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038 公司简称:中直股份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余枫、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堵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朱剑锋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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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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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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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应收账款: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46.54%,主要是本期回款增加。
2.固定资产清理:期末数较期初数变动较大,主要是本期固定资产报废增加。
3.应交税费: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65.53%,主要是本期已交税费增加。
4.其他应付款: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47.67%,主要是本期支付往来款增加。
5.税金及附加:本期数较上期数变动加大,主要是本期按照《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要求,将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列入税金及附加,不再列入管理费用。
6.财务费用:本期数较上期数变动加大,主要是本期利息收入减少和汇兑收益减少。
7.资产减值损失:本期数较上期数变动加大,主要是本期回款增加,冲回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增加。
8.投资收益:本期数较上期数变动加大,主要是本期联营企业哈尔滨安博威飞机工业有限公司亏损。
9.营业外收支:本期数较上期数变动加大,主要是本期政府补助收入增加和资产处置影响。
10.少数股东损益:本期数较上期数变动加大,主要是本期江西昌河阿古斯特直升机有限公司盈利增加。
1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较上期数变动加大,主要是本期回款增加和薪酬税费支付减少。
1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较上期数变动加大,主要是上期偿还的借款和支付的票据保证金增加。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无新增承诺事项。延续到报告期内与2013年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正常履行,详见公司于2014年2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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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38 证券简称:中直股份 临:2017-012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27日在江西景德镇市昌飞宾馆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到董事八人,实到七人,分别是余枫、吕杰、唐军、堵娟、张宪、鲍卉芳、吴坚,其中独立董事王玉杰委托独立董事鲍卉芳代为行使表决权。到会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主席胡晓峰、监事洪波、许培辉、郭念、张银生及公司部分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余枫主持。
会议议程如下:
1、审议《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
2、审议《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经过董事会会议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
2、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由于公司董事会成员的调整,需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
(1)审计委员会 主任:王玉杰 成员:鲍卉芳、张宪
(2)提名委员会主任:吴坚 成员:王玉杰、鲍卉芳、余枫、吕杰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鲍卉芳 成员:王玉杰、堵娟
(4)战略委员会主任:余枫 成员:吴坚、吕杰、唐军
特此公告。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038 证券简称:中直股份 临:2017-013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7年4月27日在江西景德镇市昌飞宾馆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分别是胡晓峰、洪波、许培辉、郭念、张银生。参加表决的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
公司监事胡晓峰主持会议。
会议议程如下:
1、审议《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
2、审议《公司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过监事会会议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
2、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选举胡晓峰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任期至本届监事会期满。
特此公告。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4月27日
附:简历
胡晓峰,男,58岁,研究员级高级经济师,毕业于南京航空学院,在清华大学获得硕士学位。历任陕飞集团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汉航董事长、党委副书记、总经理;中国航空工业第二集团公司飞机部部长;中国航空工业集团运输机公司筹备组副组长;中航工业飞机公司总经理、分党组副书记;中航工业机电公司董事、董事长;中航重机董事长。现任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副总经济师、监事会工作三办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