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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6月19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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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银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

 关于中银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

 聚利A份额开放过渡期赎回业务的提示性公告

 中银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已于2014年6月5日生效。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聚利A份额(以下简称“聚利A”)的开放期为自每个分级运作周期起始日起每6个月即将届满的最后两个工作日的期间。每个分级运作周期结束后,本基金将安排不超过十个工作日的过渡期。基金管理人在过渡期内办理聚利B赎回以及聚利A赎回等事宜。

 本基金第二个分级运作周期到期日为 2017 年 6月20 日。聚利A于2017年6月19日、2017年6月20日开放赎回业务。聚利A开放赎回业务的详情请见基金管理人于2017年6月17日发布的《中银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聚利A份额开放赎回业务公告》。

 本基金聚利 B份额(以下简称“聚利B”)在第二个分级运作周期到期日开放赎回。自过渡期的第一个工作日(2017 年 6月 21日)起,本基金继续开放聚利 B 的赎回,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为 2017 年6月20 日至 2017年 6 月 28 日。聚利B开放赎回业务的详情请见基金管理人于2017年6月17日发布的《中银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聚利B份额开放赎回业务公告》。

 根据本基金合同的约定及相关规定,本基金在过渡期期间办理聚利B的赎回业务,并根据聚利B的开放情况决定是否开放聚利A的赎回。如果聚利B开放期结束后,聚利A的份额余额将大于7/3倍的聚利B开放期末的份额余额,那么将开放聚利A的过渡期赎回,如果聚利A过渡期赎回后,聚利A的份额余额仍大于7/3倍的聚利B开放期末的份额余额,基金管理人将发起聚利A按比例强制赎回,使得聚利A的份额余额不超过聚利B的份额余额的7/3倍。聚利A的开放赎回时间预计为2017年6月29日至2017年6月30日。聚利B的开放期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将以聚利B的开放期结束后的聚利B份额余额为基准,最终决定是否开放聚利A的赎回及开放期间。如有变化,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届时公告。

 本基金将自2017年5月24日起至2017年6月18日17:00止(以表决票收件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投票表决审议《关于中银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决议生效后,若以上公告内容有变化,届时以管理人的具体公告为准,具体安排详见持有人大会公告及届时的相关公告。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bocim.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021-38834788)咨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6月19日

 中银新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通电子直销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及

 转换业务并实施交易费率优惠公告

 为进一步答谢新老投资者,方便个人投资者通过互联网投资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管理的开放式基金,本公司决定自2017年6月19日起,在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开通旗下中银新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基金代码:002694)的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对部分交易实行优惠费率。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业务开通范围

 1、持有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邮储银行、广发银行、平安银行、南京银行、上海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汉口银行、大连银行、温州银行、光大银行、民生银行、华夏银行任一银行的借记卡,通过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办理相关申请手续后,自2017年6月19日起即可办理本基金的电子直销申购、赎回及基金转换业务。

 2、通过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选择网银直连方式开户的中国银行(快捷支付)、农业银行卡、招商银行卡、建设银行卡用户,选择通联支付方式开户的工商银行卡、招商银行、交通银行、建设银行卡、农业银行卡、邮储银行卡、平安银行卡、上海银行卡、温州银行卡、民生银行卡、广发银行卡、中信银行卡、汉口银行卡、大连银行卡、兴业银行卡、光大银行卡、华夏银行卡用户,以及选择银联通方式开户的兴业银行卡用户,通过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办理相关申请手续后,2017年6月19日即可办理进行本基金的电子直销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3、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包括:中银基金官方网站(www.bocim.com)、中银基金官方微信服务号、中银基金官方APP客户端 。

 二、定期定额申购金额限制

 1、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开办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每期单笔申购金额最低为200元人民币(含200元),不设金额级差。

 2、根据投资者使用的支付银行卡和支付渠道的不同,有相应的最高支付限额,具体可参见本公司网站相关内容。

 三、交易费率优惠

 1、根据支付银行卡和支付渠道的不同,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申购本基金(基金代码002694),在原申购费率基础上实行不同的优惠折扣。若优惠后费率低于0.6%,则按0.6%执行。原申购费率等于、低于0.6%或适用固定费率的,则执行原申购费率。

 具体优惠幅度如下:

 ■

 2、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与如下基金之间的相互转换:

 ■

 本次仅开通本基金转换转出至中银活期宝业务,不开通中银活期宝转换至本基金业务,只支持中银活期宝赎回转申购本基金,详见2016年5月26日基金管理人发布的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暂停电子直销平台中银活期宝货币市场基金转换至其他基金业务的公告》、《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开通电子直销赎回转申购业务的公告》及后续相关公告。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的补差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差异情况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1)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按照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的差额收取补差费。当转出基金申购费低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时,补差费为转入基金的申购费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差额;当转出基金申购费高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时,补差费为零。

 (2)转出基金赎回费: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费用。

 当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将持有的基金合同原申购费为0的基金转换为本基金时,申购补差费实质为转入基金的申购费,在转入基金合同原申购费率基础上享受4折费率优惠,折后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等于、低于0.6%或适用固定费率的,则执行原申购费率。

 本基金转换至合同原申购费为0的基金时,转换费为转出基金的赎回费,不再实施优惠。

 四、注意事项:

 1、申购金额中已包含投资者应支付的申购费。

 2、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3、上述费率如有调整,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4、具体电子直销开户要求及流程可参见本公司网站。

 五、信息咨询: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情。

 1、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址:http://www.bocim.com

 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4788、400-888-5566

 2、中国银行

 网站:http://www.boc.cn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3、建设银行

 网站:http://www.ccb.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4、农业银行

 网站:http://www.ab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5、招商银行

 网站:http://www.cmb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6、通联支付

 网站:www.allinpay.com

 通联支付客服电话:95156

 7、银联电子支付

 网站:www.chinapay.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16

 六、风险提示:

 1、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2、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银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基金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敬请注意投资风险。

 3、本基金管理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4、投资者申请使用电子直销交易前,应认真阅读电子直销业务交易协议和规则,了解电子直销交易的固有风险,投资者应慎重选择,并在使用时妥善保管好电子直销交易信息,特别是账号和密码。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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