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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9月2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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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2016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79  证券简称:中弘股份  公告编号:2016-094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2016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6年第二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6年9月23日以书面、传真及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16年9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收董事表决票7份,实收董事表决票7份。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拟进行债权转让暨债务重组的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有关本次债权转让的具体情况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子公司通过债权转让方式进行融资的公告”(2016-095号)。

 特此公告。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9月27日

 证券代码:000979  证券简称:中弘股份  公告编号:2016-095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通过债权转让方式

 进行融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情况概述

 北京中弘弘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弘弘毅”)系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京永恒嘉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恒嘉业”)和海南日升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日升”)均为中弘弘毅的全资子公司,永恒嘉业因内部借款对海南日升享有16,177万元的应收债权。

 2016年9月27日,永恒嘉业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信达海南公司”)、海南日升签署了编号为【信琼-A-2016-003】的《债权收购暨债务重组协议》(以下简称“收购协议”),永恒嘉业拟将上述16,177万元应收债权以13,000万元转让给信达海南公司;信达海南公司在上述债权受让完成后,拟进行债务重组,海南日升同意以16,177万元受让该笔债务,债务重组宽限期为24个月(自付款日起算),海南日升应于债务重组宽限期终止日之前分8期向信达海南公司支付16,177万元。

 本次交易是通过对债权的阶段性处置,得到相应的信贷资金,实质是一种融资行为。作为债务偿还抵押,海南日升以其拥有的位于海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南侧长流起步区中弘西岸首府二期35#地块(土地证:海口市国用(2010)第008234号)共计31491.1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给信达海南公司,并根据该项目的开发进度追加地上建筑物(在建工程/现房)作为抵押物。

 本公司拟为上述债务偿还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16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16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拟进行债权转让暨债务重组的议案》,本次交易事项无需公司经过股东大会审议。

 二、 交易各方基本情况介绍

 1、北京永恒嘉业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北京永恒嘉业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9年7月21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7692331141E

 住所:北京市平谷区熊儿寨乡东路16号

 法定代表人:何礼萍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投资咨询;投资管理。

 截止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永恒嘉业资产总额168,817.21万元,净资产718.17万元,净利润-2.08万元。截止2016年6月30日(未经审计),永恒嘉业资产总额为215,770.13万元,净资产为718.17万元。永恒嘉业目前未有项目经营,没有收入。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弘弘毅持有永恒嘉业100%的股权。

 2、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

 公司名称: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

 成立日期:1999年9月8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71381969XX

 营业场所: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大道123-8号信恒大厦17-18层

 法定代表人:姚卫星

 经营范围:(1) 收购、受托经营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对不良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2)债权转股权,对股权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 (3)破产管理; (4)对外投资; (5)买卖有价证券; (6)发行金融债券、同业拆借和向其他金融机构进行商业融资; (7)经批准的资产证券化业务、金融机构托管和关闭清算业务; (8) 财务、投资、法律及风险管理咨询和顾问; (9)资产及项目评估; (10)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根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公司”)公开资料显示,截止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信达公司资产总额7,139.75亿元,净资产1,017.10亿元;2015年度实现总收入787.44万元,实现归母净利润140.28亿元。截止2016年6月30日(未经审计),信达公司资产总额为10,088.32亿元,净资产为1,043.42亿元;2016年1-6月实现总收入455.06亿元,实现归母净利润80.09亿元。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与信达海南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海南日升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海南日升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秀华路二号303室

 法定代表人:王徽

 注册资本:6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687296054Y

 经营范围:房地产的开发、投资、经营;农业、旅业项目投资、开发、经营;酒店用品销售。

 截止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海南日升资产总额为116,870.95万元,净资产为65,464.43万元,2015年度净利润为-1,223.27万元。截止2016年6月30日(未经审计),海南日升资产总额为140,564.42万元,净资产为66,067.15万元,2016年1-6月份实现限售收入为4,497.77万元,实现净利润为602.71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弘弘毅持有海南日升100%股权。

 三、收购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转让:永恒嘉业将对海南日升应收债权16,177万元以13,000万元转让给信达海南公司。

 2、债务重组:信达海南公司在上述债权受让完成后,进行债务重组,海南日升同意以16,177万元受让该笔债务,债务重组宽限期为24个月(自付款日起算),海南日升应于债务重组宽限期终止日之前分8期向信达海南公司支付16,177万元,债务重组宽限期内满12个月后债务人可提前还款。具体还款计划为(如遇法定节假日,本条所述还款期限提前至节假日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

 ■

 注:*为收购价款支付之日起第三个月的对应日,以此类推。

 3、担保措施:

 (1)海南日升以其拥有的位于海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南侧长流起步区中弘西岸首府二期35#地块(土地证:海口市国用(2010)第008234号)共计31491.1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给信达海南公司,并根据该项目的开发进度追加地上建筑物(在建工程/现房)作为抵押物。

 (2)本公司为债务偿还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收购协议还对协议各方的陈述与保证、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其他条款做了约定。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交易是通过对债权的阶段性处置,得到相应的信贷资金,实质是一种融资行为。本次交易有助于增加公司资金流动性,以补充公司运营和项目资金需求。

 2、本次交易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公司财务费用的增加,但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6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债权收购暨债务重组协议》及相关协议文本。

 特此公告。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9月27日

 证券代码:000979  证券简称: 中弘股份  公告编号: 2016-096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债务偿还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海南日升投资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本次为海南日升投资有限公司担保金额为16,177 万元。截至本公告前,本公司为该担保对象提供担保余额为30,800万元。

 ●本次担保系本公司为间接持有的全资子公司进行担保,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

 ●本次担保在本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 2016-2017年度预计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批准的担保发生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中弘弘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弘弘毅”)系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京永恒嘉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恒嘉业”)和海南日升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日升”)均为中弘弘毅的全资子公司,永恒嘉业因内部借款对海南日升享有16,177万元的应收债权。

 2016年9月27日,永恒嘉业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信达海南公司”)、海南日升签署了编号为【信琼-A-2016-003】的《债权收购暨债务重组协议》,永恒嘉业拟将上述16,177万元应收债权以13,000万元转让给信达海南公司;信达海南公司在上述债权受让完成后,拟进行债务重组,海南日升同意以16,177万元受让该笔债务,债务重组宽限期为24个月(自付款日起算),海南日升应于债务重组宽限期终止日之前分8期向信达海南公司支付16,177万元。

 有关本次债权交易的具体情况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子公司通过债权转让方式进行融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95号)

 本次交易是通过对债权的阶段性处置,得到相应的信贷资金,实质是一种融资行为。作为债务偿还抵押,海南日升以其拥有的位于海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南侧长流起步区中弘西岸首府二期35#地块(土地证:海口市国用(2010)第008234号)共计31491.1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给信达海南公司,并根据该项目的开发进度追加地上建筑物(在建工程/现房)作为抵押物。

 本公司拟为上述债务偿还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

 此笔担保在公司 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 2016-2017 年度预计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批准的担保发生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海南日升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秀华路二号303室

 法定代表人:王徽

 注册资本:6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687296054Y

 经营范围:房地产的开发、投资、经营;农业、旅业项目投资、开发、经营;酒店用品销售。

 股东情况:北京中弘弘毅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海南日升100%股权。

 截止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海南日升资产总额为116,870.95万元,净资产为65,464.43万元,2015年度净利润为-1,223.27万元。截止2016年6月30日(未经审计),海南日升资产总额为140,564.42万元,净资产为66,067.15万元,2016年1-6月份实现限售收入为4,497.77万元,实现净利润为602.71万元。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情况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金额:人民币16,177万元

 担保期限:《债权收购暨债务重组协议》项下重组宽限期终止日后两年止

 担保范围:《债权收购暨债务重组协议》约定的主债务及因违反《债权收购暨债务重组协议》而产生的其他应付款项(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赔偿金)及债权人实现主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等(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四、董事会意见

 1、提供担保的原因:通过本次债权交易有助于增加公司资金流动性,补充公司运营和项目资金需求。

 2、董事会认为:海南日升为本公司间接持有的全资子公司,经营风险可控。本次担保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本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843,967万元,全部为对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本公司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584,937.34万元的144.28%,占本公司2016年6月30日未经审计的净资产976,122.73万元的86.46%。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及违规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9月27日

 证券代码:000979  证券简称: 中弘股份  公告编号: 2016-097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济南中弘弘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本次为济南中弘弘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担保金额为6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前, 公司为上述担保对象提供担保余额为15,000 万元。

 ●本次担保系本公司为间接持有的全资子公司进行担保,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

 ●本次担保对象及金额在公司 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 2016-2017年度预计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批准的担保发生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济南中弘弘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济南弘庆”)系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间接持有的全资子公司,因归还鹊山龙湖项目前期融资、后续建设、归还股东借款等相关支出需要,2016年9月27日济南弘庆与华融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华融信托”)签署了三份信托贷款合同(金额分别为4,000万元、4,000万元和52,000万元),向华融信托合计借款60,000万元,借款期限均为24个月,借款年利率均为9.5%。

 济南弘庆以其拥有的位于济南市宗地编号为2014-G060地块的土地使用权(编号:天桥国用[2015]第0400011号)及济南鹊山二街区、三街区房产为上述借款提供抵押担保;济南中弘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其拥有的济南弘庆100%股权为上述借款提供质押担保。

 本公司拟为济南弘庆上述借款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此笔担保在公司 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 2016-2017 年度预计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批准的担保发生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济南中弘弘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4年10月28日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济南市天桥区大桥镇济南黄河大桥北水利站办公楼二楼

 法定代表人:何礼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0307083891L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旅游项目开发;园林绿化工程;物业管理;房产中介服务;酒店管理咨询

 截止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济南弘庆资产总额为60,230.63万元,净资产为4,114.20万元,2015年度净利润为-563.43万元。截止2016年6月30日(未经审计),济南弘庆资产总额为81,761.80万元,净资产为3,090.46万元,2016年1-6月份实现净利润为-1,023.73万元。目前济南弘庆开发的济南鹊山龙湖项目正在预售中。

 本公司与济南弘庆之间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

 ■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情况

 担保方式: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金额:60,000万元

 担保期限: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担保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应付的本金、利息、应归集的资金(如有)、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罚息(如有)、复利(如有)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公证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四、董事会意见

 1、提供担保的原因:济南弘庆借款资金到账后,部分用于提前偿还现有较高利率的借款及偿还股东借款,剩余资金能够补充项目建设资金,加快推进济南鹊山龙湖项目的开发建设。

 2、董事会认为:济南弘庆是本公司间接持股的全资子公司,经营风险可控。本次担保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本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903,967万元,全部为对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本公司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584,937.34万元的154.54%,占本公司2016年6月30日未经审计的净资产976,122.73万元的92.61%。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及违规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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