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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9月1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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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新三板做市业务试点箭在弦上
股转系统基本完成试点前工作准备

 □本报记者 王小伟

 

 随着新三板挂牌公司数量突破9000家,做市商扩围的进程也在提速。中国证券报记者从权威渠道获悉,为确保私募机构做市业务试点工作顺利启动,全国股转公司12日召开私募机构做市业务试点工作部署会,对私募机构参与全国股转系统做市试点有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私募机构申请新三板做市业务试点,应具备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近三年年均资产管理规模不低于人民币20亿元等“门槛”。

 平稳起步

 参会人士透露,私募机构申请在全国股转系统开展做市业务试点,应具备的主要条件包括: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财务状况稳健;持续经营三年以上,且近三年年均资产管理规模不低于人民币20亿元;申请机构及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过证监会行政处罚;具有符合全国股转系统做市业务相关要求的业务实施方案和内部管理制度;设有专门的做市业务部门,配备做市业务人员;做市业务系统符合相关技术规范,并通过全国股转公司的测试;已成为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普通会员等。私募机构开展做市试点前,应通过全国股转系统组织的做市业务试点专业评审。

 中国国际科促会新三板研究中心副主任兼首席研究员布娜新表示,上述标准中,除两条涉及私募机构的资金实力外,还有合规性等要求。新三板引入私募机构做市,肯定会首先从规范性、稳健性角度考量。

 全国股转公司相关人士表示,私募机构参与做市是新三板市场一项新的尝试。试点初期,全国股转公司将按照规范程序审慎遴选规模较大、运行时间较长、风控水平较高、财务状况稳健的私募机构参与试点,切实防控风险,确保私募机构参与新三板做市业务试点平稳起步。

 今年5月,证监会明确将开展私募机构参与新三板做市业务试点,并由全国股转公司具体办理相关备案管理工作。接近监管部门的人士透露,此后全国股转公司按照稳起步原则,分步骤推进私募机构参与做市业务试点备案管理工作,包括修订《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做市商做市管理规定(试行)》、研究制定试点机构的遴选方案及相关配套规则、启动受理私募机构申报材料等。

 权威人士表示,近日,《私募机构全国股转系统做市业务试点专业评审方案》已经获证监会批准,标志着全国股转系统已基本完成私募机构做市业务试点前工作准备。业内人士认为,新三板做市商扩容蓄势待发。

 活跃市场

 截至12日,新三板挂牌公司数量首次突破9000家,总股本超过5158亿股。日益增长的挂牌公司家数与相对较少的做市商之间形成对比,制约了整个市场的流动性和价格发现功能的发挥。

 相关人士表示,做市业务试点工作对于新三板市场和私募机构都有重要意义。私募机构参与做市,能增加新三板市场的做市商种类和数量,起到活跃交易的催化剂作用,并通过发挥私募机构的价值发现功能起到稳定市场的作用。对于私募机构而言,做市业务将形成新的业务增长点,有利于提升资管品牌和市场地位。(下转A02版)

 (上接A01版)业内人士指出,随着私募机构做市试点的推出,关于新三板流动性的一揽子解决方案正在按照计划逐步推进。

 全国股转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私募机构做市业务试点关乎新三板市场的长远发展,也关乎私募行业的荣誉。全国股转公司对私募机构的后续准备工作提出多项要求。首先是精心准备。有关机构应该重视参与试点机会,对照评审标准精心准备。二是积极沟通。私募机构申请试点的前期准备涉及到与全国股转公司、中国结算、主办券商、软件供应商等各方面的衔接,有关机构应与各方积极沟通,及时解决问题。全国股转公司将设置咨询电话,帮助私募机构及时解决业务技术准备过程中的问题。三是强化研究。私募机构在准备申请材料的同时,应发挥自身价值投资优势,积极着手开展做市标的研究,积累项目储备,为试点工作的尽快顺利开展奠定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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