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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9月2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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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75 证券简称:银泰资源 公告编号:2016-092

 银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银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9月20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递交的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会议于2016年 9月22日上午10:00以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银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放弃上海盛蔚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优先增资权的议案。

 关联董事杨海飞、辛向东、刘黎明、江志雄、王水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上海盛蔚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及公司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增资权的关联交易公告》。

 二、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放弃上海盛蔚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优先购买权的议案。

 关联董事杨海飞、辛向东、刘黎明、江志雄、王水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事项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上海盛蔚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及公司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增资权的关联交易公告》。

 三、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上海盛蔚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关联董事杨海飞、辛向东、刘黎明、江志雄、王水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事项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上海盛蔚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及公司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增资权的关联交易公告》。

 四、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上海盛蔚矿业投资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关联董事杨海飞、辛向东、刘黎明、江志雄、王水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事项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五、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联董事杨海飞、辛向东、刘黎明、江志雄、王水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银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975 证券简称:银泰资源 公告编号:2016-093

 银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是银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本次股东大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召开,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举行。

 (三)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10月10日(星期一)下午14:30开始,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0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0月9日15:00至2016年10月1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于股权登记日2016年9月2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七)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601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放弃上海盛蔚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优先购买权的议案。

 与该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投票表决权。

 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9月23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上海盛蔚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及公司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增资权的关联交易公告》。

 2、审议《上海盛蔚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及公司向其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上海盛蔚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和公司向上海盛蔚矿业投资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均为上海盛蔚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购买Sino Gold Tenya (HK) Limited100%股权、TJS Limited100%股权、Sino Gold BMZ Limited100%股权的前提,且公司为标的资产的最终购买方;鉴于在本次标的资产的收购过程中,上述议案的实施互为前提,任何议案的审议均会影响本次资产购买的实施,公司决定将上述两个议案整合为一个议案进行审议。

 该议案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并且与该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投票表决权。

 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9月23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上海盛蔚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及公司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增资权的关联交易公告》。

 3、审议关于公司与上海盛蔚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共同签署《股份购买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该议案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并且与该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投票表决权。

 相关内容见公司于2016年9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会议登记办法: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请于2016年10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等股权证明到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人持股清单到公司登记;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领取会议相关资料。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方式在2016年10月9日17:00前传真或送达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准)。

 会议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601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10-85171856

 传真:010-65668256

 联系人:李铮 陈翼

 邮编:100022

 其他事项: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975”,投票简称为“银泰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10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0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10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特此公告。

 银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九月二十二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银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投票,并代为签署相关会议文件。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

 ■

 注:1、委托人可在上述审议事项的同意、反对、弃权栏内划“√”,作出投票表示。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表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法人股东须加盖公章,本授权委托书复印、剪报或自行打印均有效。

 证券代码:000975 证券简称:银泰资源 公告编号:2016-094

 关于上海盛蔚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及

 公司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增资权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银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泰资源”或“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6年6月2日审议通过了《上海盛蔚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增资协议》及公司与上海盛蔚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共同签署《股份购买协议》并向其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上海盛蔚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蔚矿业”)、沈国军、王水、李红磊、程少良、上海趵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签署的《上海盛蔚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增资协议》,将盛蔚矿业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000万元增至人民币268,000万元,以进行矿产资源的收购(以下简称“资产收购”)。资产收购完成后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盛蔚矿业除上市公司外其他股东持有的盛蔚矿业全部股权,盛蔚矿业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16年6月17日发布了《关于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关问题与解答》,对原募集配套资金相关规定进行了修订。公司根据新的规定对交易方案重新进行了论证,拟提高资产收购方案中盛蔚矿业资本金的比例,具体如下:

 1、2016年9月22日,盛蔚矿业股东李红磊与上海澜聚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李红磊将其持有的6.50亿元股权转让给上海澜聚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由于李红磊尚未履行出资义务,上海澜聚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受让股权后需履行全部出资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元。

 公司作为盛蔚矿业参股股东,持有盛蔚矿业0.37%股权,按照《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综合考虑资金使用安排和本次资产收购的整体交易结构,公司拟放弃优先购买的权利。

 2、2016年9月22日,沈国军、程少良与王水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盛蔚矿业股东王水将其持有的3.2亿元股权转让给沈国军,将其持有的3,000万元股权转让给程少良。由于王水尚未履行出资义务,沈国军和程少良受让股权后需履行全部出资义务,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股权转让价格分别为1元。

 3、将盛蔚矿业注册资本由26.8亿元增加至45.1亿元,增资价格为人民币1元/一元注册资本(以下简称“本次增资”),并引入新股东上海巢盟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北京惠为嘉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澜聚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温悟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共青城润达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16年9月22日,公司、盛蔚矿业、沈国军、王水、上海趵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程少良、上海巢盟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北京惠为嘉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澜聚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温悟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和共青城润达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了《上海盛蔚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

 公司作为盛蔚矿业参股股东,持有盛蔚矿业0.37%股权,按照《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享有优先认缴出资的权利。综合考虑资金使用安排和本次资产收购的整体交易结构,公司拟放弃优先认缴出资的权利。

 (二)关联关系说明

 沈国军间接持有公司18.73%的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水持有公司18.31%的股份。程少良持有公司6.12%的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沈国军、王水、程少良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本次增资及公司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增资权构成关联交易。盛蔚矿业其他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6年9月22日上午10:0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分别通过了《上海盛蔚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公司放弃上海盛蔚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优先增资权和公司放弃上海盛蔚矿业投资有限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的议案。关联董事杨海飞、辛向东、刘黎明、江志雄、王水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上海盛蔚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和公司放弃上海盛蔚矿业投资有限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的议案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四)本次增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投资方的基本情况

 (一)沈国军

 住所:杭州市西湖区文一路白荡海人家

 沈国军间接持有公司 18.73%的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现任中国银泰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菜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局执行主席,银泰公益基金会创始人、荣誉理事长。

 (二)王水

 住所:内蒙古赤峰市翁牛特旗梧桐花铅锌矿家属院

 王水持有公司 18.31%的股份,为公司持股 5%以上的关联股东。现任海南信得泰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三)程少良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富力城小区

 程少良持有公司 6.12%的股份,为公司持股 5%以上的关联股东。

 (四)上海趵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南路2250号3幢四层C413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趵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周皓)

 成立日期:2015年8月26日

 合伙期限:2015年8月26日-2025年8月25日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五)上海巢盟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上海市宝山区新二路999弄148号2号门948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孙明明

 成立日期:2016年9月21日

 合伙期限:2016年9月21日至2046年9月20日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商务信息咨询;财务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六)北京惠为嘉业投资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上庄镇泰丰商贸中心二层

 法定代表人:潘真菊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7年8月22日

 营业期限:2007年8月22日至2037年8月21日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技术开发、技术咨询(中介除外)、技术转让、技术服务;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办公用品。(“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青岛浩方天成电子有限公司持有北京惠为嘉业投资有限公司60%的股权,为控股股东。

 (七)上海澜聚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上海市宝山区新二路999弄148号2号门947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孙仁莉

 成立日期:2016年9月21日

 合伙期限:2016年9月21日至2046年9月20日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商务信息咨询;财务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八)上海温悟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上海市宝山区新二路999弄148号2号门947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陈平

 成立日期:2016年9月21日

 合伙期限:2016年9月21日至2046年9月20日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商务信息咨询;财务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九)共青城润达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私募基金园区405-129

 执行事务合伙人:聚益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委派代表:赵莹)

 成立日期:2015年9月1日

 合伙期限:2015年9月1日至2035年8月31日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项目投资、商务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标的公司情况

 (一)盛蔚矿业的基本信息

 名称:上海盛蔚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11号302部位368室

 法定代表人:杨海飞

 注册资本:人民币268,000.0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6年3月25日

 营业期限:2016年3月25日至2046年3月24日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目前,盛蔚矿业除筹备资产收购之外,未开展其他业务。截至2016年6月30日,盛蔚矿业资产总额21,000.54万元,净资产999.54万元,2016年1-6月净利润为-4,581.97元。

 (二)盛蔚矿业的股权结构

 盛蔚矿业为公司参股子公司,目前公司持有0.37%股权,本次增资及股权转让前后股权结构如下:

 ■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增资的价格为人民币1元/一元注册资本。本次交易的定价政策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允的市场价格。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签约主体及释义

 甲方:盛蔚矿业

 乙方:银泰资源

 丙方:沈国军

 丁方:王水

 戊方:上海趵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己方:程少良

 庚方:上海巢盟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辛方: 北京惠为嘉业投资有限公司

 壬方:上海澜聚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癸方:上海温悟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子方:共青城润达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目标公司:指甲方。

 协议各方:指本协议缔约方,即甲方、乙方、丙方、丁方、戊方、己方、庚方、辛方、壬方、癸方、子方。

 本次投资:指协议各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和方式认购目标公司新增注册资本。

 本次投资完成:指目标公司完成本次投资的工商变更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

 公司登记机关:指有权对本次投资进行变更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增资协议》:指《上海盛蔚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增资协议》

 (二)增资目的

 甲方拟在本次投资完成后进行资产收购。

 (三)本次投资

 本次投资的投资款为183,000万元,由戊方、己方、辛方、壬方、癸方、子方以货币方式认缴,投资的价格为每一元注册资本/1元。乙方、丙方、丁方、庚方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利。

 经协议各方协商一致,变更《增资协议》中目标公司股东出资日期,并结合本次投资情况,本次投资和《增资协议》约定的出资情况及出资日期统一执行。

 本次增资完成后,盛蔚矿业的股权结构如下:

 ■

 (四)其他

 除《增资协议》第3.1、3.2、6.1、6.2、6.3、5.1.5条外,本次投资的相关事项均按《增资协议》的约定履行。

 六、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目的是根据中国证监会新的规定调整交易方案,有利于盛蔚矿业对矿产资源收购的顺利进行。该矿产资源收购完成之后将注入上市公司,盛蔚矿业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源储量,增加公司利润来源,符合公司发展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此外,放弃优先购买权和优先认缴出资权对未来该矿产资源的收购安排不会产生影响。故本次公司放弃购买股权和放弃增资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沈国军控制的北京银泰置业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28.14万元。为完成本次资产收购,公司与沈国军、王水、程少良向盛蔚矿业共同出资,其中公司出资1,000万元;公司已对盛蔚矿业提供财务资助49,000万元。除此以外,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八、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增资是为了使盛蔚矿业矿产资源收购顺利进行,有利于推进公司在矿业方面的投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盛蔚矿业矿产资源收购完成之后将注入上市公司,公司放弃优先购买权和优先认缴出资权不会影响本次收购。在审议此项关联交易时,公司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关联交易决策及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上海盛蔚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银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九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975 证券简称:银泰资源 公告编号:2016-095

 银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银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银泰资源”或“上市公司”)拟收购黄金采选类资产,相关交易初步确定分两步实施:第一步,上海盛蔚矿业投资有限公司(简称“盛蔚矿业”)以现金收购目标资产;第二步,盛蔚矿业完成对目标资产收购后,银泰资源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向盛蔚矿业除上市公司外的其他股东购买其持有的盛蔚矿业全部股权,实现对目标资产的最终收购。

 盛蔚矿业收购所需资金拟通过增资和借款的方式筹集,公司拟向其提供财务资助用于上述资产收购。2016年6月2日,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海盛蔚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增资协议》及公司与上海盛蔚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共同签署《股份购买协议》并向其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向盛蔚矿业提供49,000万元借款用于矿产资源收购。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16年6月17日发布了《关于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关问题与解答》,对原募集配套资金相关规定进行了修订。公司根据新的规定对交易方案重新进行了论证,提高了资产收购方案中盛蔚矿业资本金的比例,将盛蔚矿业注册资本由26.8亿元增加至45.1亿元。

 2016年以来,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出现的一定的波动,为保证盛蔚矿业收购资金的充实,公司拟再向盛蔚矿业提供不超过31,000万元借款用于本次矿产资源收购,连同已向盛蔚矿业提供的49,000万元借款,使借款总额共计不超过80,000万元。

 2016年9月22日,公司与盛蔚矿业签署了《关于矿业项目借款协议之补充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1、借款金额:公司向盛蔚矿业借款共计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含盛蔚矿业已向公司借入的49,000万元)。

 2、借款用途:用于盛蔚矿业支付《SHARE PURCHASE AGREEMENT》的交易价款。

 3、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36个月,起息日为每笔借款的实际借款日经双方协商可提前还款。

 4、借款利息:按照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付息,起息日为每笔借款的实际借款日。

 5、利息支付方式:一次性还本付息,即借款到期时,一次性偿还所有本金和利息。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向上海盛蔚矿业投资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关联董事杨海飞、辛向东、刘黎明、江志雄、王水回避表决。本次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二、被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名称:上海盛蔚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211 号 302 部位 368 室

 法定代表人:杨海飞

 注册资本:人民币 268,000.0000 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6年3月25日

 营业期限:2016年3月25日至2046年3月24日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6年6月30日,盛蔚矿业资产总额21,000.54万元人民币,净资产999.54万元人民币,2016年上半年净利润-4,581.97元,尚未开展业务。

 三、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情况

 (一)沈国军

 住所:杭州市西湖区文一路白荡海人家

 沈国军间接持有公司 18.73%的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现任中国银泰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菜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局执行主席,银泰公益基金会创始人、荣誉理事长。

 (二)王水

 住所:内蒙古赤峰市翁牛特旗梧桐花铅锌矿家属院

 王水持有公司 18.31%的股份,为公司持股 5%以上的关联股东。现任海南信得泰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三)程少良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富力城小区

 程少良持有公司 6.12%的股份,为公司持股 5%以上的关联股东。

 (四)李红磊

 住所: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安富里

 现任锦州恒泰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五)上海趵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南路2250号3幢四层C413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趵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周皓)

 成立日期:2015年8月26日

 合伙期限:2015年8月26日-2025年8月25日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6年9月22日,公司第十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盛蔚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同意将盛蔚矿业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6.8亿元增至人民币45.1亿元,该议案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9月2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上海盛蔚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及公司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增资权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6-094)。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的相关规定,盛蔚矿业其他股东应当同比例提供财务资助,但考虑到盛蔚矿业本次增资以及公司为其提供财务资助的资金将全部用于矿产资源收购,资产收购完成后将注入上市公司。因此,盛蔚矿业其他股东不再同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四、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

 年初至披露日,公司对盛蔚矿业的财务资助合计不超过80,000万元,除此之外,无其他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财务资助是在本次资产收购方案因监管新规而进行调整的背景下发生的,是为了满足盛蔚矿业资产收购的资金需求,且该项资产未来将被注入上市公司。被资助对象虽为公司参股子公司,但基于盛蔚矿业矿产资源收购的一揽子方案,公司有能力控制被资助对象的经营管理风险。因此,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

 六、承诺

 在此项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向盛蔚矿业提供财务资助,有助于盛蔚矿业对矿业资产的收购,公司对该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管,可以控制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的相关规定,该财务资助事项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为参股公司盛蔚矿业提供财务资助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银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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