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8月2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注册地址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以上议案经公司于2016年9月7日召开的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97)、《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113)。
2016年9月22日,公司完成了上述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及章程修订条款的相关信息如下:
一、营业执照相关信息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708010087G
2、注册名称: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3、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住所:东莞市东城街道东源路33号岭南园林大厦十楼
5、法定代表人:尹洪卫
6、注册资本:人民币肆亿零壹佰贰拾柒万柒仟柒佰陆拾柒元
7、成立日期:1998年07月20日
8、经营期限:长期
9、经营范围:园林景观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植树造林工程、石场生态覆绿工程;水电安装工程,室内外装饰、土石方工程;绿化养护、高尔夫球场建造与养护、清洁服务(不含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涉证项目,凭有效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执照》中变更内容包括:公司注册资本由399,836,207元变更为401,277,767元;公司注册地址由东莞市东城区光明大道27号金丰大厦A栋301室变更为东莞市东城街道东源路33号岭南园林大厦十楼(东莞市工商行政局最终核准地址)。除上述内容,其他登记事项未做变更。
二、章程修订前后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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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未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