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177,211,88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的主营业务
公司业务涉及磁性材料、平板显示器件、精密结构件、贸易、物流等多个业务板块。
(二)公司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1、磁性材料
公司永磁铁氧体元件产品为下游电机的核心部件,广泛应用于汽车、计算机、办公设备、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及电动玩具等行业。公司软磁铁氧体元件产品为下游电子变压器的核心部件,广泛应用于计算机、办公设备、汽车、家用电器、节能灯及LED 等行业。
2、平板显示器件
公司子公司帝晶光电的主要业务为平板显示器件,其中包括液晶显示模组(LCM)、触摸屏(CTP)和全贴合产品,广泛应用于手机、平板电脑、播放器等产品。
3、精密结构件
公司子公司东方亮彩的主要业务为精密结构件,主要产品为消费电子产品精密结构件,包含精密塑胶结构件和精密五金结构件。公司的精密结构件产品主要应用于手机。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不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6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为12,051,500,774.83元,比上年同期增长幅度为147.5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利润为234,068,261.70元,比上年同期增长幅度为408.31%。2016年度公司的营业收入及利润相较于上年度大幅增加的原因主要是由于并购重组了深圳市东方亮彩精密技术有限公司,增加了精密结构件业务的营业收入及利润。
2016年度,帝晶光电公司经审计的净利润为152,678,177.91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54,818,051.57元。帝晶光电2016年度业绩承诺已经实现。
2016年度,东方亮彩公司经审计的净利润为178,882,483.88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62,297,352.56元,东方亮彩2016年度业绩承诺已经实现。
由公司2016年度的经营业绩可见,通过上述的对外投资并购,公司的业务规模得到扩张,整体盈利能力有了很大的提升,实现业务多元化发展。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1、营业收入本期较上期增长718,222.25万元,增长147.5%,主要原因是本期较上期合并范围增加东方亮彩,以及帝晶光电2015年从9月纳入合并范围。
2、营业成本本期较上期增长642,446.41万元,增长144.36%,主要原因是本期较上期合并范围增加东方亮彩,以及帝晶光电2015年从9月纳入合并范围。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16年12月3日发布了《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适用于2016年5月1日起发生的相关交易。本公司执行该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2、本公司本期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3、本公司本期无处置子公司。
4、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本公司于2016年2月25日出资设立子公司鹤山市南方磁源磁性材料有限公司、2016年6月2日出资设立子公司江门市蓬江区江粉金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述公司于本报告期内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全资子公司惠州帝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已于2016年11月注销,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智创亮彩精密技术有限公司已于2016年8月注销,上述两家子公司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5、其他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江门市三七新能源有限公司于2016年01月08日更名为广东江粉高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江门市江金所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于2017年01月06日更名为广东江粉金服控股有限公司。
(4)对2017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汪南东
日期:2017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江粉磁材 公告编号:2017-036
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于2017年4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4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经电话确认送达。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共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其中参加现场表决的董事3人,以通讯表决的董事6人。本次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并将该议案提请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本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2017-038《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将该议案提请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本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将该议案提请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本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将该议案提请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计,2016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未分配利润数为136,910,667.63元,即,可供上市公司股东分配利润为136,910,667.63元。
基于此,提议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将2016年末可供上市公司股东分配的利润136,910,667.63元,拟以2016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177,211,88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人民币(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
现金分红后结余的未分配利润为19,189,478.93元,结转至以后使用。
本方案尚须提请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财务预算计划》,并将该议案提请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本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别提示:公司2017年度财务预算指标不代表公司2017年度盈利预测,受宏观经济运行、市场需求变化、经营管理等多方面因素综合影响,能否实现预算指标,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本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关于本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并将该议案提请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本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的议案》。
关于本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2017-039《2017第一季度报告正文》、《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本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2017-040《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关于本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2017-04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江粉磁材 公告编号:2017-037
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7年4月27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艳媚女士召集并主持,全体监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出公司2016年度的经营业绩与财务状况等事项;在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16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与审议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其中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其中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通过《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其中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审议通过《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计,2016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未分配利润数为136,910,667.63元,即,可供上市公司股东分配利润为136,910,667.63元。
基于此,提议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将2016年末可供上市公司股东分配的利润136,910,667.63元,拟以2016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177,211,88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人民币(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
现金分红后结余的未分配利润为19,189,478.93元,结转至以后使用。
监事会认为:基于公司2016年度业绩经营情况及2017年的业务发展需要,提出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从程序上和内容上符合《公司章程》等公司的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同意将本方案提请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其中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审议通过《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其中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其中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其中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各项内部控制在生产经营等公司营运的各个环节中得到了持续和严格的执行。董事会出具的《关于2016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能够客观地反映公司的内部控制状况。
8、审议通过《2017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其中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9、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出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的经营业绩与财务状况等事项;在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的编制与审议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其中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其中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江粉磁材 公告编号:2017-040
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于2017年4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上述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17年5月19日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会议届次:2016年度股东大会
2.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度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7年5月19日(星期五)14: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年5月18日—5月19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18日下午15:00至2017年5月19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其中一种表决方式。
6. 股权登记日:2017年5月16日
7. 会议出席对象:
(1) 凡2017年5月16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会议表决;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江门市龙湾路8号 公司1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及相关议程
1.《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2017年度财务预算计划》。
7.《2017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预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上述议案的公告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 年修订)》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所 有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单 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事项
1. 登记方式
(1)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2)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 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股东须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式样附后),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信封须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2. 登记时间:2017年5月17日(星期三)、2017年5月18日(星期四) 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3. 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公司证券部
地址:广东省江门市龙湾路8号办公楼三楼 邮编:529000
4. 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方法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 本次股东大会联系人:梁丽 陈结文 黄敏龄
联系电话:0750-3506078
传真号码:0750-3506111
3. 若有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特此通知。
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及简称:投票代码:362600;投票简称:“江粉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5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股东大会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下称“受托人”)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本公司(本人)的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江粉磁材 公告编号:2017-041
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2016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7年5月5日(星期五)15:00-17:00在全景网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6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进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汪南东先生,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刘刚先生,总经理助理兼董事会秘书梁丽女士,独立董事赵华女士,保荐代表人程久君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江粉磁材 公告编号:2017-042
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27号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16 年 12 月 3 日发布了《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公司按照该文件要求进行会计政策变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 2014 年修订和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增值税相关会计处理按照财政部 2016 年 12 月 3 日发布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会计政策变更执行日期:2016 年 5 月 1 日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执行该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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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主要涉及损益科目间的调整和会计科目列示的变化,不影响当期损益,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属于合理变更,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2016年财政部颁布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对公司原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科目进行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核查,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对原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科目进行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6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