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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4月2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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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08,000,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系国内特种氯乙烯共聚物行业的龙头企业,主要从事氯乙烯-醋酸乙烯共聚树脂和氯乙烯共聚乳液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依托强大的研发实力和生产管理能力,公司形成了氯乙烯-醋酸乙烯共聚树脂二元系列、羧基三元系列、羟基三元系列和氯乙烯共聚乳液等系列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及主要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主要产品作为油墨、涂料、色片、胶粘剂的主要原料树脂之一及磁卡、塑胶地板、工程造粒等的主要基材之一。对于下游市场,食品包装、药品包装、烟酒包装、服饰等行业属刚需市场,一般不因宏观经济的波动而波动;对于家具类市场,随着刚需及改善居住人群的购房需求,家具行业亦应能保持一个较为良好的发展势头;对于磁卡基材、工程造粒等市场,公司在该领域主要是替代已有的纸质或其它基材。总体上,公司产品仍有较大的市场空间。

 公司采用“以销定产”但对常规品种适量备货的经营模式。销售分为内销和外销,一般情况下,内销以直销为主、贸易商经销为辅;外销以贸易商经销为主、直销为辅。由于拥有的产品系列和牌号较多,可以较好的满足不同行业、不同客户的差异化需求;同时,公司还建立了“技术研发协助销售”的协调机制,协助下游客户解决其生产过程中遇到的产品配方和生产工艺问题。报告期内,公司产品出口销售占比达42.7%,产品远销世界四十多个国家和地区。

 公司集聚了一批行业内资深的技术研发人员,并与北京化工大学及国内多所院校、科研机构保持合作;拥有多项核心技术和高新技术产品;获得11项国家发明专利,另有3项发明专利申请已获得受理正在审核中;主要原材料VCM和VAc已根据REACH法案获得欧盟REACH注册,助剂马来酸也已根据REACH法案获得欧盟REACH预注册;公司2009年始连续被认定为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2011年6月,被认定为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2016年8月,被认定为江苏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公司技术研发能力处于国内同行业领先地位,一直致力于服务国内外中高端客户,产品品质得到广泛认可和好评,2015年“洪汇”品牌被无锡市商务局认定为无锡市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国际知名品牌,品牌价值和市场占有率稳步提升,已经在国内外客户中树立起卓越的企业形象。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

 (2)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6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全球经济、金融环境,国内经济结构调整,大宗原材料价格波动较大,公司紧紧围绕“优质、提量、扩市场,降本、减耗、促增长”的经营要求,秉持“顾客至尊、质量至上、技术至精、管理至严”的经营理念,根据年度经营目标和重点工作计划展开各项工作,在技术研发、生产质量管理、市场营销、安全环保、人才引进与管理、资本运作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公司保持了健康稳健发展,主要经营指标平稳增长。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1,472.82万元,同比增长7.59%;实现营业利润5,863.00万元,同比增长12.3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262.01万元,同比增长15.98%。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对2017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项洪伟

 2017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02 证券简称:洪汇新材 公告编号:2017-014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7年4月15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17年4月26日在公司综合楼305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到董事5名,其中董事孔晓燕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项洪伟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7-016)详见同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并和《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对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郑垚、孔晓燕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2016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16 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三、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6年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16年财务决算报表,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验证,并出具苏公W[2017] A726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16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分别为31,472.82万元、6,112.07万元、5,262.0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分别为7.59%、15.72%、15.98%。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四、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基于公司2016年度的经营情况,综合考虑公司募投项目建设、研发、市场及经营能力等因素,预计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较2016年增长0%-15%;实现净利润较2016年增长5%-20%。此计划并不代表公司2017年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项目建设情况、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苏公W[2017]A726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16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620,077.94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盈余公积:5,262,007.80元,2016年半年度实施利润分配16,200,000.00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180,524,666.25元。

 鉴于公司目前的股本结构状况、未来12个月内的投资需求以及未来良好的盈利预期,为了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未来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6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08,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股利分配后,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会计报表未分配利润余额为164,324,666.25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严格遵循了证券监管机构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关于未来三年股利分配计划(2016年-2018年)的承诺,符合公司发展规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六、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自2016年续聘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以来,其在担任公司财务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能够完成公司的审计工作。

 同意公司续聘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为叁拾万元;同时同意2016年度审计费用为叁拾万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七、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方案》。

 2017年,公司外部董事(独立董事除外)不从公司领取薪酬;公司内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照其所任的职务,由基本工资、效益工资二部分构成,薪酬考核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2017年实际业绩,按营业收入、净利润等指标实施考核。

 本议案中董事薪酬方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八、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九、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十、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关于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7-017)详见同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十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公司向银行融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基于2017年度的经营发展计划,根据实际经营及发展需要,适时向银行进行融资,融资总额度不超过等额人民币8,000万元。

 以上融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国内非融资性保函、银行承兑汇票(含网上承兑)、信用证、进出口汇款融资和贸易融资、进出口押汇等;向银行的实际融资额度、担保方式、利率及期限等最终以银行实际发放情况为准。为了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融资文件。

 十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

 同意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17-018)详见同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十三、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019)详见同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802 证券简称:洪汇新材 公告编号:2017-015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7年4月15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17年4月26日在公司综合楼306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运华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 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 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报告需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2017年财务预算报告》。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严格遵循了证券监管机构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关于未来三年股利分配计划(2016年-2018年)的承诺,符合公司发展规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为叁拾万元;同意2016年度审计费用为叁拾万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2017年度监事薪酬的方案》。

 2017年,公司的监事按照其在公司岗位领取薪酬,不另外发放监事津贴。

 本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认真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组织完善、制度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具有完 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截至2016年底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和重点控制活动已建立了一系列健全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了有效遵循和实施。这些内控制度保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对经营风险可以起到有效的控制作用,并形成了完整有效的制度体系。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实施的实际情况。

 九、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 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和要 求执行,除2016年8月份发生资金误划事项,该事项未对公司造成实质性损失,且公司已采取有效措施进行了整改外,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去向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形。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编制的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2016年度)》 客观、真实。

 十、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 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 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802 证券简称:洪汇新材 公告编号:2017-017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的要求,编制了《关于2016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182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00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9.52元,截至2016年6月24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257,04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28,54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28,500,000.00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苏公W[2016]B099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制定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开设了二个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分别为:

 (1)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梅村支行,账号:84040154740003148;(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厚桥支行,账号:651001040008534;

 2016年7月10日,公司与东兴证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山支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16年12月 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2016年7月1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8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含收益)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该1.8亿元额度可滚动使用,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2016年7月28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截至2016年12月 31日,尚未到期理财产品余额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由于财务部操作人员疏忽,公司于2016年8月9日误将以自有资金购买的700万元理财产品通过农行募集资金专户划出,划出后,公司及时发现了该等疏忽,于2016年8月11日分两笔(200万元和500万元)将该笔款项转回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于2016年12月13日在《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误操作的公告》中披露该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该事项不符合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且未及时进行披露,但由于公司及时进行了弥补,并未对公司造成实质性损失。上述事项发生后,公司进一步加强了募集资金划转的监管,并细化审批流程,增加内审部复核机制,将内审部事后检查调整为事前审核,同时加强了对操作人员的培训,以杜绝类似事项的再次发生。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02 证券简称:洪汇新材 公告编号:2017-019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于2017年6月2日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为维护广大中小股东权益,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6月2日(星期五)14:30,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6月1日至2017年6月2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6月2日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6月1日15:00至2017年6月2日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17年5月26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7年5月26日(星期五)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综合楼305会议室(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新材料产业园)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上述议案1、2、4、5、6、7、8已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3、9已由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17年4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述议案均以普通决议审议,需经出席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16年度股东大会作《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会议的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者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7年5月30日8:30-11:30,13:00-16:0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公司证券投资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讯地址: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新材料产业园;会务联系人:李专元、周雯;邮编:214196;电话:0510-88721510;传真:0510-88723566

 4、登记手续:

 (1) 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手续;

 (2) 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 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 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收到时间为准,但不得迟于2017年5月30日16:00送达),不接受电话登记。

 4、参加现场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结束后公司将单独披露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特此公告。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802

 2、投票简称:洪汇投票

 3、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 对”或“弃权”。

 4、如设置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6月2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6月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6月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 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 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致: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2017年6月2日召开的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

 注:请在相应议案后的表决意见栏目下“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打“√”。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证券账户号:

 委托有效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法人委托须盖法人公章。

 证券代码:002802 证券简称:洪汇新材 公告编号:2017-020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6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7年5月8日(星期一)下午3:00-5:00在全景网举行2016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年度报告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兼总工程师项洪伟先生;独立董事郑垚女士;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李专元先生;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孙在福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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