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6年9月22日接到实际控制人许伟明先生通知,获悉许伟明先生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被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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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许伟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35,576,89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8.90%,其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累计数为0股。
公司实际控制人许伟明先生、徐琦女士分别持有控股股东深圳市新力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力达集团”)80%、20%股份,新力达集团持有本公司192,158,077股(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8.09%;其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为191,640,26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7.96%。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