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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4月2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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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深圳证券交易所分级基金业务管理指引》
实施风险的第四次提示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深圳证券交易所分级基金业务管理指引》

 实施风险的第四次提示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分级基金业务管理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将于2017年5月1日起施行,现将相关风险提示如下:

 一、2017年5月1日起,未在券商营业部开通分级基金相应权限的投资者,将不能买入分级基金子份额。

 二、根据《指引》规定,个人和一般机构投资者应当符合“申请开通权限前二十个交易日日均证券类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十万元”等条件并在券商营业部现场以书面方式签署《分级基金投资风险揭示书》,才能申请开通分级基金相关权限。投资者可向相关券商了解权限开通的具体要求和情况,提前做好相应的投资准备。

 三、《指引》实施初期,分级基金子份额可能出现交易价格波动加大的情形,投资者可根据自身情况,提前做好相应的投资安排。

 四、分级基金是带有杠杆特性的金融产品,运作机制复杂,投资风险较高。投资者应当遵循买者自负的原则,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审慎决定是否参与分级基金交易及相关业务。

 本公司提醒官大投资者在投资分级基金前详细阅读《指引》文件。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4月28日

 

 中银美元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

 暂停申购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4月2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次申购暂停本基金所有金额的申购;在本基金暂停申购业务期间,本基金的赎回业务正常办理。本基金恢复办理正常申购业务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bocim.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021-38834788)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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