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分别于2017年5月13日、2017年6月1日刊登了《关于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和《关于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公开征集股份受让方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安徽星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马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马鞍山华神建材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神建材”)拟以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协议转让所持本公司的全部股份。星马集团本次拟协议转让本公司24,136,112股股份,华神建材本次拟协议转让本公司60,544,793股股份。星马集团及华神建材本次拟协议转让本公司合计84,680,90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5.24%。
截止2017年6月9日 17:00公开征集期结束,共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天集团”)。恒天集团提交了公开征集股份受让方公告中要求的相关材料,并支付了认购意向金。按照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有关程序,最终确定恒天集团为正式受让方。
恒天集团是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国有独资大型企业集团,是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规范董事会运作试点单位之一。恒天集团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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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公司控股股东正与恒天集团磋商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转让协议。若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恒天集团将持有本公司84,680,90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5.24%,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本次股份转让事项须按规定程序逐级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方可实施,能否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并获得批准以及本次股份转让能否实施完成均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股份转让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