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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9月2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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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03 证券名称:金宇车城 公告编号:2016-77

 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2016年9月22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9月21日--2016年9月22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9月22日9:30至11:30, 13:00至15:00;

 ②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年9月21日15:00至2016年9月2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嘉南路三段1号盛世天城本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胡智奇先生

 6、会议召开合法、合规性说明: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6人、代表股份 48,934,807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27,730,893股的38.3109%, 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情况,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8人、代表股份 45,547,228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股数127,730,893股的35.6587%。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情况,股东8人、代表股份3,387,579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股数127,730,893股的2.6521%。

 2、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审议通过如果下议案

 《关于公司继续停牌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8,926,9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9%;反对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1%;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380,834股,占出席会议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69%;反对7,900股,占出席会议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31%;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杨威 曹美竹

 3、结论性意见:中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六年九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803 证券简称:金宇车城 公告编号:2016-78

 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简称:金宇车城,代码:000803)自2016年6月23日(星期四)开市起停牌。经公司确认,本次筹划的重大事项构成了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于2016年7月7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2016年7月14日、2016年7月21日分别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2016年7月23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2016年7月30日、2016年8月6日、2016年8月13日、2016年8月20日公司分别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2016年8月23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2016年8月30日、2016年9月6日分别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2016年9月6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停牌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公司拟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股票继续停牌,并于2016年9月7日披露了《关于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 2016年9月14日、2016年9月21日分别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公司原承诺争取最晚将在2016年9月23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现公司预计无法在上述期限内形成可提交董事会审议的重组预案或报告书。为继续推动本次重组工作,经公司于2016年9月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会议、2016年9月22日召开的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停牌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现公司申请股票继续停牌,继续停牌时间自2016 年9 月23日起不超过3 个月,停牌时间自停牌首日起累计不超过6个月。

 一、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重组拟收购的标的资产为北京恺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恺兴文化”)和武汉泛娱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泛娱信息”)的100%股权。其中,恺兴文化的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施人恺,其持有恺兴文化30.05%的股权,为恺兴文化第一大股东。泛娱信息的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戴宗禹,持有泛娱信息30.57%的股权,为泛娱信息第一大股东。

 2、交易的具体情况

 公司本次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恺兴文化及泛娱信息的股东所持有的100%股权,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重组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没有变化,仍为成都金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胡先成先生。除发行股份购买标的资产外,公司拟配套募集资金不超过95,000万元。

 目前,资产重组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和评估工作正在进行,资产重组事项仍处于沟通谈判中。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交易内容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公告的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为准。

 3、与现有交易对方的沟通、协商情况

 公司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与交易各方就标的资产范围、交易方案、具体执行流程进行多轮论证及协商,并于2016 年8 月22日分别与恺兴文化及泛娱信息的实际控制人施人恺、戴宗禹签署了《收购意向协议》,达成了资产重组意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与交易对方签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利润补偿协议等协议,交易具体方案尚未确定,本次重组相关工作正在进一步推进,相关各方就交易方案具体内容有待持续进行沟通和磋商。

 二、公司在停牌期间所作工作

 自公司进入重大资产重组停牌之日起,公司与有关各方积极论证本次重组的相关事宜,推进本次重组的各项工作。截至目前,本次重组工作进展情况如下:

 1、公司正在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组织相关中介机构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开展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

 2、公司与本次资产重组交易各方就标的资产范围、交易方案、具体执行流程进行多轮论证及协商,公司于2016年8月22日与交易对方签署了《收购意向协议》,达成了资产重组意向。

 3、公司于2016 年9月6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016年9月22日召开了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继续停牌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同意公司申请股票继续停牌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4、停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编制信息披露文件,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停牌进展公告,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目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

 三、延期复牌的原因及预计复牌时间

 1、延期复牌的原因

 鉴于本次重组涉及事项较多,工作量较大,重组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尚未完成,交易方案仍在商讨、论证中,尚未完成。公司预计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满3 个月时(即2016 年9 月23日)仍无法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并复牌。

 为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申报、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障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的有序进行,防止公司股价异常波动,保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9月23日开市起继续停牌。有关各方将继续推进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各项工作,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预计复牌时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10号—重大资产重组》、《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9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等相关规定,公司预计最晚将在2016年12月23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交易预案或者报告书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股票复牌。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及承诺事项

 公司将加快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各项工作,包括与有关各方进一步商讨、论证、完善本次资产重组方案,组织相关中介机构开展对标的资产的尽职调查、审计和评估工作,及时履行本次重组所需决策程序,尽快完成重组预案等程序资料,确保本次重组顺利实施。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9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及相关方将加快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各项工作,公司承诺最晚将在2016年12月23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交易预案或者报告书。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并披露重组事项,公司将发布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告,公司股票最晚将于2016年12月23日恢复交易,同时承诺在股票恢复交易后6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五、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截止目前,本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803 证券简称:金宇车城 公告编号:2016-79

 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9月12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9月22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会董事8人,实际到会董事8人,会议由董事长胡智奇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董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以5票同意, 0票反对, 0 票弃权 3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

 2016 年1 月20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于2016年1月21日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进行了公告。

 由于本次非公开发行预案发布至今,国家政策法规、资本市场已经发生了诸多变化,且鉴于目前公司正在停牌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为了切实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国内证券市场及融资环境等各方面因素,经审慎决策后,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独立董事曾廷敏、唐兵兵、林楠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并予以认可。公司董事冉立春、胡明、胡智奇为关联董事,在该项议案表决中回避表决;出席本次会议的5名非关联董事(包括3名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表决,同意终止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该议案内容请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刊登在2016 年9月23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80)。

 特此公告。

 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803 证券简称:金宇车城 公告编号:2016-80

 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 年9月2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概述

 2016 年1 月20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暨与实际控制人签订股份认购协议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16年-201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相关防范措施以及相关承诺>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工作尚未完成,经董事会决定暂不召开股东大会审议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议案。上述议案的内容见公司2016年1月2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本次拟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400万股股票,发行价格为23.76元/股,发行对象拟认购情况如下: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28,304 万元(含发行费用),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资如下项目:

 ■

 二、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原因

 本次非公开发行预案发布至今,公司为推进本次发行做了大量工作,但由于国家政策法规、资本市场已经发生了诸多变化,且鉴于目前本公司正在停牌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为了切实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国内证券市场、融资环境等各方面因素,经与发行对象、财务顾问等多方反复沟通,并经审慎决策后,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三、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6年9月2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独立董事曾廷敏、唐兵兵、林楠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并予以认可。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公司董事冉立春、胡明、胡智奇为关联董事,在该项议案表决中已回避表决;出席本次会议的5名非关联董事(包括3名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表决,同意终止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由于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公司分别与胡先成、成都融通汇达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贺迎芳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未生效。

 四、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公司经营正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803 证券简称:金宇车城 公告编号:2016-81

 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9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2016年9月22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由公司监事会负责人潘建萍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监事在认真审阅会议提交的议案后,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以3票同意, 0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

 2016 年1 月20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暨与实际控制人签订股份认购协议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于2016年1月21日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进行了公告。

 由于本次非公开发行预案发布至今,国家政策法规、资本市场已经发生了诸多变化,且鉴于目前公司正在停牌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为了切实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国内证券市场及融资环境等各方面因素,经审慎决策后,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该议案内容请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刊登在2016 年9月23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80)。

 特此公告。

 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六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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