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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9月1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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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2016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广东明珠 证券代码:600382 编号:临2016-035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2016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无董事对本次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

 ● 本次董事会议案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6年9月6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并于2016年9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会董事9名,实际到会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张文东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向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融资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保证公司流动资金充足,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同意公司向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以下简称“厦门国际银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授信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贰亿伍仟万元整,期限不超过叁年,融资利率以公司与厦门国际银行商定为准,公司拟以所持有的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47,122,240股或经厦门国际银行认可的其他资产作质(抵)押,本次融资款项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周转等业务。

 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与厦门国际银行签署上述融资授信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有效期为自2016年9月12日起至2019年9月11日止(以实际签订的合同等文件为准)。

 本次融资授信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融资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张文东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拟向厦门国际银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授信融资业务(以下简称“本次融资授信”),经协商,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伟标先生为本次融资授信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无需向实际控制人就本次融资授信提供反担保。

 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与厦门国际银行签署与上述担保事项有关的法律文件,有效期为自2016年9月12日起至2019年9月11日止(以实际签订的合同等文件为准)。

 特此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9月13日

 证券简称:广东明珠 证券代码:600382 编号:临2016-036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2016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16年第五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6年9月6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并于2016年9月12日在公司技术中心大楼六楼2号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会监事3名,实际到会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小华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此前全体监事列席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6年第六次临时会议,认为董事会作出的决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三、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和书面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向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融资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保证公司流动资金充足,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同意公司向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以下简称“厦门国际银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授信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贰亿伍仟万元整,期限不超过叁年,融资利率以公司与厦门国际银行商定为准,公司拟以所持有的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47,122,240股或经厦门国际银行认可的其他资产作质(抵)押,本次融资款项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周转等业务。

 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与厦门国际银行签署上述融资授信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有效期为自2016年9月12日起至2019年9月11日止(以实际签订的合同等文件为准)。

 本次融资授信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融资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拟向厦门国际银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授信融资业务(以下简称“本次融资授信”),经协商,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伟标先生为本次融资授信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无需向实际控制人就本次融资授信提供反担保。

 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与厦门国际银行签署与上述担保事项有关的法律文件,有效期为自2016年9月12日起至2019年9月11日止(以实际签订的合同等文件为准)。

 特此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6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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