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7年4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022)(以下称原公告)。
公司是沪港通的标的,为了方便沪港通投资者阅读和投票,现对原公告中议案情况做如下说明:
原公告中“二、会议审议事项”中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是根据股东大会会议通知的格式指引将“非累积投票议案”和“累积投票议案”分开填写,因此看上去“非累积投票议案”和“累积投票议案”序号不连续。为了沪港通投资者阅读和投票的方便,议案名称实际的排列情况如下(与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看到的议案排列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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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上述议案中7.01-7.05、8.01-8.03、10.01-10.02是累积投票议案,除此之外是非累积投票议案。
则原公告中附件1:授权委托书中按上述情况作调整
除上述情况外,无其余情况做说明。
特此公告。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5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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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上述议案中7.01-7.05、8.01-8.03、10.01-10.02是累积投票议案,需要填在“投票数”这一栏填写,“同意”、“反对”和“弃权”这三栏不用填,则用“/”划掉;除此之外的议案是非累积议案,在“同意”、“反对”和“弃权”这三栏中填写,“投票数”这一栏不用填,则用“/”划掉。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