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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9月2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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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长信富海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第一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9月23日

 一、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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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根据《长信富海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在每个封闭期内收益至少分配1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原则上为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100%。

 二、与分红有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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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重要事项

 1、本次分红公告已经本基金托管人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2、权益登记日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对于未选择本基金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

 4、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封闭期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权益登记日2016年9月27日申请设置的分红方式对当次分红无效)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四、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有关事宜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网站:http://www.cxfund.com.cn

 客户服务专线:4007005566(免长话费)

 五、风险提示

 因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调整至1元初始面值或1元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因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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