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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05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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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科 编号:2016-51号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东阳光实业”)准备筹划涉及本公司的重大事项,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公司股票于2016年11月15日早间临时停牌,并于2016年11月16日发布《东阳光科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临2016-46号),公司股票于2016年11月16日起连续停牌。

 2016年11月22日,公司发布了《东阳光科关于重大事项停牌进展的公告》(临2016-48号)。

 经与控股股东深圳东阳光实业论证和协商,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确定该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于2016年11月28日发布了《东阳光科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临2016-49号)。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要求,公司于2016 年11月30日发布了《东阳光科关于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临2016-50号)。

 经与控股股东深圳东阳光实业进一步商讨,上述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涉及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正继续与有关各方研究论证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积极推动审计机构、评估机构、法律顾问和独立财务顾问等相关中介机构开展相关工作。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及时公告并复牌。

 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有关本公司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因该事项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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