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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9月2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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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59 证券简称:首钢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8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9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因工作人员疏忽,授权委托书内容有误,现予以更正。

 更正后的授权委托书全文如下:

 授权委托书

 本人/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 作为授权委托人确认,本人/公司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兹委托_________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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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其他内容保持不变,授权委托书以更正后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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