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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9月2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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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三年及一期,本公司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发行人未曾有严重违约。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的债券以及偿还情况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未发生延迟支付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已发行尚处于存续期内的债券及债务融资工具情况如下:

 ■

 (四)累计公司债券余额及其占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的比例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已公开发行尚未偿付的公司债券累计余额为179.3亿元,企业债券累计余额为87亿元,如发行人本次申请不超过70亿元公司债券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全部发行完毕,发行人累计最高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余额为336.3亿元,占发行人截至2016年3月31日未经审计净资产(合并报表中股东权益合计)的比例为25.1%,未超过发行人最近一期末合并净资产的40%。

 (五)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财务报表口径下的主要财务指标

 ■

 注:除特别注明外,以上财务指标均按照合并报表口径计算。

 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4、EBITDA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折旧+摊销)/(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支出);

 5、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6、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中文名称:中国大唐集团公司

 英文名称:China Datang Corporation

 法定代表人:陈进行

 注册资本:人民币18,009,316,900.00元

 实收资本:人民币24,477,006,910.50元

 设立日期:2003年4月9日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广宁伯街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宁伯街1号

 邮政编码:100033

 信息披露负责人:张笑欧

 联系电话:010-66586555

 传真:010-6658663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311097

 所属行业:电力行业

 经营范围:经营集团公司及有关企业中由国家投资形成并由集团公司拥有的全部国有资产;从事电力能源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组织电力(热力)生产和销售;电力设备制造、设备检修与调试;电力技术开发、咨询;电力工程、电力环保工程承包与咨询;新能源开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发行人经审计资产总计7,295.47亿元,负债总计5,969.89亿元,所有者权益1,325.58亿元;2015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1,661.61亿元,利润总额173.16亿元,净利润100.32亿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53亿元。

 截至2016年3月31日,发行人未经审计资产总计7,327.01亿元,负债总计5,986.98亿元,所有者权益1,340.03亿元;2016年1-3月实现营业总收入379.05亿元,利润总额35.08亿元,净利润21.08亿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57亿元。

 二、发行人设立情况

 (一)公司设立情况

 发行人是在原国家电力公司部分企事业单位基础上组建的国有企业,经国务院同意进行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的试点。

 根据国务院2003年2月2日印发的《国务院关于组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国函[2003]16号)和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2003年3月6日印发的《关于印发<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组建方案>和<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章程>的通知》(国经贸电力[2003]171号)文件,批准由国家电力公司的部分企事业单位合并组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发行人于2002年12月29日正式组建,2003年4月9日完成注册登记。

 发行人注册资本全部为国家资本金,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出资人职责。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注册资本人民币18,009,316,900元,实收资本人民币24,477,006,910.50元,国资委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向公司注资,公司尚未完成工商变更,导致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不一致。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未发生重大资产重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三、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是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企业,即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为国资委。

 (二)发行人、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股权关系

 截至2016年3月31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如下图所示:

 截至2016年3月末发行人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权关系示意图

 ■

 截至2016年3月末,国资委持有的发行人股权不存在任何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三)发行人的独立性

 发行人是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公司,发行人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相互独立。具体情况如下:

 1、业务独立情况

 公司拥有独立于出资者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土地、厂房、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具有独立的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日常业务独立于出资者、实际控制人,与出资者、实际控制人没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公司能够按照自己的独立意志行使经营管理权、独立开展各项业务活动,不受任何行政干预和出资人意志的影响。

 2、资产独立情况

 公司拥有的生产经营性资产权属清楚,与出资者之间的产权关系明晰,不存在以资产、权益或信誉为出资者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资产被出资者、实际控制人无偿占用的情况。公司能够独立运用各项资产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未受到其它任何限制。

 3、机构独立情况

 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生产、采购和销售系统,独立的行政管理系统。公司的各职能机构与出资人职能机构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生产经营场所和办公场所与出资人完全分开。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建立了总经理办公会、监事会等决策与监督及经营管理机构,明确了职权范围,建立了规范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各机构依法行使各自职权。

 4、人员独立情况

 公司拥有独立的人事管理部门,独立负责员工劳动、人事和工资管理,与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相关管理体系分离。公司依据国家的企业劳动、人事和工资管理规定,制订了一整套完整独立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制度。

 5、财务独立情况

 公司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并且独立开设银行账户,依法独立纳税,不存在出资者干预公司财务运作及资金使用的情况,在财务方面完全独立于出资者。

 四、公司组织结构及权益投资情况

 (一)发行人公司治理情况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根据国务院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进行监督,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的战略性调整。

 2011年2月2日,发行人按照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建设规范董事会有关规章和要求组建了董事会。2011年2月24日,国资委在公司本部召开了“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建设规范董事会工作会议”,委派了吴天林、宋思忠、陈耕、赵方宽、胡鸿福五位外部董事到公司履职。2014年4月17日,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曹远征同志为新聘任外部董事,胡鸿福同志不再担任外部董事。根据2014年8月《中央企业领导人员任免》通知,陈耕同志不再担任公司外部董事。2016年1月12日,国资委在公司本部召开了“2016年第一次董事沟通会”,宣布了关于聘任孙汉虹、孙新国、陈琦良、夏冬林4位同志为公司外部董事的通知,吴天林、宋思忠、赵方宽、曹远征不再担任公司外部董事。截至2016年3月末,公司现任董事7名,包括董事长、副董事长,4名外部董事,1名职工董事,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

 公司根据国资委关于建设规范董事会有关规定,组织成立了董事会建设基本制度起草工作组和内部机构调整工作组,开始了相关工作。工作组在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全面调研、咨询,认真学习借鉴试点企业经验基础上,经多次集中讨论和内部审改,完成了《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章程》、《党组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规则》、《关于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集团公司工作规则》的起草工作,初步完成《内部机构设置方案》。

 根据公司修改的《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公司董事会运作体系如下:

 1、初步构建规范董事会运作的制度体系

 按照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和集团公司规范运作的需要,已向国资委上报《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目前正在审核。集团公司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四个议事规则已通过专门委员会的审议,待国资委批准董事会议事规则后,将形成议案提请董事会会议审议。公司已起草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董事会办公室工作细则和董事会办公室档案管理办法,将适时印发执行。

 国资委对大唐集团行使下列职权:

 (1)制定和批准集团公司章程;审核、批准董事会制订的集团公司章程、章程修改方案;

 (2)按照管理权限委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从董事会成员中确定董事长、副董事长;对董事会和董事履职进行评价;

 (3)代表国务院向集团公司派出监事会;

 (4)审核批准董事会年度工作报告;

 (5)决定董事报酬事项;

 (6)组织对董事的培训,提高董事履职能力;

 (7)批准集团公司的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8)批准集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9)批准集团公司增加和减少注册资本方案;

 (10)批准发行集团公司债券方案;

 (11)批准集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12)批准集团公司的主业及调整方案,审核集团公司的发展战略和规划;

 (13)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批准有关非上市公司国有产权转让、上市公司国有股份转让、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及集团公司并购、重大资产和股权处置等事项,批准集团公司重大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方案;

 (14)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集团公司年度财务决算、重大事项进行抽查审计,并按照企业负责人管理权限组织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15)对集团公司年度和任期经营业绩进行考核评价并纳入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结果;

 (16)按照国务院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股份制改革、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和企业重大收入分配等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办理需由国资委批准或者出具审核意见的事项;

 (17)向社会公布集团公司年度生产经营及财务决算有关信息;

 (1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

 公司董事会对国资委负责,执行国资委的决定,接受国资委的指导和监督,依照《公司法》和国资委有关规定行使下列职权:

 (1)制订集团公司章程和章程的修改方案;

 (2)决定集团公司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并对其实施进行监控;决定集团公司的年度投资计划,批准集团公司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投资和非主业投资项目,批准集团公司限额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对外投资项目。董事会决定的集团公司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投资计划,应当报国资委备案;

 (3)决定集团公司年度经营目标,批准集团公司年度预算方案并报国资委备案;

 (4)制订集团公司的年度财务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5)制订集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以及发行集团公司债券的方案;

 (6)制订集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变更集团公司形式的方案; 

 (7)除应当由国资委批准的有关方案外,批准一定金额以上的融资、并购、资产和股权处置方案以及对外捐赠或赞助,具体金额由董事会决定;决定集团公司担保事项;

 (8)按照有关规定,行使对集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管理权;决定聘任或解聘集团公司总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根据董事长提名,决定聘任或解聘董事会秘书。按照国资委有关规定,决定上述集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奖惩等事项;

 (9)制订集团公司的重大收入分配方案,包括企业工资总量预算与决算方案、企业年金方案等;批准集团公司职工收入分配方案;

 (10)批准或决定重要子企业章程和章程的修改方案;依法履行对所投资公司的资产收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股东权利;

 (11)决定集团公司内部重大改革重组事项; 

 (12)决定集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及分公司、子企业的设置;制定集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3)决定集团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并对其实施进行监控;

 (14)听取集团公司总经理工作报告,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建立健全对集团公司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问责制;

 (15)国资委授予董事会行使的出资人的部分职权;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权。

 2、组织召开集团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2011年至2016年6月末,公司共计召开23次董事会。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集团公司章程》(草案)、《集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报国资委审批。审议通过了《集团公司总经理工作规则》及关于集团公司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及组成成员的议案等议案。

 公司按照工作计划和实际需要组织召开了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在专门委员会首次会议上审议了集团公司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四个议事规则。各委员会委员提出了许多有针对性的修改意见和建议,明确了各专业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委员会的正常运作奠定了制度基础。

 3、外部董事独立充分履职

 公司组织董事、董事会秘书参加国资委董事沟通会、国资委建设规范董事会的中央企业董事培训,均取得了良好效果。为使外部董事了解集团公司基层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存在的困难,组织外部董事进行了五次调研;重点考察集团关注的项目。外部董事及集团公司有关领导、部门负责人深入现场,深入工程项目、生产第一线,了解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和信息,查找问题的症结,寻找对策,提出了很多有针对性、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每一次调研结束后,形成调研情况书面材料报董事会,董事会均十分重视,并在集团公司经营管理层中传阅。

 做好为外部董事的服务工作,在第一时间向外部董事报告国资委等上级单位的有关指示精神、重要信息、董事会工作安排等;及时通报集团公司的生产经营等情况,使外部董事能随时了解集团公司的最新动态,进行独立判断,充分履行职责。

 监事制度方面,公司设监事会,主席和成员由国资委委派。监事会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1)检查企业贯彻执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情况;

 (2)检查企业财务,查阅企业的财务会计资料及与企业经营管理活动有关的其他资料,验证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

 (3)检查企业的经营效益、利润分配、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资产运营情况;

 (4)检查企业负责人的经营行为,并对其经营管理业绩进行评价,提出奖惩、任免建议。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修改后的《章程》尚未获得国资委批复,公司仍实行总经理负责制。发行人有关资源配置、投融资计划、资本运营、利润分配和本公司内部管理体制、组织结构调整和内部机构设置等重大事项由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总经理主持,副总经理和有关负责人参加。总经理、副总经理对职权范围内决定的重大问题,承担相应责任。为保证决策的科学民主,避免或减少决策失误,总经理办公会议按照有关规定建立了严格的、可追溯的决策责任追究制度。

 (二)发行人组织结构

 截至2016年3月末,发行人组织机构设置如下图所示:

 发行人组织结构

 ■

 (三)各部门工作职责

 发行人主要职能部门的职能如下:

 1、董事会办公室

 负责制定董事会相关工作制度;负责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负责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的筹备和组织工作;负责董事会与国资委相关部门、监事会的日常联络及为董事提供服务;负责董事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2、办公厅(政策与法律部、国际合作部)

 负责公司经营政策、企业战略、管控模式、重大管理制度的研究;负责党组、公司重要会议组织、重要文件起草和重大事项督办工作;负责公司公务活动、公共关系、新闻发布、社会责任工作;归口管理公司公文、信息、文秘、机要、档案、法律、信访、扶贫、保卫、保密、公务车辆交通安全工作;负责总部财务、消防和后勤事务工作;负责制订海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国际合作事务、国际项目的综合协调,指导所属企业外事工作;负责企业维稳工作;负责公司突发事件的归口管理;负责总部小型基建工作。

 3、规划发展部

 负责组织制订和滚动修订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产业协同及规划管理体系建设,归口管理七大板块发展项目子规划;负责电源(不含核电)及相关项目前期工作;负责电源发展项目(不含核电)的规划布局、核准报告的审查、上报、实施效果评估;负责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负责电源项目前期费用计划及其他前期管理工作;负责电源前期项目收购及评估工作;负责电源项目优化及比选工作;归口管理CDM项目及低碳发展工作。

 4、计划营销部

 负责制订下达投资计划和资本金计划,并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负责增资、注资等投资行为的审批;负责新设立公司的论证、审批和各类公司的章程、投资协议的审核工作;负责小型基建项目的立项审批;负责投资项目正式开工和施工准备工程开工的报批、审批以及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负责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防范体系;负责市场营销工作,制订电、煤及煤化工等产品的营销策略;负责电量协调、电热价执行工作;制订下达年度综合及生产经营计划并对计划执行情况实施考核;归口管理公司综合统计工作,负责统计信息的上报和披露工作。

 5、人力资源部

 负责制订人力资源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公司管理的领导人员、派出董事和监事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机构、劳动定员、员工招聘等劳动组织工作;归口管理企业和员工业绩考核工作;负责“人才平台”建设工作;负责工资总额预算、薪酬分配、社会保险管理等工作;负责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负责员工培训、人才评价、技能鉴定和知识技能竞赛工作;负责总部人事劳动、工资保险福利、员工培训及系统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归口管理多种经营企业。

 6、财务管理部

 负责组织制定财务管理与会计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报送财务会计报告;负责纳税管理工作;归口负责全面预算管理工作,制定年度财务预算和资本预算;负责国资委和董事会年度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相关工作;负责系统主要经营业绩指标的考核及针对财务状况的企业绩效评价工作;负责成本管理、资金筹集使用等各项管理工作;负责“金融平台”建设工作;负责资金及财务风险防控工作;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及各项财政资金的申请和落实工作;负责资产处置工作;负责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工作;负责资本运营、并购重组中的财务审计工作;负责电热价管理、电热费回收工作;负责财产保险工作;配合监事会有关工作。

 7、资本运营与产权管理部

 负责组织制定资本运营战略;负责制定资本运营、证券融资、直接投资(股权和债权)、资产评估、产权管理、三会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披露等业务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资产和股权)收购兼并、内部重组、公司改制、产权结构调整和资产转让等业务的方案设计、论证、审核及报批;负责组织上市公司培育、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和再融资、股权融资、股份增持、3年及以上的中长期债券类融资等业务的方案设计、论证、审核及报批;负责直接投资(股权与债权)业务;负责股权管理、产权登记管理等业务;负责产权变动所涉及的资产评估与备案等管理业务;负责三会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和信息披露等业务。

 8、安全生产部

 负责组织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节能减排法律法规、政策;负责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归口管理安全监督、职业健康、消防安全工作;负责所属企业生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负责大坝管理、生产调度及应急指挥、环境保护在线监控、风电生产信息四个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制定电力安全生产、技术改造、节能环保等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负责电力生产的技术监督、可靠性管理工作;负责电力设备检修、运行、技改项目的计划审批与实施管理;负责年度重大技术措施、反事故措施、节能措施的审批并组织实施、监督;负责电力技术进步和科技项目管理工作;负责电力设备的运行方式协调及生产调度工作;负责“创一流”、“两型”企业的管理工作;负责电力生产指标的下达和考核工作;负责制定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组织脱硫脱硝设施技术改造,组织环境保护统计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核查核算工作。

 9、工程管理部

 负责组织工程项目总体策划,确定建设实施目标和计划,并负责监督实施;负责组织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水电招标规划编制和审核工作,以及重大设计变更管理;负责工程项目施工、设计、监理、调试招投标管理,负责审核工程设备和物资招标计划和投标入围条件;负责项目施工准备工作,落实开工建设条件;负责协调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施工组织、设备供货、材料供应和工期进度等重大问题;归口管理小型基建工程(总部小型基建项目暂由办公厅负责);负责工程安全管理和质量管理工作;负责工程合同、概预算、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负责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和达标评优工作。

 10、燃料管理部

 负责制定燃料管理标准及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负责电煤计划的统一编制、上报;负责组织电煤订货、采购、调运、供应工作;负责制订燃料价格、燃料成本的预测和控制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公司燃料质量和采制化、热值差管理;参与公司新建电厂的燃用煤种和燃料系统的设计、审查。

 11、科技信息部

 负责科技板块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科技平台”建设工作,制订科技创新、管理创新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所属企业科研项目、科技成果管理及推广应用;负责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引进、吸收、消化及应用;负责专利申请与知识产权的管理;负责企业标准化工作,建设“标准化平台”;归口管理信息化工作,制订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建设“信息化平台”。

 12、物资管理部

 负责研究制定物资及物流管理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物资管理规章制度和标准;负责编制物资采购、闲置物资利用及废旧物资处理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发布集中采购目录并组织统一招标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物资采购管理;负责供应商及物资合同履约管理;负责建立和管理采购、仓储、配送为一体的“物流平台”;归口管理商贸物流业务“一体化”工作;负责对物资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

 13、煤炭产业部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制订煤炭、化工项目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煤炭、化工板块的项目前期、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技术监督、科技创新实施专业化管理;负责煤炭、化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煤炭、化工企业设备检修、运行、技改项目的计划审核与实施管理。

 14、核电部(核电公司)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负责核电发展规划的制订并组织实施;负责控股投资核电资质的相关事宜;负责核电产业管理;负责核电前期项目开发、核电产业的投资和资产管理、核电能力建设;归口管理公司核电技术准备、核电项目的工程建设和参、控股核电企业的运行管理;负责核电相关产业的市场开发和管理等。

 15、政治工作部

 负责公司系统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教育管理,负责职工思想政治工作,配合做好企业维稳工作;负责统战工作、共青团工作;负责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组织开展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推动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新闻宣传工作、公司系统媒体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企业文化、“大唐品牌”建设工作;负责公司评先评优工作。

 16、审计部

 负责制定公司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集团公司管理的企业主要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负责组织重大建设项目审计;负责组织企业财务收支及经营状况审计或审计调查。

 17、监察部(党组纪检组办公室)

 负责监督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负责协助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开展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文化建设工作;负责监督党内监督条例的贯彻落实,组织开展巡视工作;负责开展廉洁风险防控工作,加强对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的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开展效能监察;负责受理信访举报,依纪依法查办违纪违法案件;负责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工作等。

 18、工会工作部

 根据《工会法》等法律法规,负责建设工会工作组织和制度体系,依法开展工会工作;负责职代会、厂务公开、职工建家、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负责帮助指导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与企业平等协商并监督履行集体合同情况;负责组织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负责开展职工文化体育活动、帮扶救助、维护女职工特殊利益工作;负责地方工会组织的劳动模范评选、推荐及管理工作;负责工会会费的管理工作;负责直属工会工作。

 (四)发行人内部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发行人的管理和运作,保障发行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发行人制定了一整套严谨有效的规章制度,包括《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授权管理办法》、《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档案管理办法》、《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办法》、《中国大唐集团公司财务制度》、《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会计核算办法》、《中国大唐集团公司资产评估管理办法》、《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国有产权转让管理办法》、《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总部财务报销管理办法》、《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担保管理办法》、《中国大唐集团公司资金调度管理办法》、《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办法》、《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性评价工作管理办法》、《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工程进度管理办法》、《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管理办法》、《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工程招标管理办法》、《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建设项目审计办法》、《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办法》、《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办法》、《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省级全资子公司财务管理办法》、《中国大唐集团分公司财务管理办法》、《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从制度上加强和细化了公司在发展战略规划、人力资源、资金财务、安全生产、市场营销、工程建设、下属公司治理以及监督审计等方面的管理。

 1、重大投融资决策制度

 发行人通过制定《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办法》、《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管理办法》等,对公司系统大中型基本建设和线上技术改造项目投资进行管理。发行人按照三级管理体制(集团公司本部,分子公司、上市公司和基层企业)的模式开展投资管理工作:对于三级责任单位,原则上不得对外投资;分公司、子公司的所有投资项目均须报集团公司批准;上市公司根据其公司章程规定进行决策。分子公司、上市公司及其所属企业,所有批准投资的项目,均需按照要求编报年度投资计划,由发行人审核后实施。发行人通过开展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对所有投资项目的投资效果进行审查。

 2、担保管理制度

 发行人制定了《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担保管理办法》。发行人财务与产权管理部是系统担保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担保管理制度,对发行人系统担保管理进行规范、指导和监督;审查分、子公司提出的担保申请,按规定程序办理担保事项。

 3、财务管理制度

 发行人制定了《中国大唐集团公司财务制度》。根据“公司-分、子公司-基层企业”三级责任主体管理体系,结合发行人发展战略目标,建立适度财务集中、集权与授权相结合的财务管理模式。财务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资金管理、负债管理、资产管理、预算管理、产权管理、担保管理、核算和税收管理、财务风险管理、绩效考核、财务人员管理、财务信息化管理等提出了具体原则和要求。

 4、资金调度管理制度

 发行人制定了《中国大唐集团公司资金调度管理办法》。发行人现金调度实行“分层管理、分级负责”的责任制度,严格控制资金风险。发行人负责审定各企业现金流量预算,统一组织、指导、检查和考核各企业现金调度工作。分、子公司负责审核所属(管理)企业现金流预算,并对现金调度提出建议方案,负责组织、监控、考核所属(管理)企业现金流预算执行。

 5、预算管理制度

 根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办法》,发行人成立预算管理办公室,在预算管理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预算管理办公室设在财务管理部,成员由财务管理部和相关业务部门人员共同组成。预算管理办公室是预算管理委员会的常设工作机构,也是跨部门的协调机构,其主要职责包括:负责协调集团公司全面预算管理相关工作,对全面预算管理各环节中的重大问题提出解决意见和建议;审查汇总各业务部门的业务预算和各企业年度预算建议方案,进行综合平衡,提出修改意见,汇总编制集团公司年度预算建议方案,并提交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查;按照预算管理委员会提出的修改意见,组织相关部门对相关业务预算进行调整;根据董事会审批的年度预算,制定年度预算目标分解方案,经预算管理委员会审定后下达;负责组织开展预算调整工作,对预算调整因素进行审核并提出意见,初步拟定调整方案,报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查;跟踪、监控集团公司预算执行情况,定期进行预算分析,向预算管理委员会提交预算执行分析报告;对各企业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将评价结果上报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查;拟定各项预算定额标准;健全全面预算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

 发行人全面预算管理的内容涵盖企业生产、经营和基本建设、资本运营等各经济活动环节。发行人总部各职能部门和所属企业应当将预算作为预算期内全部业务活动的基本依据,并将各部门、各企业的预算分解到各责任中心,形成全员、全方位的责任体系。

 6、下属公司管理制度

 发行人与下属公司是以资本为纽带的母子公司关系,发行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逐步建立了相对完善的下属公司管理制度。对于法人实体子公司,实行法人制度,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以充分激发下属子公司的生机和活力。财务方面,发行人制定了《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省级全资子公司财务管理办法》,从制度上规范了对省级子公司的产权管理、投融资管理、担保管理、资产管理、资金管理、以及预算及经营考核管理等方面的管理;对于分公司的管理,发行人制定了《中国大唐集团分公司财务管理办法》,以规范发行人所属分公司财务管理,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7、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发行人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职能,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体系,建立安全管理风险机制。发行人设置了安全生产部负责组织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节能减排法律法规、政策;负责安全监督、职业健康、消防安全工作;负责所属企业生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等。发行人按照国家以及有关部委颂布的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结合自身安全生产实际,建立建全了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订了安全生产、评价、隐患排查和质量标准化考核办法等相关制度,确立了以完善制度为基础、以健全机制为链条、以规范行为为重点的安全管理体系。

 8、关联交易管理

 关联交易管理方面,公司明确了关联交易的组织和职责、关联交易认定、决策审批、权限、统计和检查的具体控制程序和标准。落实责任部门,加强关联交易管理。公司关联交易参考市场价格并按公平协商原则定价。

 9、环境保护制度

 发行人实行企业总经理负责制,企业总经理对企业环境保护工作负总责。发行人拥有一系列环境保护制度,成立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发行人环境保护工作,安全生产部归口管理发行人环境保护日常工作,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设项目(包括火电、水电、风电、核电、地热发电及其它建设项目)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10、信息披露制度

 为规范债券的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发行人制定了《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对公司偿债能力或公司已发行债券的价格可能或者已经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信息明确了披露原则、披露的内容、范围、格式、时间及内部管理权限。

 11、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及时掌握发行人总部各部门、系统各单位发生的重要事项,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严肃组织纪律、强化监督管控,快速应对突发事件、妥善处置重大问题,维护发行人利益,结合发行人实际,发行人制订《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以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五)发行人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1、发行人主要子公司基本情况

 截至2015年末,发行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公司共计686家,其中一级子公司50家,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2015年末发行人一级子公司情况

 单位:万元、%

 ■

 注:发行人对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唐阳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和阳城国际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持股比例不超过50%,由于发行人是上述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并对上述公司高管人事进行任命,对其重大事项有决定权限,因此对上述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因此纳入了合并报表范围内。

 2、发行人主要子公司基本情况

 (1)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大唐发电(股票代码“601991”)成立于1994年12月,1997年3月大唐发电的H股股票分别在香港及伦敦上市,2006年12月大唐发电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截至2015年末,大唐发电注册资本1,331,003.76万元,发行人持股比例为34.71%,法定代表人陈进行,经营范围:建设、经营电厂,销售电力、热电、热力;电力设备的检修调试;电力技术服务。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大唐发电经审计资产总额为3,033.68亿元,负债总额为2,400.18亿元,所有者权益633.50亿元;2015年实现经审计营业收入618.90亿元,利润总额65.68亿元,净利润32.83亿元。截至2016年3月31日,大唐发电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为3,011.58亿元,负债总额为2,373.04亿元,所有者权益638.54亿元;2016年第一季度实现未经审计营业收入131.50亿元,利润总额10.01亿元,净利润4.86亿元。

 (2)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华银电力(股票代码“600744”)成立于1993年3月,1996年9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截至2015年末,华银电力注册资本178,112.43万元,发行人持股比例为53.53%,法定代表人王琳。经营范围:新建、扩建电厂;电力生产、销售;以及承担送变电工程及其配套设施建设;提供能源技术开发、咨询服务等。电力生产和销售;电力规划、勘测设计、科研;电力工程施工、设备安装;电力设备修造;电力器材生产、加工、修理、销售。煤炭的生产、加工和销售。煤炭的生产、加工和销售。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华银电力经审计资产总额为198.20亿元,负债总额为159.23亿元,所有者权益38.97亿元;2015年实现经审计营业收入74.06亿元,利润总额4.51亿元,净利润3.82亿元。截至2016年3月31日,华银电力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为186.84亿元,负债总额为147.71亿元,所有者权益39.13亿元,2016年第一季度实现未经审计营业收入14.05亿元,利润总额0.16亿元,净利润0.16亿元。

 (3)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桂冠电力(股票代码“600236”)成立于1992年8月,2000年3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截至2015年末,桂冠电力注册资本228,044.95万元,发行人持股比例为59.55%,法定代表人蔡哲夫。经营范围:开发建设和管理水电站、火电厂和输变电工程,独资、联营开办与本公司主营有关的项目,电力金融方面的经济技术咨询,兴办宾馆、饮食、娱乐业、日用百货、通用机械、电子产品、电子器材的销售。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桂冠电力经审计资产总额为434.04亿元,负债总额为287.55亿元,所有者权益146.49亿元;2015年实现经审计营业收入103.11亿元,利润总额47.77亿元,净利润40.06亿元。截至2016年3月31日,桂冠电力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为420.62亿元,负债总额为268.25亿元,所有者权益152.37亿元,2016年第一季度实现未经审计营业收入22.83亿元,利润总额9.83亿元,净利润8.22亿元。

 (4)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大唐新能源(股票代码“01798”)成立于2004年9月,2010年11月在香港上市。截至2015年末,大唐新能源注册资本727,371.10万元,发行人持股比例为57.37%,大唐吉林发电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8.24%,法定代表人王野平。经营范围:风力发电等新能源的开发、投资、建设与管理;低碳技术的研发、应用与推广;新能源相关设备的研制、销售、检测与维修;电力的生产;境内外电力工程设计、施工安装、检修与维护;新能源设备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对外投资;与新能源相关的培训、咨询服务;房屋出租。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大唐新能源经审计资产总额为608.15亿元,负债总额为472.35亿元,所有者权益135.79亿元;2015年实现经审计营业收入55.92亿元,实现利润总额1.55亿元,净利润0.14亿元。截至2016年3月31日,大唐新能源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为587.16亿元,负债总额为451.37亿元,所有者权益135.79亿元;2016年第一季度实现未经审计营业收入14.39亿元,利润总额0.87亿元,净利润0.41亿元。

 (5)大唐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

 大唐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是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4年10月,截至2015年末,注册资本人民币292,318.03万元,法定代表人王振彪,经营范围:组织电力(热力)生产和销售。电力设备设施检修、安装、调试、运行维护;新能源开发;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租赁业;企业管理服务;投资和资产管理;技术推广服务;电力物资供应;计算机系统开发。建材生产和销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应经许可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机关登记后方可经营)。技能培训、教育辅助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大唐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经审计资产总额为162.94亿元,负债总额为124.07亿元,所有者权益38.86亿元;2015年实现经审计营业收入60.16亿元,利润总额6.56亿元,净利润4.49亿元。截至2016年3月31日,大唐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为156.25亿元,负债总额为115.96亿元,所有者权益40.29亿元,2016年第一季度实现未经审计营业收入17.71亿元,利润总额3.37亿元,净利润2.71亿元。

 (6)大唐吉林发电有限公司

 大唐吉林发电有限公司是大唐集团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4年9月,截至2015年末,注册资本人民币390,258.61万元,法定代表人果树平,经营范围:电力生产、热力生产、供应和销售(由取得经营资格的分支机构经营);电力设备设施检修、调试、运行维护、制造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能源开发;技术推广服务;租赁业;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投资建设和资产管理;电力物资供应;计算机应用及开发服务。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大唐吉林发电有限公司经审计资产总额为159.28亿元,负债总额为133.94亿元,所有者权益25.34亿元;2015年实现经审计营业收入47.42亿元,实现利润总额-9.85亿元,净利润-10.45亿元。截至2016年3月31日,大唐吉林发电有限公司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为161.5亿元,负债总额为135.22亿元,所有者权益26.27亿元;2016年第一季度实现未经审计营业收入18.92亿元,利润总额0.93亿元,净利润0.93亿元。

 (7)大唐河北发电有限公司

 大唐河北发电有限公司是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4年10月,截至2015年末,注册资本人民币300,198.56万元。法定代表人吴大庆。经营范围:从事电力能源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组织电力(热力)生产;运营和销售(现分支机构经营),电力设备检测与调试,电力技术开发与咨询服务,电力工程承包与咨询,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经营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批准或允许的其他业务。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大唐河北发电有限公司经审计资产总额为129.98亿元,负债总额为99.33亿元,所有者权益30.65亿元,2015年实现经审计营业收入55.31亿元,利润总额11.29亿元,净利润10.20亿元。截至2016年3月31日,大唐河北发电有限公司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为132.31亿元,负债总额为98.08亿元,所有者权益34.24亿元,2016年第一季度实现未经审计营业收入15.75亿元,利润总额4.51亿元,净利润3.59亿元。

 (8)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7月,原名大唐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截至2015年末,注册资本人民币240,000.00万元,发行人持股比例为99%,中国大唐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法定代表人金耀华。经营范围:环保项目开发、环保设施投资与运营管理;烟气脱硝催化剂的研发、设计、制作、检验、销售、技术服务;自控系统研发、制造、销售;环保技术开发、检测;环保装备生产、销售;环保工程设计、施工与总承包;污水、海水处理;电力工程系统设计、总承包;节能技术及新能源科技开发利用;物料输送系统、防腐工程系统的设计、承包;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机械设备、电子产品、五金交电的销售;承包境外工程;进出口业务;与以上业务有关的咨询服务。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审计资产总额为139.79亿元,负债总额为103.52亿元,所有者权益36.27亿元;2015年实现经审计营业收入85.98亿元,利润总额8.93亿元,净利润7.50亿元。截至2016年3月31日,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为141.37亿元,负债总额为103.61亿元,所有者权益37.76亿元;2016年第一季度实现未经审计营业收入14.7亿元,利润总额1.75亿元,净利润1.48亿元。

 3、发行人主要联营与合营企业基本情况

 截至2015年末,发行人主要联营与合营的公司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1)主要联营公司

 截至2015年末发行人主要联营企业基本情况

 ■

 2015年末/2015年度发行人主要联营企业财务情况

 ■

 (2)主要合营公司

 截至2015年末发行人主要合营企业基本情况

 ■

 2015年末/2015年度发行人主要合营企业财务情况

 ■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1、董事会

 截至2016年3月末,发行人董事会成员组成情况如下:

 发行人董事会成员构成情况

 ■

 注:根据国资委任命,孙汉虹、孙新国、陈琦良、夏冬林四位外部董事任职期限为2015年11月至2016年11月;2016年1月,国资委在公司本部召开了“2016年第一次董事沟通会”,四位外部董事实际开始履职。

 2、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2016年3月末,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组成情况如下:

 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组成情况

 ■

 (二)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截至2016年3月末,发行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如下:

 一、董事会成员简历

 陈进行先生,61岁,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山东省电力集团公司总经理,山西省电力公司总经理、党组书记,国家电网公司副总经理,中国大唐集团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中国大唐集团公司董事长、党组书记。

 王野平先生,59岁,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广东省电力集团公司董事、总经理,广东省广电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副主席、党组成员。现任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党组副书记。

 孙汉虹先生,59岁,中央企业专职外部董事,原国家核电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上海交通大学核反应堆工程专业大学毕业,同济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结业;国家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987年、1989年、1995年、1998年获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1991年获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1996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历任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二室高级工程师、科研处副处长、技术开发处副处长、工程管理处副处长、院长助理,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副院长、党委委员;2000年5月至2007年2月,担任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院长;2007年2月至2015年9月,任国家核电技术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2015年9月,任中央企业专职外部董事;2015年10月,任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2016年1月任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外部董事。

 孙新国先生,66岁,中信资源控股有限公司原副董事长、升达林业公司原董事长。大学文化程度,历任中信加拿大公司副总经理,中信上海信托投资公司总经理,中信上海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中信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中信集团公司董事,中信美国西林公司总经理,中信新西兰公司总经理,中信资源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升达林业公司董事长,中信资源控股有限公司返聘顾问,2016年1月任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外部董事。

 陈琦良先生,62岁,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原正局级专职监事。中央党校研究生毕业,历任中国黄金总公司(国家黄金局)财务处副处长、处长,中国黄金总公司(国家黄金局)金融部主任,冶金工业部经济调节司基建黄金财务处处长,国务院稽查特派员总署稽查特派员助理(正处级),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正处级专职监事、副局级专职监事、正局级专职监事,2016年1月任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外部董事。

 夏冬林先生,55岁,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出生于1961年1月,1984年7月于江西财经学院会计系(现江西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获经济学(会计学)学士学位,1990年7月于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获经济学(会计学)硕士学位,1994年7月于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获经济学(会计学)博士学位。曾先后兼任中国会计学会会计基本理论与会计准则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全国会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咨询专家等。还曾任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和长安汽车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1月任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外部董事。

 王万春先生,50岁,历任华北电业管理局干部处副科长,华北电力集团公司人事部技术人员管理处处长,华北电力集团公司人事部副部长兼技术人员管理处处长、教育处处长,华北电力集团公司总经理工作部经理兼法律事务室主任、信访办主任,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思想政治工作部副主任(主持工作),2003年12月任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思想政治工作部主任,2005年任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直属党委副书记,2006年6月任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工会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兼思想政治工作部主任,2011年8月任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工会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兼工会工作部主任,2011年10月任中国大唐集团公司职工董事。

 2、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陈进行先生,参见董事会成员简历。

 王野平先生,参见董事会成员简历。

 李小琳女士,54岁,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北京供电局设备引进组工程师,能源部外事司干部,电力工业部国际合作司经贸处副处长、处长,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兼中国电力国际有限公司董事长、CEO、党组书记。现任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

 邹嘉华先生,58岁,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高级政工师。曾任国家电力公司监察专员、中纪委驻国家电力公司纪检组副局级纪检员,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主任,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党组成员、党组纪检组组长。现任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

 胡绳木先生,55岁,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北京大唐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华北电力集团公司总会计师,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总会计师、党组成员。现任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

 王森先生,53岁,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曾任秦山第三核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兼党委书记,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党组成员、党组纪检组组长。现任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

 熊皓先生,56岁,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政工师。曾任中央纪委办公厅副局级检查员、监察专员,中央企业纪工委纪检监察一室主任,中央企业纪工委副书记,监察部驻国务院国资委监察局副局长,国务院国资委纪委副书记。现任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党组成员、党组纪检组组长。

 金耀华先生,56岁,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北京大唐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主任、副总工程师兼安全生产部主任、总工程师、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现任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栗宝卿先生,51岁,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大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兼党组副书记,中国大唐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大唐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主任、人力资源部主任。现任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

 刘传东先生,53岁,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党组副书记,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资金结算(管理)中心主任。中国大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党组书记,中国大唐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党组书记,中国大唐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主任。现任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总会计师、党组成员。

 吴秀章先生,49岁,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液化工程部副经理,中国神华煤制油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副董事长兼常务副总经理,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工程师兼中国神华煤制油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

 (三)发行人董事(不含外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

 截至2016年3月末,发行人董事(不含外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下属子公司及其他单位主要任职情况如下:

 ■

 (四)持有发行人股权及债券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不持有发行人股权及债券。

 六、发行人主营业务基本情况

 (一)经营范围

 发行人经营范围为:经营集团公司及有关企业中由国家投资形成并由集团公司拥有的全部国有资产;从事电力能源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组织电力(热力)生产和销售;电力设备制造、设备检修与调试;电力技术开发、咨询;电力工程、电力环保工程承包与咨询;新能源开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的主营业务分析

 1、发行人主营业务基本情况

 发行人以电力生产和销售为主要业务,依托电力产业优势,做大做强煤炭、煤化工、金融、节能环保等产业,逐步形成结构布局合理的产业链条。发行人在役及在建资产分布在全国31个省区市以及境外的缅甸、柬埔寨等国家和地区,拥有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等两家A股上市公司;拥有中国第一家在伦敦、香港、大陆三地上市的上市公司——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在香港上市的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拥有国内在役最大火力发电厂——内蒙古大唐国际托克托发电公司,和世界最大在役风电场——内蒙古赤峰赛罕坝风电场;拥有我国目前在役的第二大水电站——大唐龙滩水电站,以及物流网络覆盖全国的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有限公司等。2009年,发行人发电装机规模突破1亿千瓦大关,成为世界亿千瓦级特大型发电公司;2010年7月,发行人首次入选世界500强企业,居412位,2015年位居392位。截至2015年末,发行人总装机容量12,597.06万千瓦,居全国领先地位。

 2、发行人的主营业务结构

 ①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业务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

 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于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电力销售收入。随着发电量的减少,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呈一定下降趋势。发行人火电业务是公司电力收入的主要部分,2013年-2015年度及2016年1-3月,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902.92亿元、1,858.73亿元、1,659.20亿元和378.59亿元,火电业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7.77%、77.43%、73.54%和69.37%,呈逐年下降趋势。

 ②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营业务成本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

 随着主营业务收入的下降及电煤价格的回落,发行人主营业务成本逐渐回落,2013年-2015年度及2016年1-3月,发行人主营业务成本分别为1,511.99亿元、1,426.02亿元、1,187.30亿元和278.56亿元,其中火电成本分别为1,199.94亿元、1,144.84亿元、901.28亿元和197.20亿元,火电业务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79.36%、80.28%、75.91%和70.79%。

 ③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营业务毛利润构成及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

 2013年-2015年度及2016年1-3月,发行人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分别为20.54%、23.28%、28.30%和26.51%,最近三年发行人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呈逐年上升趋势,主要原因系:2013年以来,随着电煤价格企稳回落,发行人火电业务毛利率逐年提升;发行人水电业务发展较快,2015年,发行人下属子公司桂冠电力完成对龙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的收购,进一步提升了发行人水电业务在地域、装机规模以及发电量层面的水平,水电装机规模和收入规模的快速提升导致水电业务毛利率逐步提高。

 (三)经营情况分析

 1、电力业务经营情况

 (1)装机容量

 发行人组建以来,始终坚持以满足社会需求为己任,以做强做大为目标,以加快发展为主题,实现了跨越式发展。截至2015年末,发行人发电总装机容量12,597.06万千瓦,比上年同期增加549.10万千瓦。发行人在役发电资产分布在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河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云南、陕西、甘肃等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预计未来1至2年,公司将继续大力发展高效机组建设,加快水电、风电等清洁能源开发建设步伐,随着电源结构的调整及国家对电煤价格和火电上网电价的调节,公司各项发电指标将不断优化,公司的综合能力也将进一步增强。

 (2)电源结构

 发行人始终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电源结构在快速发展中得到进一步优化。水电得到快速发展,截至2015年末,水电装机规模达到2,290.22万千瓦,占可控装机比例18.18%;风电从无到有,继2005年实现“零”的突破后,发展速度不断加快,截至2015年末,风电装机容量达到1,189.57万千瓦,占可控装机比例9.44%;核电、秸秆发电、垃圾发电、太阳能发电等新能源均实现“零”的突破。

 近三年发行人装机容量情况表

 单位:万千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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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机组情况

 近年来,发行人优先发展大容量、高参数机组,积极发展水电、风电等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电源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截至2015年末,公司火电装机容量占比为71.85%,较2014年末下降了2.86个百分点。公司火电机组结构优化,60万千瓦及以上煤电机组台数和容量继续保持全行业领先地位。

 近三年发行人火电机组综合指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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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发电量

 2015年,发行人发电量完成4,722.90亿千瓦时,同比减少4.94%,其中:水电798.8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5.34%;火电3,728.61亿千瓦时,同比降低10.06%;风电186.6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62%;2015年,发行人上网电量完成4,462.83亿千瓦时,同比减少4.46%,其中:水电完成789.8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5.42%;火电完成3,482.05亿千瓦时,同比降低9.79%;风电完成182.3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41%。

 近三年发行人合并口径发电量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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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主要供应商情况

 发行人的主力发电设备是火电,通常电煤采购成本占发电企业生产成本约60%-70%。2015年度,发行人前5大燃料供应公司分别为神华销售集团有限公司、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电煤采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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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入厂标煤价格为入厂原煤价格按照标准煤热值调整后的价格

 (6)主要客户情况

 发行人主要通过生产电力并销售给电网公司获得收入和利润,发行人生产的电力主要销售给国家电网公司和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其中,国家电网公司是关系国家能源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以建设和运营电网为核心业务,承担着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经济、清洁、可持续的电力供应的基本使命。其主要经营区域覆盖我国26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覆盖我国国土面积的88%,拥有55个直接控股子公司,供电人口超过11亿人,是全球最大公用事业企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是原国家电力公司经过电力体制改革后分离出的国家电网公司之外的另一家电网企业,其经营范围为广东、广西、云南、贵州和海南五省(区),负责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南方区域电网,经营相关的输配电业务。

 (7)环保情况

 2013年5月,国家七部委发布《关于2013年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通知》(环发[2013]55号文),其中提出要加强对电力企业(包括企业自备电厂)燃煤机组、钢铁、水泥企业以及燃煤锅炉除尘、脱硫设施运行的监管,严查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超标排放的违法行为,加大对企业废水排放的排查力度,严查利用渗井(旱井)、渗坑(坑塘)、裂隙和溶洞排放、倾倒含有毒污染物废水的违法行为,加强对城镇污水处理厂等污染治理企业的监督检查。

 2014年6月11日,发行人收到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关于对2013年脱硫设施存在突出问题企业予以处罚的公告》,公告对2013年脱硫设施存在突出问题的19家企业予以公告。其中,发行人下属子公司大唐内蒙古多伦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因采用五炉一塔脱硫运行方式,且全年脱硫设施停运174天,二氧化硫长期超标排放被核查曝光。2013年该企业发电量6.3亿千瓦时,供热量2621万吉焦,煤炭消耗量275万吨,燃煤平均硫分1.22%,脱硫设施投运率50%,综合脱硫效率45%,全厂二氧化硫排放量30,595吨;发行人下属子公司阳城国际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现有6台35万千瓦、2台60万千瓦燃煤机组,于2001年至2007年间陆续投产,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工艺,享受脱硫电价。经核实,1-4号机组脱硫改造期间,脱硫设施未同步投运时间分别为1,600小时、1,580小时、1,200小时、2,200小时。1-4号机组发电量为75亿千瓦时,煤炭消耗量291万吨,燃煤平均硫分0.6%,脱硫设施投运率分别为80%、80%、73%、62%,综合脱硫效率分别为73%、73%、66%、56%,全场二氧化硫排放量25,431吨。收到处罚公告后,发行人对此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批示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并制定相关防范措施,确保不再发生类似事件。同时,积极落实公告中的处理措施及相关要求。

 2015年7月22日,国家环保部会同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2014年中央企业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情况考核情况的公告。经考核,发行人完成年度减排目标。

 2016年4月,发行人下属上市公司大唐发电控股子公司多伦煤化工公司发生蒸发塘坝体渗漏。为解决影响装置安全环保和高质量运行的制约因素,结合检修安排,于2016 年5月3 日起,多伦煤化工公司开始陆续组织系统停车、开展环保隐患排查治理。截至2016 年5 月18 日,全部装置停运进入检修状态。多伦煤化工公司利用检修机会加快环保设施整改完善,重点解决周边群众反映的“声、光、味”问题,强化水系统管控,确保满足环保要求后再恢复生产。2016年5月,多伦煤化工公司雇用的三辆装运回用水、用于多伦煤化工公司内部灰渣场喷淋抑尘的罐车被进入工作场所的周边村民围堵在灰渣场内;就该事件,多伦煤化工公司及地方政府与村民正在进行积极沟通,化解矛盾。根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锡林郭勒盟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发布的公告《关于大唐多伦煤化工环保问题的公告》,经锡盟行署事故调查组认定,此次渗漏事故是因为蒸发塘设计、施工不合理,企业日常巡查、管理、维护不到位导致。并责成企业对大唐多伦煤化工公司总经理马继生、副总经理张志明等6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行政记过、行政记大过和降职、免职等处理。经锡盟行署、多伦县多次与企业沟通协商,决定由多伦县主导、企业配合,对周边村组实施城乡统筹建设试点搬迁安置,并责令企业停产并立即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必须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复产。要求企业在对蒸发塘改建为事故缓冲池、储灰场运行管理、污水排放、噪声、火炬光、异味问题、危险废物规范管理和完善环境保护应急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整改。锡盟环保局于2016年4月27日责令多伦煤化工改正并处以罚款287,233.72元。自治区环保厅、锡盟环保局分别于7月1日、6月30日对多伦煤化工存在的环保问题进行约谈。

 (8)安全生产情况

 发行人以建设本质安全型企业为目标,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面对新投机组不断增多、管理幅度逐步拓展、产业领域日趋扩大的复杂情况,始终坚持安全第一不动摇,杜绝了人身和设备事故。发行人不断深化集控运行制、点检定修制和项目管理制,积极探索水电、风电和非电产业生产管理模式,全面构筑了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圆满完成了各项保电任务。

 2、其他业务经营情况

 发行人坚持“电为主导,多元发展”的战略方针,在做大做强发电主导产业的同时,加快了多种产业发展步伐,在煤炭、煤化工、铁路及港口等领域取得了长足发展。

 (1)煤炭业务

 发行人火电占比较高,煤炭需求量大,煤炭等燃料成本对公司利润影响巨大,因此,近年来发行人大力发展煤炭产业,从单一电力产业向“煤电一体”优势互补的产业结构转变,但受煤炭价格持续低迷影响,煤炭产量下降。2009年,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关于调整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等3家中央企业主业的通知》(国资发规划[2009]43号)增加“与电力相关的煤炭资源开发生产”为发行人主业,同年发行人成立了煤炭专营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发行人充分利用国家能源产业政策,采取收购、兼并、整合等方式,已控股煤炭项目15个,其中:已经建成煤矿项目5个,分别为胜利东二煤矿一期、额吉煤矿、宝利煤矿、顺兴煤矿和刘园子煤矿,上述项目均已取得煤矿安全监察机构颁发的煤炭企业《安全许可证》,投产至今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在建项目有胜利东二二期、柳树冲煤矿、龙王沟煤矿,公司要求所有在建项目完工验收取得煤炭企业《安全许可证》后方可投产;开展前期工作的煤矿有9个,分别为胜利东二三期、铁列克煤矿、孔兑沟煤矿、五间房东一、五间房东二、五间房东三、南屯-西索木煤矿、西王寨煤矿、毛家川煤矿;进入施工准备的煤矿有2个,分别是谢尔塔拉煤矿和马福川煤矿。发行人旗下内蒙古胜利煤田东二号矿拥有世界煤炭开发史上发现的最厚煤层,开采深度创露天煤矿开采深度的世界之最,是中国最大的露天煤矿之一。

 截至2015年末,由于煤炭价格持续低迷,公司煤炭产量减少,2015年煤炭产量637.37万吨,同比下降15.89%。未来发行人将以蒙东、蒙西、陕北、山西、新疆五大产区为重点,布局锡盟、呼盟、鄂尔多斯、榆林、吐哈、伊犁和准东七大基地,同时向河南、陇东、宁东、海外等富煤区域或电煤供应紧张区域辐射布局,持续增加煤炭资源储备,提高优质动力煤资源产能、产量及贸易量,提高煤炭自供率。预计煤炭产能达到0.82~1亿吨,其中电煤产能4,000万吨,电煤自供率超过15%。

 (2)煤化工业务

 发行人稳步有序蒙东煤炭资源富集地区的煤化工项目开发,主要目的为形成资源合理布局、经济有效利用。公司主要在建的煤化工项目为内蒙古克什克腾旗煤制天然气项目(二系列)、辽宁阜新煤制天然气项目共2个项目,内蒙古克什克腾旗煤制天然气项目(一系列)、内蒙古呼伦贝尔化肥项目、内蒙古多伦煤基础烯烃项目已经正式投产,均符合国发[2009]38号文件规定。

 一、蒙古克什克腾旗煤制天然气项目:该项目于2009年8月20日核准,发改委批复的项目总投资257.1亿元,合法性手续完备,2009年8月开工,2011年项目一系列完成了空分试运和气化首炉点火的目标;2015年11月,项目一系列正式转入商业化运营。该项目是我国第一个大型煤制天然气示范工程。

 ②辽宁阜新煤制天然气项目:该项目于2010年3月5日核准,发改委批复的项目总投资245.7亿元,合法性手续完备,2010年3月29日开工,2011年实现首台气化炉成功吊装,目前项目缓建。

 ③内蒙古呼伦贝尔化肥项目:该项目于2005年4月15日核准,发改委批复的项目总投资8.64亿元,合法性手续完备,2008年8月20日开工,2013年10月正式投产。

 ④内蒙古多伦煤基烯烃项目:该项目于2005年4月4日核准,发改委批复的项目总投资118.08亿元,2005年7月8日开工,2011年底整个装置已形成连续稳定的生产能力,2013年底正式投产。该项目是世界上MTP(甲醇制丙烯)技术首例大型工业化应用项目,是国家煤化工产业政策中确定的煤基烯烃示范项目,在规模、工艺链长度、技术的先进性等方面均居世界前列。

 根据大唐发电2016年7月1日公告,其拟将其持有的大唐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100%的股权、内蒙古大唐国际锡林浩特褐煤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100%的股权、内蒙古大唐国际锡林浩特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00%的股权、内蒙古大唐国际锡林浩特矿业有限公司60%的股权(上述公司统称为“目标公司”)以及内蒙古克什克腾电源前期项目资产,在豁免大唐发电对上述目标公司部分委托贷款的基础上,以人民币1元为对价转让给中新能化科技有限公司。中新能化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4月21日,注册资本100,000万元。其主要从事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管理等业务。发行人出资100,000万元,持股比例为100%。

 (3)交通运输行业

 近年来,发行人为保障电煤运输,落实多元化发展战略,积极涉足交通运输行业,投资了众多铁路、港口、海上运输等项目。截至2015年末,公司参股的在建铁路项目包括锡乌铁路、锦赤线、宁德白马港铁路支线、正蓝张铁路、沙蔚铁路、沿河铁路、呼准鄂铁路、巴珠铁路等;参股运营的铁路项目包括唐港铁路(迁曹线)、锡多铁路公司、蒙冀铁路有限公司(包括包头-集宁-张家口线;张唐线)、向莆铁路、新余洋坊铁路、巴新线、两伊铁路等。截至2015年末,发行人参股建设的码头是锦州港、参股运营的码头是董家口煤炭码头。

 (上接A21版)

 (下转A2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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