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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4月2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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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3179 公司简称:新泉股份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唐志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新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宋燕青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 资产负债表项目重大变动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1.2 利润表项目重大变动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1.3 现金流量表项目重大变动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公司名称: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唐志华

 日期:2017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179 证券简称:新泉股份 公告编号:2017-007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陈学谦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陈学谦先生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陈学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个人简历和联系方式:

 陈学谦,男,1989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毕业于山东财经大学,本科学历。2013年2月至2015年10月任东莞市雄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职员、科长,2015年11月至2017年2月任东莞市雄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证券事务代表,2017年3月加入公司,现任职于投资管理部。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漓江路18号

 电话:0519-85122303

 传真:0519-85122303

 邮箱:chenxueqian@xinquan.cn

 特此公告。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179 证券简称:新泉股份 公告编号:2017-006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17年4月16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唐志华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陈学谦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个人简历和联系方式:

 陈学谦,男,1989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毕业于山东财经大学,本科学历。2013年2月至2015年10月任东莞市雄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职员、科长,2015年11月至2017年2月任东莞市雄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证券事务代表,2017年3月加入公司,现任职于投资管理部。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漓江路18号

 电话:0519-85122303

 传真:0519-85122303

 邮箱:chenxueqian@xinquan.cn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三、上网公告附件

 (一)《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7)

 特此公告。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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