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59 证券简称:升达林业 公告编号:2017-030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江昌政、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向中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江昌浩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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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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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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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货币资金减少41.16%,主要系本期偿还银行借款及支付外部单位款项增加所致。
应收账款增加46.35%,主要系应收账款未到收款期所致。
预付款项增加46.35%,主要系经营性预付款项增加所致。
预收款项增加111%,主要系经营性预收款项增加所致。
其他应付款减少98.89%,主要系本期支付外部单位欠款项所致。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减少61.11%,主要系本期偿还银行借款所致。
专项储备增加157.88%,主要为本期燃气生产单位计提安全生产费。
营业税金及附加减少46.77%,主要系因出售相关林业资产,合并范围减少所致。
销售费用加减少89.98%,主要系因出售相关林业资产,合并范围减少所致。
管理费用减少51.24%,主要系因出售相关林业资产,合并范围减少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增加235.61%,主要系应收账款期末金额增加,计提减值准备所致。
投资收益减少1010.71%,主要系四川中海按权益法核算确认的投资收益所致。
营业外收入减少98.92%,主要系因出售相关林业资产,合并范围减少所致。
所得税费用增加132.61%,主要系利润总额增加所致。
少数股东损益增加115.09%,主要原因为榆林金源和米脂绿源产生的利润部份应由少数股东享有。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减少100%,主要系本报告期收到的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减少74.04%,主要系因出售相关林业资产,合并范围减少所致。
支付的各项税费减少77.67%,主要系因出售相关林业资产,合并范围减少所致。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减少84.67%,主要系合并范围减少,减少支出所致。
投资支付的现金减少100%,主要系上期增加原因为对大麦理财投资,本报告期无对外投资所致。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减少100%,主要系本报告期票据贴现减少所致。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增加77.67%,主要系本报告期归还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增加32.01%,主要系本报告期支付利息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关于向控股股东出售林业资产暨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2016年12月,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向控股股东升达集团出售家居及森林相关的资产和负债,具体包括:公司名下的家居业务经营性资产和负债及12家子公司股权,其中12家子公司股权具体为:北京升达100%的股权、升达商务100%的股权、河南升达100%的股权、湖北升达100%的股权、升达环保90%的股权、升达佳樱51%的股权、升达家居100%的股权、山东升达100%的股权、上海升达99%的股权、沈阳升达100%的股权、升达建装70%的股权、重庆升达90%的股权;及上市公司名下森林资产及升达造林100%的股权。
本次交易拟出售资产的交易价格为94,112.41万元,截止本报告期末,出售资产中涉及的子公司股权已全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公司正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涉及的其他资产(林权、房产和土地使用权、商标和专利)相关权利人的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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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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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2017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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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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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江昌政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