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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6月19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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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兆新股份 公告编号:2017-058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停牌事由及工作安排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收购资产的重大事项,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兆新股份,证券代码:002256)自2017年6月5日开市起停牌,并于2017年6月5日和2017年6月12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及《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论证确认,公司本次筹划的重大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鉴于该事项目前正处于前期筹划阶段,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信息披露公平,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兆新股份,证券代码:002256)自2017年6月19日(星期一)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继续停牌。

 公司承诺争取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含已停牌时间),即承诺争取在2017年7月5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

 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根据重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2017年7月5日开市时起复牌,同时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是否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及相关原因。

 如本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如公司股票停牌时间累计未超过3个月的,公司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如公司股票停牌时间累计超过3个月的,公司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2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二、停牌期间工作安排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履行必要的报批和审议程序,将督促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审计、评估、律师等中介机构加快工作,按照承诺的期限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并披露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文件。同时,在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三、必要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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