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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大股东北京弘高慧目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高慧目”)的通知,获悉弘高慧目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中的116,715,95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份的11.38%)与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办理股票质押业务;并将质押给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35,516,049股解除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被质押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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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股份被解质押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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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弘高慧目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310,811,006股,占本公司总股份的30.30%,限售条件流通股310,811,006股:累计质押股份223,911,836股,占其持股总数72.04%,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1.38%。
截止本公告日,弘高中太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300,440,546股,占本公司总股份的29.29%,限售条件流通股300,440,546股:累计质押股份229,727,076股,占其持股总数76.46%,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2.39%。
综上所述,持股5%以上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处于质押状态的股数合计为453,638,9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22%。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不存在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持有本公司的股份处于质押状态的情况。
三、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股份冻结数据。
特此公告。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