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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4月2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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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江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瑾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新玲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7年1月9日,嘉诚环保32.45%的股份过户登记至公司名下,股份交割及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公司现持有嘉诚环保55%的股份。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已于2017年2月7日完成新增股份登记相关工作,新增股份于2017年2月8日上市。

 ■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7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将按相关规定与2017年7月15日前披露2017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000605 证券简称:渤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7-044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17年4月27日下午14:00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9名董事全部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无委托出席情况),无缺席情况。

 4、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江波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的《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摘要》。

 2、《关于聘任刘杨女士为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近日,公司收到了王萍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申请》,王萍女士因工作原因,请求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一职。公司董事会对王萍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经公司董事长江波先生提名,公司拟聘任刘杨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刘杨女士已于2017年3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刘杨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天津市河西区环岛西路梅江中心大厦22层

 联系电话:022-23916822

 传真:022-23916515

 电子邮箱:dongmi@bohai-water.com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7日

 附件:

 刘杨,女,1988年7月生,环境工程专业,硕士学历。于2017年3月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近五年内,未在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工作,未在其他机构任职;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的情形;不存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605 证券简称:渤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7-045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17年4月27日下午14:30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5人(5名监事全部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无委托出席情况),无缺席情况。

 4、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小双先生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监事会对公司编制的《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报告摘要》进行了审核,全体监事认为: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反应了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愿意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的《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摘要》。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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