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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4月2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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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吴桂谦、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张伟 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创民 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吴桂谦 吴桂谦

 日期 2017-4-27

 

 证券代码:603630 证券简称:拉芳家化 公告编号:2017-017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如有监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监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 2017 年4月23日以专人送达的形式发出,会议于 2017 年4月27日9:00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如斌先生召集并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该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客观、真实、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表决结果:3票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公司于2017年2月8日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政策为:若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成功,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6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9,465,033.03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139,284,857.82元,扣除母公司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3,928,485.78元,2016年度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35,536,547.25元;加上2016年初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356,871,438.56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92,407,985.81元。公司拟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的总股本174,400,000股为基数,向公司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人民币1.71元(含税),拟派发现金股利共计人民币29,822,4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除上述现金分红外,本次分配公司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2016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制定,该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在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下综合作出,有利于公司未来发展,且充分考虑到投资者的最大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票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16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票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充分考虑各项基本假设的前提下,结合公司各项现实基础、经营能力以及年度经营计划,本着求实稳健的原则而编制的,具有可信性。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票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票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正中珠江”)担任本公司审计机构以来,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相关责任和义务。现拟继续聘任正中珠江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审计业务费用授权董事会洽谈确定。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票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三、上网公告附件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630 证券简称:拉芳家化 公告编号:2017-019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的总股本174,4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71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29,822,400.00元(含税)。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6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9,465,033.03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139,284,857.82元,扣除母公司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3,928,485.78元,2016年度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35,536,547.25元;加上2016年初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356,871,438.56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92,407,985.81元。

 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的总股本174,400,000股为基数,向公司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人民币1.71元(含税),拟派发现金股利共计人民币29,822,4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除上述现金分红外,本次分配公司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7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基于公司的发展阶段和财务状况等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了股东利益与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需求,符合公司的客观情况和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和股东的长远利益。因此,一致同意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对2016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制定,该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在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下综合作出,有利于公司未来发展,且充分考虑到投资者的最大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7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2017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4 月27日

 证券代码:603630 证券简称:拉芳家化 公告编号:2017-018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7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7年第三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17 年4 月 24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 2017 年 4 月27日10:00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桂谦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于2017年2月8日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政策为:若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成功,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6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9,465,033.03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139,284,857.82元,扣除母公司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3,928,485.78元,2016年度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35,536,547.25元;加上2016年初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356,871,438.56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92,407,985.81元。公司拟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的总股本174,400,000股为基数,向公司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人民币1.71元(含税),拟派发现金股利共计人民币29,822,4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除上述现金分红外,本次分配公司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7票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正中珠江”)担任本公司审计机构以来,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相关责任和义务。现拟继续聘任正中珠江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审计业务费用授权董事会洽谈确定。

 表决结果:7票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为充分发挥公司组织架构优势,提升工作效率和效益,优化公司管理,满足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同意对公司的组织架构进行调整,增设证券法务部、投资部。调整后公司的组织架构图如下:

 @

 表决结果:7票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关于召开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17年5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以审议《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关于聘请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2017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7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尚书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宁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朱昊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关于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公司于2016年5月3日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公司于2016年5月2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61206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2016年8月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进行了修订及补充披露。

 公司于2016年6月3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161206号)。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已按照反馈意见通知书的要求,对反馈意见中的相关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核查和回复,并根据相关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2016年8月10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目前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正在中国证监会审核中,后续将根据要求补充更新资料。

 2、关于转让公司持有的家乐福股权事项

 公司于2016年12月2日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公司持有的家乐福股权的议案》,公司决定转让所持有的家乐福全部股权。根据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公司持有的家乐福全部股权价值为41,964万元。按照公司和国资部门有关要求,公司于2016年12月以4.2亿元价格通过大连产权交易所公开出售。2017年1月,由荷兰家乐福(中国)控股有限公司协议转让获取上述全部股权。

 截至目前,6家家乐福合资企业已全部完成工商变更,公司已收到股权转让款4.2亿元。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尚书志

 日期 2017-04-27

 

 证券代码:600739 证券简称:辽宁成大 编号:临2017-021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4月18日,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册超短期融资券发行额度的议案》,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金额不超过60亿元人民币的超短期融资券。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2016年第47次注册会议审核通过,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于2016年8月26日签发《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6】SCP245),接受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60亿元,注册额度自该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

 公司于2017年4月20日在全国银行间市场发行规模为10亿元人民币的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4月24日全额到账,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偿还公司2016年度第四期超短期融资券。现将发行结果公告如下:

 ■

 公司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相关文件详见上海清算所网站(http://www.shclearing.com/)。

 特此公告。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8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靳坤、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鸿飞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郁露青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分析

 ■

 利润表项目分析

 ■

 现金流量表项目分析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靳坤

 日期 2017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09 证券简称:北特科技 公告编号:2017-011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15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7年4月26日上午10点在公司一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表决董事5名,实际表决董事5名,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靳坤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之“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的规定,鉴于激励对象中毛蕊、李欣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则失去本次股权激励资格,应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6,00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根据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授权董事会决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锁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上述事项不需要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本次回购注销价格将按照《激励计划》的方案执行。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注册资本的议案》

 因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对象毛蕊、李欣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31,277,557股变更为131,261,557股,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31,261,557元人民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子公司北特零部件合作权益及增资的议案》

 经公司与子公司上海北特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特零部件”)股东叶彦苇先生商议,叶彦苇按照《合作经营上海北特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合同》将其在北特零部件占有的25%的合作权益无偿转让给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转让完成后,叶彦苇与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签署的《合作经营上海北特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合同》终止,北特零部件性质由中外合作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

 在变更北特零部件公司企业性质后,对北特零部件作出如下变更

 一、决定以货币方式向上海北特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增资,将上海北特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1,000万元。

 二、通过《上海北特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章程》。

 三、决定任命靳晓堂先生为公司执行董事。

 四、决定任命徐鸿飞先生为公司监事。

 五、决定聘请靳晓堂先生为公司经理。

 六、决定将公司经营期限延长至【2037】年【1】月【1】日。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3009 证券简称:北特科技 公告编号:2017-013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股权激励对象毛蕊、李欣离职,公司拟回购其所持有的公司限制性股票合计16,000股。《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实施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6,000股后,公司注册资本将随之发生变动,总股本由131,277,557元变更为131,261,557元。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本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3009 证券简称:北特科技 公告编号:2017-014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一致同意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16,000股进行回购注销,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规定,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以2015年9月18日为授予日,授予86名激励对象369万股限制性股票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之“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的规定,鉴于激励对象中毛蕊、李欣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则失去本次股权激励资格,应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6,00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根据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授权董事会决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锁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上述事项不需要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

 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

 二、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价格和其它说明

 1、回购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事项中,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31,307,557股变更为131,291,557股。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股份回购注销尚在办理中。

 上述所有股份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变更为131,261,557元,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31,261,557元人民币。

 公司将于本次回购过程中依法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

 2、回购价格

 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14.57元/股,公司应支付回购价款人民币233,120元,已按照《激励计划》中约定的调整事项调整了回购价格。

 3、股东大会授权

 根据公司于2015年9月1日召开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就决定实施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已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合法授权。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上述回购注销、减少注册资本等各项必需事宜。

 三、预计本次回购前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表

 ■

 本次回购注销事项中,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31,307,557股变更为131,291,557股。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股份回购注销尚在办理中。

 上述所有股份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变更为131,261,557元,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31,261,557元人民币。

 四、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公司激励对象毛蕊、李欣离职,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其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符合《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一致同意对此部分股份按照《激励计划》中对回购事项的规定实施回购注销。

 六、监事会意见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之“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的规定,鉴于公司激励对象毛蕊、李欣因个人原因离职,则失去本次股权激励资格,对王大勇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6,00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

 本次回购价格为14.57元/股,根据《激励计划》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派息等情况时,公司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根据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上述事项不需要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董事会本次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合计16,000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股份。

 七、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意见如下:本所认为,公司董事会已取得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合法授权;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程序、数量和价格的确定等符合《管理办法》、《股权激励备忘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除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所引致的公司注册资本减少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外,公司已履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于现阶段应当履行的程序。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4、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3009 证券简称:北特科技 公告编号:2017-015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需要,以及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公司对《章程》做出修订,本次章程修改对照表如下:

 ■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还需公司股东大会通过。

 特此公告。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3009 证券简称:北特科技 公告编号:2017-012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15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次会议通知》,2017年4月26日早上11点,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在公司1号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之“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的规定,鉴于激励对象中毛蕊、李欣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则失去本次股权激励资格,应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6,00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根据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授权董事会决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锁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上述事项不需要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本次回购注销价格将按照《激励计划》的方案执行。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注册资本的议案》

 因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对象毛蕊、李欣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31,277,557股变更为131,261,557股,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31,261,557元人民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子公司北特零部件合作权益及增资的议案》

 经公司与子公司上海北特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特零部件”)股东叶彦苇先生商议,叶彦苇按照《合作经营上海北特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合同》将其在北特零部件占有的25%的合作权益无偿转让给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转让完成后,叶彦苇与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签署的《合作经营上海北特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合同》终止,北特零部件性质由中外合作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

 在变更北特零部件公司企业性质后,对北特零部件作出如下变更

 一、决定以货币方式向上海北特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增资,将上海北特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1,000万元。

 二、通过《上海北特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章程》。

 三、决定任命靳晓堂先生为公司执行董事。

 四、决定任命徐鸿飞先生为公司监事。

 五、决定聘请靳晓堂先生为公司经理。

 六、决定将公司经营期限延长至【2037】年【1】月【1】日。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八日

 公司代码:603009 公司简称:北特科技 公告编号:2017-016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3630 公司简称:拉芳家化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739 公司简称:辽宁成大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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