事王诚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川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工作需要,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选举王诚董事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了川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由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发生变动,决定对第六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构成作以下调整,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一致。

 1、提名委员会:

 召集人:曾廷敏

 成员:王诚、张玲玲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召集人:张玲玲

 成员:张杰、曾廷敏

 3、审计委员会:

 召集人:曾廷敏

 成员:甄佳、张玲玲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审议通过了川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因工作需要,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聘任王大海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审议通过了川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同意郑林先生辞去副总经理职务的议案。

 因工作调整,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同意郑林先生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的请求。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五)审议通过了川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同意郭彦先生辞去副总经理职务的议案。

 因工作调整,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同意郭彦先生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的请求。

 (六)审议通过了川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付小方女士担任锂电产业首席专家的议案。

 公司为了更好布局锂离子动力电池产业链,匹配未来发展战略,经研究决定聘请行业专家付小方女士担任锂电产业首席专家,聘期为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二〇一七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0155 证券简称:*ST川化 公告编号:2017-055号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川化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工作需要,公司于2017年6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7年第5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川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聘任王大海先生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一致。

 针对该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董事会的提名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所选举的财务负责人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专业素质和职业操守,我们同意本次选举结果。

 附件:王大海先生简历

 特此公告。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六月二十日

 附件:

 王大海先生简历

 王大海先生,1968年10月出生,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历任四川省化工厅财务及国有资产管理处科员、四川省化工厅财务及国有资产管理处副主任科员、四川化工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产财务部副部长、四川化工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助理、四川化工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证券部部长、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本运营部副部长。

 王大海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大海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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