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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4月2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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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1111 公司简称:中国国航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未出席董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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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公司负责人董事长蔡剑江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总会计师肖烽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詹中先生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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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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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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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HKSCC NOMINEES LIMITED是香港联合交易所下属子公司,其主要业务为以代理人身份代其他公司或个人股东持有股票。其持有本公司1,683,174,520股H股中不包含代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166,852,000股。

 2、依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企[2009]94号)和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公告(2009年第63号)规定,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航空集团公司和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持有的127,445,536和36,454,464股股份目前处于冻结状态。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2017年一季度利润总额为24.20亿元,同比减少12.58亿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4.66亿元,同比减少9.69亿元;主要是受油价上涨,航油成本大幅提高,以及投资收益大幅减少影响。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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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并经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17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有效期延长至2017年4月30日,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延长至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详情请见公司于2017年1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公告。

 2017年3月10日,公司完成向中国航空集团公司、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中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国航空油料集团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兴业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1,440,064,181股A股股份,发行价格为7.79元/股。中航集团公司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投资人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完成后,中国航空集团公司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本公司7,508,571,617股股份,持股比例为51.70%,仍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详情请见公司于2017年3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公告。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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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1111      股票简称:中国国航       公告编号:2017-024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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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和资料已于2017年4月25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17年4月27日上午10:30在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36号国航大厦29层第一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电话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0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董事史乐山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蔡剑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批准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17年度国际、国内审计师及内控审计师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董事会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不再续聘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国际审计师,不再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国内审计师和公司内控审计师;聘任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为公司2017年度国际审计师、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国内审计师和内控审计师,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确定前述审计师的年度费用。

 本决议案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承董事会命

 饶昕瑜

 董事会秘书

 中国北京,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1111 股票简称:中国国航 公告编号:2017-025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审计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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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航空集团公司是一家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监管的中央企业。根据国资委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外部审计师连续担任同一家中央企业财务决算审计业务超过一定年限的,该企业应考虑或按要求更换审计师。

 公司现任审计师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和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合称“毕马威”)自2013年度起分别担任公司国际财务报告审计师和国内财务报告审计师、内部控制审计师(以下合称“审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已达四年。根据国资委及财政部的上述规定,公司实施了2017年度审计师遴选程序,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和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分别中选公司2017年度国际财务报告审计师和国内财务报告审计师、内部控制审计师。

 上述更换审计师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发表独立意见,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待股东大会批准后,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及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将担任公司2017年度审计师,毕马威将不再担任公司审计师。

 毕马威已书面确认,其与公司不存在任何意见分歧或未决事项,亦无任何有关更换审计师需提请公司股东及公司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关注的事项。公司董事会亦未知悉任何有关更换审计师的事宜需提请公司股东关注。

 公司董事会谨对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及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的多年优质服务表示诚挚谢意。

 特此公告。

 承董事会命

 饶昕瑜

 董事会秘书

 中国北京,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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