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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4月2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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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7-028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筹划收购资产事项,标的公司属于新材料行业。因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预计需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的有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康达新材,股票代码:002669)自2017年4月21日(星期五)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2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25)。

 停牌期间,公司及相关方就该重大事项进行了沟通和商谈,鉴于该事项有待进一步论证,目前尚存在不确定性,为避免引起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等有关规定,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康达新材,股票代码:002669)自2017年4月28日(星期五)开市起继续停牌。公司将在2017年5月8日前确认该事项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如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将进一步披露相关信息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继续停牌。

 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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