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新通联(香港)有限公司(暂定,具体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
● 投资金额:250万美元(约合人民币1700万元)(具体以注册为准)
● 特别风险提示: 本投资项目存在未获得相关机构批准的风险,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一、对外投资概述
1、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加快拓展公司国内外市场及扩大公司产业的辐射范围,提升公司的知名度并加强公司竞争力,拟以自有资金250万美元在香港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新通联(香港)有限公司(暂定名),用于贸易、投资、控股、咨询服务等(具体以注册核准内容为准)。
2、2016 年 9月 2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和相关文件规定,本次投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主体基本情况
本公司是拟设立的香港子公司的唯一投资主体,无其他投资主体。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新通联(香港)有限公司(暂定,具体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
2、注册资本:250万美元(约合人民币1700万元) (具体以注册为准)
3、资金来源及出资方式:经商务部门、外汇管理部门批准后,公司以自有人民币换汇,作为对香港子公司投资的资金来源。
4、法定代表人:曹文洁
5、企业类型:有限公司
6、经营范围:贸易、投资、控股、咨询服务等(具体以注册核准内容为准)
四、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香港作为国际金融和资讯中心,长期连接内地和国际市场,并在法律政策、文化背景和市场规范上具有明显优势。本次对外投资是公司实施国际化发展战略的一项重要举措,香港全资子公司的成立,将成为一个信息和贸易窗口,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开拓海外市场。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由于在政策体系、文化背景、市场交易开放程度等方面香港与内地存在较大区别,可能存在国际金融影响、信息不对称、资源配置、人力资源等风险,这将给香港子公司的设立与运营带来一定风险。公司成立全资子公司后,会及时全面地了解香港地区的法律政策动态,并尽快适应该地区的市场运作和交易规则,使本次对外投资能如期顺利进行。
六、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新通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