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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4月2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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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76 证券简称:顺威股份 公告编号:2017-032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25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 208 号)。公司就问询函中提及的事项,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回复,现将回复的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1、请补充披露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的筹划过程,你公司在信息保密和防范内幕交易方面所采取的具体措施,并按照本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7.7.18条的要求及时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的自查报告;

 回复:

 (1)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筹划过程

 公司于2017年4月23日(非交易日)收到第一大股东的利润分配提案,提议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8股。同日,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对该提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分析,在综合考虑公司2016年度的实际经营业绩及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基于公司当前的未分配利润及资本公积金余额,满足《未来三年(2014-2016年度)分红回报规划》、《公司章程》及《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现金分红规定的情况下,董事长李鹏志先生同时提议以总股本4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0.1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6,000,000.00元,拟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2017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于当日以直通车方式提交了相关的公告文件,保证了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公开性。

 (2)公司在信息保密和防范内幕交易方面所采取的具体措施

 在获悉2016年度利润分配提议、讨论拟定利润分配预案至形成决议并公告的整个期间,公司遵守并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严格控制了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参与利润分配讨论、分析及编制的知情人及时进行了登记并对上述人员强调信息保密、严禁内幕交易,并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备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按照《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7.7.18条的要求,经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在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前一个月内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预披露前三个月内投资者调研的详细情况;

 回复: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三个月内无任何投资者对公司进行过调研。

 3、请补充披露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是否经过财务测算,是否超过公司可分配范围;

 回复:

 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会审字[2017]G16043460090号审计报告确认,公司未分配利润及资本公积中股本溢价的情况如下: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部分数据(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

 合并资产负债表部分数据(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总股本4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0.1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6,000,000.00元;其余未分配利润161,232,630.68元,留待以后分配;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8股,合计转增股本320,000,000股。

 以上利润分配方案数据,未超过公司未分配利润以及股本溢价的可分配范围。

 4、你公司认为应予以说明的其他事项。

 回复:

 按照《问询函》的要求,经向相关方问询,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无其他应予说明的事项。

 特此公告。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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