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考虑公司长远发展与股东投资回报,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公司当前总股本199,681.7701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79,872,708.04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是国内大型半导体设备及光伏精密设备制造商之一,是目前国内少数能够同时大规模生产多晶硅铸锭炉、单晶硅生长炉和区熔单晶硅炉等光伏和半导体设备的厂家,公司的这三类产品在性能、质量、售后服务及市场占有率方面均处于国内领先水平。2012年以来,公司响应国家政策的号召,开始积极参与国内光伏电站项目的开发建设,至今装机量已达一定规模,并积累了丰富投建经验。公司在节能环保领域亦有涉足,主要产品为区别于传统钒钛系脱硝催化剂的稀土基环保脱硝催化剂;公司另设有环保工程公司,主营环保工程研发、设计、技术转让、安装调试运行及项目总承包。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为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发电、新材料和节能环保四大产业。
高端装备制造业务:主要包括光伏及半导体、环保设备的设计研发及制造。公司产品包括单晶硅生长炉、多晶硅铸锭炉、区熔单晶硅炉、晶体下拉炉、还原炉、金刚线开方机、金刚线切片机、多晶子锭自动检测机器人系统等。其中单晶硅生长炉、多晶硅铸锭炉主要应用于光伏领域,区熔单晶硅炉可用于生产半导体材料。
新能源发电业务:主要为光伏发电和风力发电,其中光伏发电包括地面光伏发电及分布式光伏发电。近年来公司大力发展新能源发电业务,装机容量不断提升,该项业务的发展不仅能为公司提供长期稳定的现金流,还具有显著的节能环保效益,符合国家“十三五”规划中强调的绿色发展理念。
新材料业务:主要产品包括多晶硅锭及硅片、区熔单晶硅棒,其中多晶产品主要应用于光伏领域,区熔单晶硅棒具有纯度高、抗压性好等优点,可满足大功率电子器件的应用需求。
节能环保业务:主要包括蜂窝式脱硝催化剂的供货及全寿命管理、SCR系统一体化服务、脱硝及除尘等环保工程的设计研发和安装调试运行;主要产品为新型高效环保的烟气脱硝催化剂产品,具有环保、高效、无二次污染等明显优点。该稀土基SCR烟气脱硝催化剂,主要应用于燃煤电厂、水泥、钢铁、玻璃等生产领域的烟气氮氧化物治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拥有国家发明专利若干项,同时获得产业化创新发展专项扶持资金、国家支撑计划等多项政府补助和资金支持。随着催化剂替换高峰期的来临及未来电力超低排放和其它工业窑炉烟气排放新标准的推进实施,脱硝催化剂的用量还将持续增加,SCR脱硝技术将进一步广泛应用,公司产品的销售和推广或将受益于此。
通过近几年的探索和实践,公司已形成技术密集型业务与资金密集型业务协同发展、互相促进的经营模式,稳定性与进取性兼顾:一方面,公司不断加强技术研发和人才培养力度,在高端装备、新材料和节能环保领域与国际先进水平看齐;另一方面,重视发展新能源业务,充分利用上市公司融资平台,大力推进电站建设,保障了公司未来稳定发展的现金流基础。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
5公司债券情况
5.1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5.2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3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聘请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对16京运01、16京运02公司债进行评级。根据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出具的《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信用评级分析报告》(联合[2016]394号),《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二期)信用评级报告》(联合[2016]1270号),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公司公开发行的16京运01/61京运02公司债券信用等级均为AA。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将在公司债券存续期内,每年公司发布年度报告后二个月内完成年度的定期跟踪评级,并在公司债券存续期内根据有关可能导致信用等级变化的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
5.4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12,992,135.52元,同比增长14.56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8,007,453.66元,同比增长14.9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88,992,106.71元,同比增长16.24%;实现基本每股收益0.13元。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2016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一级子公司共59户(含本年度处置及注销子公司),详见本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公司本年度合并范围比上年度增加25户,减少8户,详见本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
证券代码:601908 证券简称:京运通 公告编号:临2017-005
债券代码:136788 债券简称:16京运01
债券代码:136814 债券简称:16京运02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7年4月26日在公司302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4月14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冯焕培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经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中长期战略规划及2017年度经营计划,以经审计的2016年度的经营业绩为基础,在综合考虑国内外经济形势、政策环境和行业发展趋势,按照合并报表口径,确定公司2017年度财务预算如下:
2017年度,公司将认真贯彻执行年度经营计划,继续加强集团内部管控,稳扎稳打,拓展业务,进一步强化成本控制,多渠道做好资产管理工作,力争实现全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快速增长。
上述财务预算并不代表公司对2017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特别注意。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考虑公司长远发展与股东投资回报,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公司当前总股本199,681.7701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79,872,708.04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组织实施上述利润分配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现金红利的派发、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税费的扣缴等。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聘请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决定继续聘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审计费用由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详细公告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
十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7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7年度的薪酬将在2016年度薪酬水平的基础上,根据公司年度工作目标和经营计划的完成情况,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考评,确定其薪酬标准。
十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2票回避,0票弃权,通过《关于回购注销未达到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董事张文慧、朱仁德为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详细公告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修改<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详细公告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终止实施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详细公告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详细公告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关于制定<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和综合授信的议案》。
为满足日常经营活动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海盐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拟向杭州银行嘉兴分行申请项目贷款7,000万元人民币,期限为五年;控股子公司固阳县京运通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拟向江苏银行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47,000万元人民币,期限为八年;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子公司的实际需求而决定。由公司为上述事项提供保证担保。
二十、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细公告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公司拟向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阜成门支行申请综合授信50,000万元人民币,授信期为一年,担保方式为抵押担保,抵押物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五街1号1幢1至2层厂房、1号院6号楼,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路东区F5号街区工业用地等房地产,具体以与银行签订的法律文本为准。授权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冯焕培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额度内的一切与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二十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召开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有关股东大会的召开事宜由董事会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1908 证券简称:京运通 公告编号:临2017-006
债券代码:136788 债券简称:16京运01
债券代码:136814 债券简称:16京运02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7年4月26日在公司302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4月14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苏铁军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经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并且真实、全面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报告所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七、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八、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并且真实、全面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报告所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九、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回购注销未达到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2016年业绩指标未达到《激励计划》“第九章?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和解锁条件”中规定的第一个解锁期的业绩考核目标,同意公司对未满足解锁条件的1,520,000股限制性股票按照《激励计划》进行回购注销。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未达业绩考核要求的限制性股票是依据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调整方法和程序进行的,符合证监会下发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对限制性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调整以及回购注销不符合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十、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修改<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十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终止实施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终止实施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制度的要求,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及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其他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
特此公告。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1908 证券简称:京运通 公告编号:临2017-007
债券代码:136788 债券简称:16京运01
债券代码:136814 债券简称:16京运02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382号文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3,477,157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88元,公司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2,154,999,997.16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25,859,999.97元后,汇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的实收金额为人民币2,129,139,997.19元,扣除公司自行支付的中介机构费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2,096,998.66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27,042,998.53元,以上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验字[2015]41120013号”《关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审验。公司对本次发行所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于2010年11月8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并经2010年11月23日召开的201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通过。后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2011年10月31日发布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超募资金使用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公司对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并经2012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12年4月26日召开的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对管理办法再次进行修改,并经2014年12月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14年12月23日召开的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直以来,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办法进行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反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情形。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及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阜成门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与保荐人、上述商业银行严格履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约定的义务,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公司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程序,同时及时通知保荐人,随时接受保荐代表人的监督,未发生违反协议有关约定的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351,382,058.36元,其中活期存款7,303,727.94元、通知存款94,078,330.42元,理财产品250,000,000.00 元。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16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6年度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附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1908 证券简称:京运通公告编号:临2017-013
债券代码:136788 债券简称:16京运01
债券代码:136814 债券简称:16京运02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了满足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改善公司融资结构,公司于2017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及《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中期票据业务指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发行中期票据,具体发行方案如下:
一、本次发行基本方案
1、发行总额:新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4亿(含24亿)。
2、发行期限:5年。
3、发行利率:以发行时的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情况为基础,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通过簿记建档方式最终确定。
4、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
5、资金用途: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偿还银行借款及其他规定用途。
6、决议有效期限:本次发行中期票据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按照市场情况决定,由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主承销商。
二、本次发行的授权事项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发行工作,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并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办理与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等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制定本次发行
中期票据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发行条款,包括发行期限、分期发行额度、发行利率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申报事宜;
3、签署与本次发行中期票据有关的合同、协议和相关的法律文件;
4、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办理与本次发行中期票据有关的其他事项;
6、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审议决策程序
本次拟发行中期票据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获准后实施。
公司将及时披露与本次申请发行中期票据相关的情况。公司申请发行中期票据事宜能否获得批准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中期票据的申请发行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1908 证券简称:京运通 公告编号:临2017-009
债券代码:136788 债券简称:16京运01
债券代码:136814 债券简称:16京运02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股权激励股票事宜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鉴于公司2016年业绩增长指标未达到《激励计划》“第九章?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和解锁条件”规定的第一个解锁期的业绩考核目标,公司拟对未满足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按照《激励计划》进行回购注销,回购数量为1,520,000股,回购价格为3.70元/股,总价款为人民币5,624,000.00元。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并注销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996,817,701股变更为1,995,297,701股,注册资本由1,996,817,701元变更为1,995,297,701元。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载的《关于回购注销未达到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08)。
本次回购将涉及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公告如下:
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该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本次回购注销将按照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通讯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四路158号证券部
邮编:100176
联系人:赵曦瑞
电话:010-80803979
传真:010-80803016-8298
特此公告。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1908 证券简称:京运通公告编号:临2017-010
债券代码:136788 债券简称:16京运01
债券代码:136814 债券简称:16京运02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实施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实施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资金312,307,787.18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382号文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3,477,157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88元,公司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2,154,999,997.16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27,042,998.53元,以上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5]第41120013号)审验。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所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上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用于嘉兴-海宁地区50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嘉兴-平湖地区50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嘉兴-桐乡地区50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和年产300万套国V高效净化汽车尾气的稀土催化剂项目,剩余部分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公司分别于2016年7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16年8月8日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实施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节余资金5.12亿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
注:已投入金额包含应付账款0.88亿元。
(三)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原项目”)情况
公司本次拟终止实施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如下:
单位:元
■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7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实施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资金312,307,787.18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一)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1、原项目计划投资情况
单位:元
■
2、原项目实际投资情况
单位:元
■
(二)终止实施部分募投项目的原因
1、原项目实施背景和必要性
随着汽车工业的发展,汽车尾气的排放特别是有害物质CO、HC、NOx和PM的排放已成为空气中污染物的主要来源之一,虽然国际上汽车尾气净化技术已趋成熟,但其核心的催化剂技术却一直被发达国家所垄断,而目前我国汽车产业迅猛发展,所需的尾气净化催化剂缺口日益严重。
2014年1月26日,环境保护部发布《2013年中国机动车污染防治年报》:按排放标准分类,达到国Ⅳ及以上标准的汽车占10.1%,国Ⅲ标准的汽车占51.5%,国Ⅱ标准的汽车占15.7%,国Ⅰ标准的汽车占14.9%。其余7.8%的汽车还达不到国Ⅰ标准。
因此发展我国稀土稀有基汽车尾气催化剂,对催化剂的组成、结构和性能进行研究,直至进行工业化、规模化生产,对我国汽车工业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该项目的建设正是适应了国家环保政策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以及地区的发展规划,对区域城市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及建设生态、宜居、健康城市均具有积极意义。
2、原项目终止原因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节能环保事业部山东天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积极开展实施“年产300万套国V高效净化汽车尾气的稀土催化剂项目”的建设工作,并于2016年4月14日通过了环保验收,实现了年产300万套国V高效净化汽车尾气的稀土催化剂的生产能力。公司在取得环评验收报告后,积极开展了市场营销的拓展工作,与相关主机厂进行技术交流寻求合作机会。然而由于汽车市场的准入门槛较高,公司一直未能取得较大的市场订单。考虑未来市场风险,公司认为目前不适合在本项目继续加大投入较大规模资金。为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率,避免闲置,公司拟终止实施“年产300万套国V高效净化汽车尾气的稀土催化剂项目”,并将剩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针对汽车尾气催化剂项目,公司未来将根据市场开拓情况以自有资金进行投入。
三、项目终止后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后,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缓解公司流动资金需求压力,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定,公司拟将剩余的募集资金312,307,787.18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终止实施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终止实施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终止实施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制度的要求,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及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其他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拟终止实施部分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312,307,787.18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终止实施部分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五、关于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公司本次终止实施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宜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实施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1908 证券简称:京运通 公告编号:临2017-011
债券代码:136788 债券简称:16京运01
债券代码:136814 债券简称:16京运02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12月23日,公司回购注销了离职高管潘震中先生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50万股限制性股票,并对回购注销结果进行了公告。
2017年4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回购注销未达到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16年业绩增长指标未达到《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第九章?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和解锁条件”规定的第一个解锁期的业绩考核目标,公司拟回购注销第一个解锁期对应的限制性股票共1,520,000股。
根据上述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具体如下:
一、原章程第六条现修改为: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99,529.7701万元。
二、原章程第十九条现修改为: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99,529.7701万股,均为普通股。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已审议批准上述条款的修改,本次修改章程需提请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1908 证券简称:京运通 公告编号:临2017-012
债券代码:136788 债券简称:16京运01
债券代码:136814 债券简称:16京运02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海盐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盐京运通”)、固阳县京运通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固阳京运通”)
●本次担保金额:54,000万元人民币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逾期担保
公司拟与杭州银行嘉兴分行、江苏银行北京分行分别签署保证担保合同,为全资子公司海盐京运通向杭州银行嘉兴分行申请7,000万元项目贷款、控股子公司固阳京运通向江苏银行北京分行申请 47,000 万元综合授信的所有融资债权提供保证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1、全资子公司海盐京运通向杭州银行嘉兴分行、申请7,000万元项目贷款,期限5年,由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具体以与银行签订的法律合同为准。
2、控股子公司固阳京运通向江苏银行北京分行申请 47,000 万元综合授信,期限 8年,由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具体以与银行签订的法律合同为准。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海盐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嘉兴市海盐经济开发区大桥新区海港花苑10-466号
法定代表人:张文慧
注册资本:3,000万元
主营业务:光伏电站的设计、开发、建设、维护;太阳能光伏发电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海盐京运通资产总额18,018.55万元,负债总额13,322.87万元,其中流动负债13,322.87万元,长期借款0.0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3.94%;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734.88万元,净利润1,678.53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2017年3月31日, 海盐京运通资产总额18,073.48万元,负债总额13,300.82万元,其中流动负债13,300.82万元,长期借款0.0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3.59%;2016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410.81万元,净利润76.9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被担保人名称: 固阳县京运通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固阳县金山镇科教路新能源办211
法定代表人:张文慧
注册资本:14,000万元
主营业务:太阳能发电及其相关产业的投资和开发、太阳能光伏发电站工程的建设、运营管理、工程承包,电能销售;太阳能电力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及建设管理业务;物资采购及销售。(以上经营范围除行政许可项目)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固阳京运通资产总额61,600.45万元,负债总额 54,117.45万元,其中流动负债54,117.45 万元,长期借款 0 .0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7.85 %;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00万元,净利润0.00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2017年3月31日,固阳京运通资产总额68,783.08万元,负债总额 61,300.08万元,其中流动负债61,300.08 万元,长期借款0.0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9.12%;2016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0.00万元,净利润0.0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对外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目前尚未签订担保协议,待正式签署时另行公告。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2017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0.00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1.80亿元(不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76%,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1、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1908 证券简称:京运通 公告编号:临2017-008
债券代码:136788 债券简称:16京运01
债券代码:136814 债券简称:16京运02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未达到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1、2016年1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详见公司公告临2016-008、009、010号)。
2、2016年2月3日,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详见公司公告临2016-015号)。
3、2016年2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核查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临2016-018、019号)。
4、2016年3月24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公告》,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16年2月26日,授予价格为3.78元/股,授予数量为430万股,授予人数为8人,本次授予的430万股限制性股票于2016年3月2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
5、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条款以及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2016年8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原激励对象未解锁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离职高管潘震中先生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50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3.74元/股,回购总金额为人民币187万元。上述50万股限制性股票已于2016年12月23日予以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未达到第一期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2016年业绩增长情况未达到《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第九章?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和解锁条件”中规定的第一个解锁期的业绩考核目标,公司拟对未满足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按照《激励计划》进行回购注销。
1、本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数量
根据《激励计划》,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520,000股。
2、本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价格
根据《激励计划》“第十五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则”的相关规定,若限制性股票在授予后,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派息、 配股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量或公司股票价格应进行除权、除息处理的情况时,公司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其中涉及派息的回购价格调整公式为P= P0﹣V(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本次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后的P仍需大于1;P0为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或本次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99,731.7701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人民币(含税),该现金红利已于2016年8月18日派发完成;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96,681.7701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人民币(含税)。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时应扣除按照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分配及拟分配的由公司代为保管的现金红利,故本次回购价格拟由3.78元/股(授予价)调整为3.70元/股(因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股东会审议,因此最终价款视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情况确定)。
三、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核后认为: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因公司 2016 年度业绩增长指标未达到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解锁期的业绩考核目标,我们同意公司对未满足解锁条件的1,520,000股限制性股票按照《激励计划》进行回购注销。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及《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四、监事会关于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核实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16年业绩指标未达到《激励计划》“第九章?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和解锁条件”中规定的第一个解锁期的业绩考核目标,同意公司对未满足解锁条件的1,520,000股限制性股票按照《激励计划》进行回购注销。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未达 业绩考核要求的限制性股票是依据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调整方法和程序进行的,符合证监会下发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对限制性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调整以及回购注销不符合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五、预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的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单位:股
■
六、备查文件
1、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6日
公司代码:601908 公司简称:京运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