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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4月2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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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复牌公告

 证券代码:603798 证券简称:康普顿 公告编号:临2017-13

 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复牌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康普顿,股票代码:603798)自2017年4月 28日开市起复牌。

 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于2017年4月26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0467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康普顿,股票代码:603798)自 2017年4月27日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27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12)及《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临时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11)。

 在收到《问询函》后,公司立即组织人员对《问询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认真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利润分配预案事项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17-012)。

 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康普顿,股票代码:603798)将于2017年4月28日开市起复牌。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798 证券简称:康普顿 公告编号:临2017-12

 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利润分配

 预案事项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风险提示:青岛华侨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4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6%。经过公司发函问询,青岛华侨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表示“本公司对持有246万康普顿股票处置及增减持事项进行决策需经公司内部有权投资决策机构审议通过,目前本公司尚未有相关决策计划或安排,未来6个月是否有增减持计划尚不明确。”华侨实业所持公司股份存在减持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普顿”)于 2017 年4月26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0467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27日 在 指 定 的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及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12)。在收到《问询函》后,公司立即组织人员对《问询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认真回复,现就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问题一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前后,股东享有的公司权益份额并不发生改变,资产、负债情况亦不发生变化。而公司全体董事一致认为,扩大公司股本规模有利于公司回馈股东,优化公司股本结构,维护了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请补充披露董事会认为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有利于回馈公司股东,优化公司股本结构,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的依据和理由。

 回复:

 公司目前流通股为0.25亿股,总股本1亿股,自2011年以来未扩张股本。在沪深两市同行业上市公司中公司股本数量偏少,股份流动性较差,公司通过10转10扩大股份,扩大以后公司总股本扩增为2亿股,其中流通股扩增为0.5亿股,从而增强公司股份的流通性,优化股本结构,有利于回馈广大投资者,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前后,股东享有的公司权益份额并不发生改变,资产、负债情况亦不发生变化,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问题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前后,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管理模式亦未发生变化。而公司全体董事一致认为,扩大股本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的需要,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请补充披露董事会认为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需要的依据和理由。

 回复:公司目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亿元,在公司参与的大型投标项目中,有些招标企业要求投标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有的甚至要求更高,公司目前1亿的注册资本为部分招标企业对投标企业注册资本要求的下限。公司扩大股本,可以有资质有能力参与更多的大型工厂、煤矿、电力及主机厂、OEM厂的招投标项目,通过招投标方式与大型厂矿合作有利于公司业绩的增长,有利于公司品牌形象提升,增强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力,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的需要,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前后,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管理模式亦未发生变化,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问题三 根据公司提交的2016年年度报告,2016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21亿元,同比增长15.47%;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13亿元,同比增长35.57%。请公司结合盈利能力、业务发展现状以及业绩情况,补充披露高送转方案与公司业绩是否匹配。

 回复:公司自2011年改制以来,6年未进行股本扩张。公司于2016年4月6日挂牌上市,自上市以来,公司的品牌知名度不断提升,业绩持续增长

 单位:万元

 ■

 2016年净利润同比增长35.57%,2017年第一季度净利润同比增长55.01%,企业上市以后,利润的增幅明显高于往年,且增幅有加快趋势,虽然公司2016年业绩增幅与10转10 方案不完全匹配,但公司实施10转10是在综合考虑过去6年未实施转增股本及未来公司业绩增长预期而确定的。综上公司认为10转10派5(含税)的分配方案是合理的。

 问题四 根据公司公告,青岛路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青岛华侨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合计1,770万股限售股,于2017年4月14日解禁。请公司结合上述股东的股权结构与董监高的持股情况,核实并披露:(1)公司提出高送转预案是否与上述股东的限售股解禁及后续减持安排有关;(2)明确上述股东未来6个月内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3)除已披露理由外,公司提出高送转方案是否存在其他考虑。

 回复:

 青岛华侨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康普顿24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6%。海尔集团公司系华侨实业的控股股股东,占其总股本的52.01%,其他2077名社会股东持有华侨实业47.99%的股份。公司董事明国珍系华侨实业外派董事,但其不直接或间接持有康普顿股份,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亲属均不在华侨实业任职。

 青岛路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康普顿152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24%。

 路邦投资股东名册及持股比例如下:

 ■

 公司于2017年4月27日向股东青岛路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青岛华侨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送了《关于明确所持康普顿股份增减持情况的问询函》:问询上述两家公司在自2017年4月27日起未来6个月增减持康普顿股票的计划,青岛路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表示“公司承诺自2017年4月27日起未来6个月内不增减持所持康普顿股份”,青岛华侨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表示“本公司对持有246万康普顿股票处置及增减持事项进行决策需经公司内部有权投资决策机构审议通过,目前本公司尚未有相关决策计划或安排,未来6个月是否有增减持计划尚不明确。”

 公司研究、提出利润分配未与上述股东进行沟通,不存在与上述股东限售股解禁及后续减持安排有关的情形。除已披露理由外,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不存在其他考虑。

 问题五 请补充披露高送转事项的具体决策过程,以及在披露前是否与其他机构或人士进行过相关沟通或交流。

 回复:4月10日,公司董事长朱梅珍、董事董秘纪东、财务总监李臻就公司分配方案进行了讨论,结合公司业绩、资金状况及对未来发展前景的预判,确定10转10派5(含税)的方案,并决定提交公司董事会二届十次会议审议。公司披露该项议案前,未与任何其他机构与人士进行过相关沟通或交流。

 问题六 请公司按规定填报本次高送转事项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以供本所核查。

 回复:内幕信息知情人信息将于2017年4月28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备。

 特此公告。

 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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