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6年09月1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438 股票简称:通威股份 公告编号:2016—102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现将会议的相关情况及会议决议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9月7日以书面和邮件方式传达给公司全体董事。

 二、本次会议以通讯方式于2016年9月9日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通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三、公司9名董事参与审议了会议的相关议案。

 四、本次会议形成的决议如下:

 审议《关于与东至县人民政府签署<投资协议书>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9月12日披露的《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东至县人民政府签署<投资协议书>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十二日

 股票代码:600438 股票简称:通威股份 公告编号:2016—103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6年9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晏保全先生主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通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关于与东至县人民政府签署<投资协议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438 证券简称:通威股份 公告编号:2016-104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东至县人民政府

 签署《投资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东至县通威渔光一体产业园项目

 项目投资金额:项目预计总投资8亿元人民币

 特别风险提示:协议涉及的项目实施尚须获取光伏发电批文,办理土地、电力接入、环评等前置手续,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一、投资概述

 为充分利用通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通威股份”或“公司”)在渔业养殖、光伏发电领域的资源及品牌优势,推进实现公司“渔光一体”的战略布局,通威股份拟与东至县人民政府签署《投资协议书》,在东至县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项目公司),由其投资建设东至县通威渔光一体产业园项目,该项目包括现代生态渔业、水面光伏电站、扶贫援建及休闲旅游等。项目总投资预计为人民币8亿元,将分期实施。

 该投资事项已经通威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通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无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所规定的关联交易,也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交易对方名称:东至县人民政府

 性质:地方政府机构

 住所地:东至县尧渡镇至德路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无关联关系

 东至县地处安徽省南部,是水资源丰富的特大县域之一,水域面积占该县面积1/3。该区域水面资源丰富,光照极具优势,拥有名特优水产品养殖体系,渔业养殖结构优化,休闲渔业发展迅速,具备了建设“渔光一体”示范基地的各项条件。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东至县通威渔光一体产业园项目

 (二)项目地点:东至县黄泥湖渔场大湖区域内

 (三)项目面积:10000亩(用于光伏水面约3000亩)

 (四)项目规模及投资:黄泥湖大湖100MWp渔光一体项目,预计总投资8亿元人民币,包括现代生态渔业、水面光伏电站、扶贫援建及休闲旅游等。

 四、投资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双方

 甲方:东至县人民政府

 乙方: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见本公告“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所述内容。

 (三)项目用地

 项目用地总面积约10000亩(用于光伏水面约3000亩),由项目公司与项目所在地国营黄泥湖渔场签订租赁合同,使用期限为30年。

 (四)建设期限

 各项建设条件具备时,项目原则上在2年内完成建设。

 (五)协议双方主要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委派专门人员积极协助乙方办理项目各相关手续;协助乙方争取国家支持项目的补助资金,享受国家、安徽省对投资企业的优惠扶持政策,协议外政策性收益由甲乙双方平等共享;甲方根据项目公司需求提供项目建设需要永久用地的征地指标并做好供应;在国家产能政策允许范围内,甲方为乙方争取相应的并网条件。

 2、乙方应恪守国家及地方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依法建设经营;乙方应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并积极助力甲方的扶贫工作,分别实施“光伏扶贫”与“养殖升级”;乙方根据甲方总体规划,负责编制黄泥湖休闲旅游规划方案,并经甲方审核同意后与光伏电站、渔业养殖同步规划、设计、实施。

 3、乙方的投资企业完全拥有法律赋予的经营、财产自主和用工自主等一切权利,乙方承诺在15年内不转让经营权。

 (六)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的,可依法提起诉讼,并由协议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七)未尽事宜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协议附件均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生效时间及条件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书面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后生效。

 五、对公司的影响

 “渔光一体”系公司目前大力打造并推广的渔业养殖加光伏发电综合运营模式,本协议的签订将进一步落实公司“农业(渔业)资源”+“光伏新能源”战略规划,推动实现公司绿色渔业、绿色能源产业互补、协同发展的战略目标。由于该项目将分期实施,对公司2016年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及净利润不构成重大影响。

 六、风险分析及提示

 1、本协议涉及的项目实施尚须获取光伏发电批文,办理土地、电力接入、环评等前置手续,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2、目前,国内光伏发电项目的收益依赖于光伏电站建成后首次并网发电时国家对光伏上网电价的补贴力度。因此,国家政策对光伏电站的建设运营影响较大。若相关政策在本协议涉及的项目建设或运营过程中出现重大变化,会对项目收益情况产生较大影响。

 3、项目建设规模为100MWp,涉及投资总金额预计8亿元,在具体实施时可能对公司未来现金流造成一定压力,公司将统筹资金安排,合理确定资金来源、支付方式等,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特此公告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十二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