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9月12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9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9月11日下午15:00至2016年9月12日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北路2号帝豪大厦17层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潘英先生
6、本次股东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10人,代表股份127,942,3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76%。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人,代表股份90,098,5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73%。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37,843,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03%。
(二)现场见证律师及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
1、采用累积投票制补选了张哲军、谭卫东、何励为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1)补选张哲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127,854,0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2,270,701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6 %)。
张哲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2)补选谭卫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127,843,3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2,260,001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0%)。
谭卫东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3)补选何励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127,843,3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2,260,005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0%)。
何励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7,851,2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反对91,1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267,9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4%;反对91,1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6%;弃权0股。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海南方圆律师事务所涂显亚律师、周颖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召集,会议出席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