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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4月2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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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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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17年4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2016年期末总股本735,810,89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1.19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87,561,497元,利润分配后的未分配利润余额961,573,839.17元转入下一年度。本年度不实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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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

 1、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自来水生产供应及污水处理业务,在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负责供水或污水处理设施的投资建设(不包括雨水排放设施)、运营管理及维护。其中,根据南宁市政府授予的特许经营权,公司在南宁市中心城区(包括各城区、南宁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宁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区、南宁市相思湖新区及中国-东盟经济园区)提供供水与污水处理一体化服务,即在从事供水业务的同时也开展污水处理业务;根据南宁市下辖五县(武鸣县、宾阳县、横县、马山县、上林县)政府授予的污水处理特许经营权,公司在南宁市下辖五县县城建成区域开展污水处理业务。

 (1)供水业务:公司生产的自来水通过供水管网输送并销售予用户,自来水用户包括城市居 民用户、工商业用户及其他用户。报告期内,公司在南宁市中心城区开展供水业务,下属8个自来水生产单位,分别为陈村水厂、三津水厂、河南水厂、中尧水厂、西郊水厂、凌铁水厂、邕宁水厂、东盟分公司,设计供水能力为147万立方米/日。

 (2)污水处理业务:公司通过污水管网收集污水并集中至污水处理厂进行污水处理,然后将 符合国家排放标准的尾水排放至自然水体。报告期内,公司在南宁市中心城区及南宁市下辖五县县城建成区域开展污水处理业务,下属7个污水处理单位,分别为江南污水处理厂、埌东污水处理厂以及武鸣县污水处理分公司、宾阳县污水处理分公司、横县污水处理分公司、上林县污水处理分公司、马山县污水处理分公司,设计污水处理能力合计为88.2万立方米/日。

 (3)工程施工业务: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南宁水建的主营业务为水务工程项目的施工业务,与供水和污水处理业务相比,南宁水建的水务工程施工业务对公司的收入和利润贡献占比较低。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2、经营模式

 自公司设立以来,即通过特许经营模式投资建设并运营管理供水及污水处理设施,开展供水和污水处理业务。在南宁市城区,公司实行一体化运营供水与污水处理业务,根据政府核准的供水价格和污水处理费价格一并向用水户收取供水费和代征污水处理费,收取的供水费和代征的污水处理费以用户端安装的水表所计量的用户使用自来水量(即公司售水量)计算,代征的污水处理费需足额上缴当地财政局。公司在南宁市城区及南宁市下辖五县的污水处理业务收入则通过向当地政府收取污水处理服务费的方式实现,当地政府按结算污水处理量和污水处理服务费价格标准,按月向公司计付污水处理服务费。

 (二)行业发展状况及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随着社会经济和城镇化的快速发展,以及国家相关政策的推动,近五年来我国城市供水和污水处理业务得到了较快的发展。

 (1)我国城市供水情况根据国家住建部的统计,近五年来,我国城市供水综合生产能力、供水管道长度、供水总量、生活及生产用供水总量呈现出稳步上升的态势:

 表1 2011-2015年我国城市供水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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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来源:住建部《2015年城乡建设统计年鉴》

 表1的指标中,供水中生活用量、用水人口、人均日生活用水量等指标反映供水的需求,综合生产能力、供水管道长度、供水总量等反映了供水的供给能力。从这些指标的数据来看,全国供水需求和供水供给能力均呈上升趋势。公司业务主要覆盖区域的南宁市,供水概况如下:

 表2 2011-2015年广西全区城市及南宁市供水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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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来源:2011-2015年《广西统计年鉴》

 从表2指标数据可以看出,除供水综合生产能力、供水管道长度以及供水总量在2014年略有下降外,总体仍保持着上升的趋势,由此可见水务行业中供水板块业务发展趋势良好。

 (2)我国城市污水处理情况随着城市用水规模的不断增长,城市污水排放量也随之增加。近年来国家加大了环保建设力度,大力发展污水处理行业,根据《“十三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到2020年,全国所有设市城市、县城和建制镇具备污水收集能力,所有设市城市、县城及部分建制镇具备污水集中处理能力,实现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且要求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5%,县城污水处理率不低于85%,建制镇污水处理率达到70%,与“十二五”规划中的目标相比均有大幅提高。正是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推动下,近年来我国城镇污水处理能力有了长足的发展。根据住建部的统计数据,近五年我国城市污水处理情况如下:

 表3 全国城市排水和污水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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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来源:《2015年城乡建设统计年鉴》

 公司主要业务覆盖区域的南宁市,污水处理行业各项指标亦呈稳步增长的趋势,具体数据如下:

 表4 广西全区及南宁市排水和污水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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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来源:2011-2015年《广西统计年鉴》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供水业务、生活污水处理业务以及相关基础设施的工程建设业务。目前,公司通过特许经营的方式取得了南宁市政府授予的南宁市城市供水、污水处理特许经营权以及南宁市下辖五县政府授予的五县(武鸣县、宾阳县、横县、马山县、上林县)县城污水处理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期限均为30 年。报告期内,公司拥有8个供水厂,设计供水能力合计为147万立方米/日,为南宁市中心城区及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提供供水服务。同时公司下属7个污水处理单位,南宁市2个,下辖五县县城5个,设计污水处理能力合计为88.2万立方米/日,待五象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及三塘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投产后,污水处理能力可达95.2万立方米/日,企业生产能力与规模为广西行业首位,公司供水和污水处理业务在南宁市占有绝对的市场地位。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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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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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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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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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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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公司债券情况

 5.1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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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 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16年9月12日,公司发行了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0.00亿元,债券期限为5年,目前尚未到付息、兑付日期。

 5.3 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2016年8月出具的《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信评委函字[2016]G321-1号),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稳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5.4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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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9,512.91万元,同比增长5.73%,主要原因是公司服务区域的不断扩大,售水量和污水处理量持续增长,促进供水和污水处理业务收入的稳步提高。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6,473.99万元,同比增长11.2%,主要是公司供水和污水处理业务量增加,污泥处置费、修理费、电费、折旧费等成本同比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2,275.78万元,同比下降12.36%,主要原因是公司成功发行了2.5亿元短期融资券以及10亿元公司债券,进一步优化企业负债结构,有效降低了公司融资成本,全年利息支出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3,927.78万元,同比下降27.71%。

 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5,088.16万元,同比增长147.22%。主要原因是:公司收到污水处理劳务增值税退税额同比增长304.01%。水建公司收到建筑安装劳保调剂金同比增长139.84%。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8,996.77万元,较上年同期23,690.33万元增加5,306.44万元,同比增长22.40%。主要业务情况分析如下:

 1、供水业务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共完成售水量37,891.70万立方米,同比增长3.59%,实现供水业务收入60,900.69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51.18%。

 2、污水处理业务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共完成污水处理量33,395.92万立方米,同比增长8.20%,实现污水处理收入53,017.33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44.55%。

 3、工程施工业务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工程施工业务收入5,083.35万元,同比增长40.79%,占主营业务收入4.27 %。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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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无变化。

 董事长:黄东海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7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1368 证券简称:绿城水务 公告编号:临2017-016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7年4月26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进行。会议通知于2017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现场出席董事6人(其中,胡煜鐄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委托出席董事3人(独立董事张志浩先生因在国外、独立董事林仁聪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均委托独立董事任丽华女士代为表决;董事徐斌元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董事长黄东海先生代为表决)。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东海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和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以公司2016年期末总股本735,810,89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1.19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87,561,497元,利润分配后的未分配利润余额961,573,839.17元转入下一年度。本年度不实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临2017-018)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该事项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报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6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6年度履职情况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7年度向各家银行申请最高不超过13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贷款、流动资金贷款,用于公司项目建设及生产经营周转,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以上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资金需求及银行贷款条件,在综合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种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五象新区污水管网一期工程投资额的议案》

 同意将五象新区污水管网一期工程投资概算调整为86,550万元。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7年5月23日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和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2017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本次股东大会通知的具体内容,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另行发出。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上网公告附件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意见》

 特此公告。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1368 证券简称:绿城水务 公告编号:临2017-017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7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7年4月26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八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蒋俊海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逐项审议并表决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和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并通过《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16年期末总股本735,810,89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1.19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87,561,497元,利润分配后的未分配利润余额961,573,839.17元转入下一年度。本年度不实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并通过《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16年度的经营管理状况和财务状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并通过《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能真实、客观地反映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并通过《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严格执行了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未发现募集资金违规使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并通过《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状况和财务状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1368 证券简称:绿城水务 公告编号:2017-018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5年5月21日《关于核准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950号)同意,绿城水务已于2015 年6月2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4,700万股,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6.43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94,521.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7,082.62万元。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5 年6月5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15)验字第60646608_H01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绿城水务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68,456.54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人民币19,235.68万元。具体使用及结存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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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公司为新股发行所发生的承销费等发行所需费用共计人民币7,438.38万元,除已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扣除的承销费及保荐费人民币6,583.52万元以外,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854.86万元系公司以自有资金垫付。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已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划转上述发行费用。

 注2:2015年9月15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江南支行签订了《中国建设银行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合同》;2015年9月16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签订了《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合同》;2015年9月15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邕州支行签订了《兴业银行南宁分行协定存款协议书》。上述协定存款已经公司2015年7月17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均不影响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余额以及资金的流动性。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用于办理上述协定存款的余额合计19,235.68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督和管理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分别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江南支行、交通银行南宁福建园支行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邕州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5年6月5日,公司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上述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等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均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协议各方均按照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于2016年12月31日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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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2016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于2016年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11,829.64万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68,456.54万元,其中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32,824.84万元。(详见附表:《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2015年5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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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7月1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824.8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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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实际投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15)专字第60646608_H06号专项鉴证报告。2016年度,公司无新增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事项。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相关信息,不存在违规使用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反映了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境内发行A股股票取得的募集资金于2016年度内的存放及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京永专字(2017)第310248号)

 附表:《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8日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募集资金总额系根据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计算得出,未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

 注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人民币87,100.8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7,082.62万元。不足部分调减拟用于偿还银行借款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8.22万元。用于偿还银行借款的募集资金不适用于计算实现的收益。

 注3:截止2016年12月31日,南宁市五象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募集资金专户产生利息收入20.64万元,其中继续投入该项目金额为20.46万元。

 公司代码:601368 公司简称:绿城水务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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