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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6月2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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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特别提示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禾股份”、“发行人”或“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2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业协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6]7号)(以下简称“《业务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证协发[2016]7号)(以下简称“《配售细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6]7号)(以下简称“《管理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6]1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及《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6]2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君禾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以下简称“申购平台”)进行,申购平台网址为:https://120.204.69.22/ipo,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布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采用按市值申购方式进行,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布的《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等环节发生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主要变化如下:

 1、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8.93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2017年6月21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17年6月21日(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30-11:30, 13:00-15:00。

 2、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无效报价后的询价结果,对所有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的报价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购价格同一申购数量上按申购时间(申购时间以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显示的申报时间及申报编号为准)由后到先的顺序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的申购量不低于申购总量的10%,然后根据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协商确定发行价格。当最高申购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的申购可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低于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4、网下投资者应根据《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于2017年6月23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初步配售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7年6月23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

 5、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6、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本次发行可能存在上市后跌破发行价的风险。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了解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请认真阅读2017年6月20日(T-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重要提示

 1、君禾股份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884号文核准。本次发行不进行老股转让,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简称为“君禾股份”,股票代码为“603617”,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网上申购简称“君禾申购”,申购代码为“732617 ”。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人和华安证券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华安证券通过上交所申购平台组织实施,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上交所申购平台网址为:https://120.204.69.22/ipo。请符合资格的网下投资者通过上述网址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通过申购平台报价、查询的时间为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期间每个交易日9:30-15:00。关于申购平台的相关操作办法请查阅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服务—IPO业务专栏中的《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网下IPO申购平台用户操作手册申购交易员分册》等相关规定。

 本次公开发行总量为2,500万股,全部为新股发行,无老股转让。回拨机制启动前,本次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500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6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000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40%。

 3、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17年6月15日(T-4日)完成。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参考公司基本面及未来成长性、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环境及拟募集资金净额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8.93元/股。此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7.53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6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13.15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6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本次发行价格8.93元/股对应的2016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的摊薄后市盈率为17.53倍,低于中证指数发布的2017年6月15日(T-4日)前一个月行业平均静态市盈率。

 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22,325.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234.81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19,090.19万元,不超过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额19,102.00万元。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等相关情况于2017年6月20日(T-1日)在《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进行了披露。招股说明书全文可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查询。

 4、本次发行的网下、网上申购日为2017年6月21日(T日),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1)网下申购

 本次发行网下申购时间为2017年6月21日(T日)9:30-15:00。网下申购简称为“君禾股份”,申购代码为“603617”。只有初步询价时提交了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才能且必须参与网下申购。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名单见“附表:网下投资者询价申报情况”。未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本次网下申购。

 在参与网下申购时,网下投资者必须在申购平台为其管理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申购记录中申购价格为确定的发行价格,申购数量须为其初步询价时申报的有效拟申购数量。 在参加网下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再参与本次网上申购,若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上海)、证券账户号码(上海)和银行收付款账户等)以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信息为准,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注册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负。

 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进一步核查,投资者应按保荐人(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将剔除不予配售。

 (2)网上申购

 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时间为:2017 年6月21日(T 日)09:30-11:30、13:00-15:00。2017年6月21日(T日)前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2017年6月19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日均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票一定市值的投资者均可通过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以下简称“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根据投资者在2017年6月19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10,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10,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1,0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1,0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申购量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10,000股,同时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额度上限。

 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一经申报,不得撤单。

 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T-2日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3)网下网上投资者认购缴款

 2017年6月23日(T+2日)当日16:00前,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披露的初步配售数量乘以确定的发行价格,为其初步获配的配售对象全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根据2017年6月23日(T+2日)公告的《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7年6月23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特别提醒,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以及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认购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5、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于2017年6月21日(T日)15:00同时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申购情况于2017年6月21日(T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请见本公告“一、(五)回拨机制”。

 6、本次发行股份锁定期安排: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7、本次发行可能因下列情形中止:

 (1)初步询价结束后,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数量不足10家的;

 (2)初步询价结束后,剔除不低于拟申购总量10%的最高报价部分后有效报价投资者数量不足10家的;

 (3)初步询价结束后,拟申购总量不足初步询价阶段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或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剩余拟申购总量不足初步询价阶段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4)发行价格未达发行人预期或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就确定发行价格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5)网下申购总量小于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6)若网上申购不足,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网下投资者未能足额申购的;

 (7)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

 (8)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9)中国证监会对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发现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可责令发行人和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中止发行后,在本次发行核准文件有效期内,在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择机重启发行。

 8、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17年6月12日(T-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的《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可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

 9、有关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及其他事宜,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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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全部为新股,不进行老股转让,发行股份数量为2,500万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500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6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000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40%。

 (三)发行价格及对应的市盈率

 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经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8.93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7.53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6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13.15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6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四)募集资金

 发行人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19,102.00万元。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22,325.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234.81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19,090.19万元。

 (五)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于2017年6月21日(T日)15:00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网上发行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确定。

 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回拨前网上初始发行数量。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网上发行未获得足额申购的情况下,网上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由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认购,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按照已公告的网下配售原则进行配售。

 (2)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超过50倍、低于100倍(含)的,应当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超过100倍的,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40%;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超过150倍的,回拨后网下发行比例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网上投资者初步认购倍数小于等于50倍的,不进行回拨。

 (3)在网下发行未获得足额申购的情况下,不足部分不向网上回拨,中止发行。

 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并于2017年6月22日(T+1日)在《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以下简称“《网上中签率公告》”)中披露

 (六)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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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T日为网上、网下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3)若本次发行定价对应市盈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连续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每周至少发布一次,本次发行申购日将顺延三周。

 (4)如因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申购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主承销商联系。

 (七)锁定期安排

 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二、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

 (一)初步询价情况

 2017年6月14日(T-5日)至2017年6月15日(T-4日)为本次发行初步询价期间。截至2017年6月15日(T-4日)15:00,保荐人(主承销商)通过上交所申购平台系统收到2,685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5,147个配售对象的初步询价报价信息,报价区间为6.32元/股至23.47元/股,拟申购数量总和为2,573,270万股。配售对象的具体报价情况请见本公告“附表:网下投资者询价申报情况” 。

 (二)剔除无效报价情况

 保荐人(主承销商)对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递交核查材料、是否存在禁止性配售情形进行了核查,同时,对属于基金公司或其资产管理子公司一对一专户理财产品、基金公司或其资产管理子公司一对多专户理财产品、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或者私募基金的配售对象,是否按照《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的要求进行了备案并提供了产品备案或私募基金备案的相关证明文件进行了核查。

 经保荐人(主承销商)核查并经北京大成(合肥)律师事务所见证,共有33个网下投资者管理的38个配售对象不符合《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规定的条件,其中未按规定递交核查材料的为29个网下投资者管理的34个配售对象,存在禁配情形的为4个网下投资者管理的4个配售对象,无效报价对应的申报数量为19,000万股。其余2,656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5,109个配售对象的报价符合《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规定的条件,对应拟申购总量为2,554,270万股,报价区间为7.64元/股至23.47元/股。上述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中,涉及到私募投资基金的,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登记备案。全部报价明细表请见本公告附表。2,656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5,109个配售对象报价信息统计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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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剔除最高报价部分有关情况

 经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将报价高于8.93元/股的初步询价申报予以剔除,本次最高报价部分占拟申购总量比例为0.070%,共剔除4家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4个配售对象,对应申购数量为1,800万股。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2,652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5,105个配售对象报价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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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与行业市盈率和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比较

 发行人所在行业为通用设备制造业(C34),截止2017年6月15日(T-4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39.96倍。本次发行价格8.93元/股对应的2016年摊薄后市盈率为17.53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与发行人产品和业务相似的上市公司及其估值水平如下,平均市盈率为45.17倍。发行人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平均市盈率低于可比公司平均市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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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来源:Wind 资讯,数据截至2017年6月15日,其中2016年EPS来源于相关公司2016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五)有效报价投资者和发行价格确定过程

 1、发行价格的确定过程

 在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发行数量、有效报价投资者数量及有效拟申购数量,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8.93元/股。

 2、有效报价投资者确定过程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报价不低于发行价格8.93元/股的投资者为有效报价投资者。经统计,有2个网下投资者管理的2个配售对象报价低于发行价格,对应的拟申购数量为1,000万股。有效报价投资者数量为2,650家,对应的配售对象数量为5,103个,对应的有效申购数量之和为2,551,470万股,为回拨前网下初始发行规模的1,700.98倍。有效报价配售对象的名称、申购价格及拟申购数量请见“附表:网下投资者询价申报情况”。

 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一步进行核查,投资者应按保荐人(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如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剔除不予配售。

 三、网下发行

 (一)参与对象

 经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确认,可参与本次网下申购的2,650家有效报价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为5,103个,其对应的有效报价总量为2,551,470万股。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可通过上交所申购平台查询其报价是否为有效报价及有效报价对应的有效拟申购数量。

 (二)网下申购

 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了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必须参与网下申购。

 1、网下申购时间为2017年6月21日(T日)9:30-15:00。网下投资者必须在申购平台为其管理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申购记录中申购价格为确定的发行价格,申购数量为其有效报价对应的有效拟申购数量。网下申购期间,网下投资者可多次提交申购记录,但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申购记录为准。

 2、配售对象只能以其在证券业协会注册的证券账户和银行收付款账户参与本次网下申购。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上海)、证券账户号码(上海)和银行收付款账户必须与其在证券业协会注册的信息一致,否则视为无效申购。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有效报价配售对象自负。

 3、有效报价配售对象未参与申购,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公告披露违约情况,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4、配售对象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进行网下申购,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网下投资者在2017年6月21日(T日)申购时,无需缴纳申购资金。

 (三)网下初步配售股份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2017年6月12日(T-7日)刊登的《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确定的配售原则,将网下发行股票初步配售给提供有效报价并参与了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并将在2017年6月23日(T+2日)刊登的《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中披露初步配售情况。

 (四)公布初步配售结果

 2017年6月23日(T+2日),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刊登《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内容包括本次发行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名称、报价、申购数量、初步配售数量、应缴纳认购款金额等信息以及列表公示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的网下投资者。以上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送达获配缴款通知。

 (五)认购资金的缴付

 1、《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中获得初步配售的全部网下有效配售对象,需在2017年6月23日(T+2日)8:30-16:00足额缴纳认购资金,认购资金应当于T+2日16:00前到账。请投资者注意资金在途时间。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2、应缴纳认购款金额的计算

 每一配售对象应缴纳认购款金额=发行价格×初步配售数量。

 3、认购款项的缴付及账户要求

 认购款项须划至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专户,每个配售对象只能选择其中之一进行划款。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各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专户信息及各结算银行联系方式详见中国结算网站(http://www.chinaclear.cn)“服务支持—业务资料—银行账户信息表”栏目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一览表”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QFII 结算银行网下发行专户一览表”,其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QFII结算银行网下发行专户一览表”中的相关账户仅适用于QFII 结算银行托管的QFII划付相关资金。

 为保障款项及时到账、提高划款效率,建议配售对象向与其在证券业协会注册的银行收付款账户同一银行的网下认购资金专户划款。划款时必须在汇款凭证备注中注明配售对象证券账户号码及本次发行股票代码603617,若不注明或备注信息错误将导致划款失败、认购无效。例如,配售对象股东账户为B123456789,则应在附注里填写:“B123456789603617”,证券账号和股票代码中间不要加空格之类的任何符号,以免影响电子划款。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款项划出后请及时向收款行及保荐人(主承销商)查询资金到账情况。

 4、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供的实际划拨资金有效配售对象名单确认最终有效认购。初步获配的配售对象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视其为违约,将在《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公告》(以下简称“《发行结果公告》”)中予以披露,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对未在 T+2日16:00 前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配售对象,其未到位资金对应的获配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将中止发行。

 5、若初步获配的配售对象缴纳的认购款金额大于获得初步配售数量对应的认购款金额,2017年6月27日(T+4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保荐人(主承销商)通过申购平台提供的网下配售结果数据向配售对象退还应退认购款,应退认购款金额=配售对象有效缴付的认购款金额﹣配售对象应缴纳认购款金额。

 6、网下投资者缴纳的全部认购款项在冻结期间产生的全部利息归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所有。

 四、网上发行

 (一)申购时间

 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2017年6月21日(T日)9:30-11:30、13:00-15:00。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如遇重大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本次发行,则按申购当日通知办理。

 (二)申购价格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8.93元/股。网上申购投资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进行申购。

 (三)申购简称和代码

 申购简称为“君禾申购”;申购代码为“732617”。

 (四)网上投资者申购资格

 持有上交所证券账户卡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法人、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及发行人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者除外)。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的证券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发行的申购。

 2017年6月21日(T日)前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2017年6月19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市值日均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方可参与网上申购。

 (五)本次网上发行方式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回拨前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000万股。保荐人(主承销商)在2017年6月21日(T日)将1,000万股“君禾股份”股票输入在上交所指定的专用证券账户,作为该股票唯一“卖方”。

 (六)申购规则

 1、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以投资者为单位,按其2017年6月19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市值计算的标准具体请参见《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规定。上述市值计算可同时用于2017年6月21日(T日)申购多只新股,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

 2、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根据其所持有的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每1万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1万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深圳市场的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不纳入计算。每一申购单位为1,000股,单一证券账户的委托申购数量不得少于1,000股,超过1,000股的必须是1,000股的整数倍,但不得超过其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票市值对应的网上可申购额度,同时不得超过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10,000股。如超过,则该笔申购无效。

 3、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方式,以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一经申报,不得撤单。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T-2日日终为准。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4、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不同投资者进行统计。

 5、投资者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网上申购程序

 1、办理开户登记

 参加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须持有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的证券账户卡。

 2、市值计算

 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需于2017年6月19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日均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市值计算标准具体请参见《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规定。

 3、开立资金账户

 参与本次君禾股份网上发行的投资者,应在网上申购日2017年6月21日(T日)前在与上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开立资金账户。

 4、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上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网上投资者根据其持有的市值数据在申购时间内(T日9:30-11:30、13:00-15:00)通过上交所联网的各证券公司进行申购委托。

 (1)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填写好申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到申购者开户的与上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核查投资者交付的各项证件,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

 (2)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他自动委托方式时,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要求办理委托手续。

 (3)投资者的申购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八)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

 网上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为:

 1、如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本次最终网上发行数量(双向回拨后),则无需进行摇号抽签,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2、如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大于本次最终网上发行数量(双向回拨后),则按每1,000股确定为一个申购配号,顺序排号,然后通过摇号抽签确定有效申购中签号码,每一中签号码认购1,000股。

 中签率=(最终网上发行数量/网上有效申购总量)×100%。

 (九)配号与抽签

 若网上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最终网上发行数量,则采取摇号抽签确定中签号码的方式进行配售。

 1、申购配号确认

 2017年6月21日(T日),上交所根据投资者新股申购情况确认有效申购总量,按每1,000股配一个申购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配号不间断,直到最后一笔申购,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2017年6月22日(T+1日),向投资者公布配号结果。申购者应到原委托申购的交易网点处确认申购配号。

 2、公布中签率

 2017年6月22日(T+1日),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刊登的《网上中签率公告》中公布网上发行中签率。

 3、摇号抽签、公布中签结果

 2017年6月22日(T+1日)上午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并于当日通过卫星网络将抽签结果传给各证券交易网点。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2017年6月23日(T+2日)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刊登的《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中公布中签结果。

 4、确定认购股数

 投资者根据中签号码,确定认购股数,每一中签号码只能认购1,000股。

 (十)中签投资者缴款

 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17年6月23日(T+2日)公告的《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 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十一)放弃认购股票的处理方式

 对于因网上投资者资金不足而全部或部分放弃认购的情况,结算参与人(包括证券公司及托管人等)应当认真核验,并在2017年6月26日(T+3日)15:00前如实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申报,并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供给保荐人(主承销商)。放弃认购的股数以实际不足资金为准,最小单位为1股。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票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十二)发行地点

 全国与上交所交易系统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

 五、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股份处理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结束后,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实际缴款情况确认网下和网上实际发行股份数量。当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少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网下、网上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以及保荐人(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等具体情况请见2017年6月27日(T+4日)刊登的《发行结果公告》。

 六、中止发行情况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本次发行将中止:

 1、初步询价结束后,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数量不足10家的;

 2、初步询价结束后,剔除不低于拟申购总量10%的最高报价部分后有效报价投资者数量不足10家的;

 3、初步询价结束后,拟申购总量不足初步询价阶段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或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剩余拟申购总量不足初步询价阶段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4、发行价格未达发行人预期或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就确定发行价格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5、网下申购总量小于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6、若网上申购不足,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网下投资者未能足额申购的;

 7、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

 8、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9、中国证监会对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发现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可责令发行人和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中止发行后,在本次发行核准文件有效期内,在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择机重启发行。

 七、余股包销

 网下、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网下、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超过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含70%),但未达到本次公开发行数量时,缴款不足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包销。

 发生余股包销情况时,2017年6月27日(T+4日),保荐人(主承销商)依据保荐承销协议将余股包销资金与网下、网上发行募集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后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八、发行费用

 本次网下发行不向配售对象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向投资者网上定价发行不收取佣金和印花税等费用。

 九、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发行人: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阿华

 住所: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万众村

 联系电话:0574-88020788

 传真:0574-88020788

 联系人:蒋良波

 保荐人(主承销商):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工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

 电话:0551-65161650

 传真:0551-65161659

 联系人:金融市场部

 发行人: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6月20日

 附表:网下投资者询价申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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