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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4月2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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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齐星铁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17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59 证券简称:齐星铁塔 公告编号:2017-031

 山东齐星铁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17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齐星铁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2017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17年4月27日9:00-10:00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4月25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参加会议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山东齐星铁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以融资租赁方式进行融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山东齐星铁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59 证券简称:齐星铁塔 公告编号:2017-032

 山东齐星铁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山东齐星铁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齐星铁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204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222,724,565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2.5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031,348,000.00元(大写:伍拾亿叁仟壹佰叁拾肆万捌仟元整),扣除与发行有关的直接费用共计人民币57,685,485.2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73,662,514.71元(大写:肆拾玖亿柒仟叁佰陆拾陆万贰仟伍佰壹拾肆元柒角壹分),由龙跃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天津信利隆科技有限公司、云南德勤贸易有限公司、兴业财富—兴隆17号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兴业财富—兴隆18号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吕清明、青岛丰信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七家投资者以货币资金认购。上述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7年4月12日出具“和信验字 (2017)第000044号”验资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与中航证券有限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托管银行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账户开立、存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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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三、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四、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_阳静_、_胡治平_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乙方按月(每月10日之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甲方一次或者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_1,000_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一千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5%之间确定)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者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2018年12月31日)后失效。

 十、本协议一式 拾 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二份,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_山东_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甲方备用。

 特此公告。

 山东齐星铁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59 证券简称:齐星铁塔 公告编号:2017-033

 山东齐星铁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融资租赁方式进行融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山东齐星铁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求,进一步开拓融资渠道,盘活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向晋商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用于融资租赁的租赁物标的为公司固定资产中的部分生产设备等相关资产,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融资年利率7%(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调整),期限不超过1年。

 本次融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亦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晋商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穆仁辉

 3、注册资本:18000万美元

 4、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大街2号B2-18G

 5、经营范围:销售医疗器械二类(以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为准);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对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及担保;贸易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租赁物标的:公司固定资产中的部分生产设备等相关资产

 2、融资金额:6000万元

 3、租赁期限:1年

 4、融资租赁方式:售后回租

 5、承租人:山东齐星铁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承租人)、青岛星跃铁塔有限公司(联合承租人)

 6、租金及支付方式:租赁年利率为7%(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调整),租赁利息按季度分四期支付,每三个月支付一次,租赁本金在租赁期限届满当日随最后一期租赁利息一起支付。

 四、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利用固定资产中的部分生产设备等相关资产进行融资,有利于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提供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经营业务需求。公司本次实施融资租赁业务,不会影响租赁标的物的正常使用。

 特此公告。

 山东齐星铁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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