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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9月1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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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岭南控股    证券代码:000524     公告编号:2016-054号
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2016年9月12日,本公司接到深交所通知,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岭南控股 股票代码:000524)价格于2016年9月9日、12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价格异常波动。该所根据本公司股票价格变化,关注本公司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

 二、说明关注、核实情况

 根据上述情况,公司针对股价异常波动的情况进行了调查,并向公司股东广州岭南国际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广州市东方酒店集团有限公司查证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广州岭南国际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广州市东方酒店集团有限公司表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上述股东未买卖公司股票。

 2016年4月5日,本公司因拟收购控股股东广州岭南国际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优质旅游产业资产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开市起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充分关注重组事项进展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资产重组进展情况公告。 2016年8月24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八届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并于8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了相关公告。2016年8月31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6]第56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提出了若干反馈意见,并要求公司及中介机构做出书面说明。公司及中介机构对函件所涉及问题进行了回复,并对《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摘要进行更正与修订,修订后的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详见2016年9月3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依据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9月5日开市起复牌。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核实,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九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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