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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4月2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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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99 证券简称:盛通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5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会议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4月27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4月26日-2017年4月2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4月27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4月26日15:00至2017年4月2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三路18号公司四层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唐正军,公司董事长及副董事长因出差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全体董事共同推选唐正军为会议主持人。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50,082,45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1.230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20,027,06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2.488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30,055,39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8.742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14,093,89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8.788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14,093,89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8.7888%。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了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1.01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总表决情况:

 同意50,082,4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093,8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1.02 限制性股票的来源、数量和分配

 总表决情况:

 同意50,082,4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093,8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1.03 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和禁售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50,082,4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093,8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1.04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总表决情况:

 同意50,082,4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093,8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1.05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

 总表决情况:

 同意50,082,4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093,8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1.06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总表决情况:

 同意50,082,4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093,8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1.07 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

 总表决情况:

 同意50,082,4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093,8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1.08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施、授予及解锁程序

 总表决情况:

 同意50,082,4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093,8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1.09 公司/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

 总表决情况:

 同意50,082,4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093,8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1.10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

 总表决情况:

 同意50,082,4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093,8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1.11 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原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50,082,4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093,8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2.00 《关于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0,082,4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093,8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3.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0,082,4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093,8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4.00 关于《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0,082,4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093,8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5.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0,082,4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093,8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6.00 《关于核实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之持有人名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0,082,4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093,8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

 2、负责人:夏蔚和;

 3、见证律师:陈沁、徐非池;

 4、结论性意见: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项,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期披露的《关于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六、备查文件

 1、《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 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599 证券简称:盛通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6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遵循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针对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做了必要登记。

 2017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号—股权激励》的相关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 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2017年4月12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

 综上,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 号—股权激励》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四、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

 2、《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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