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7年4月27日接到控股股东崇义章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章源控股”)函告,获悉章源控股所持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质押及质押解除,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及质押解除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2017年4月25日,章源控股因生产经营需要,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7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84%)质押给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行,本次质押登记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相关手续,股份质押期限自2017年4月25日起,至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为止。
章源控股本次质押情况如下表:
■
2、股东股份质押解除的基本情况
2017年4月26日,章源控股将其质押给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的2,600万股解除质押,本次解除质押股数占其所持有股份总数的3.99%(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81%)。章源控股本次解除质押具体情况如下表:
■
3、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章源控股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65,177.554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70.53%,已累计质押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7,473万股,占其所持有股份总数的72.84%,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1.37%。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2、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3、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