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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9月1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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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83 证券简称:合众思壮 公告编号:2016-097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16年9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9月9日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6人,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郭信平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到会董事经过逐项审议,以通讯表决方式进行表决,最终出席会议的董事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向北京银行中关村科技园区支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决定以合众思壮北斗导航有限公司抵押担保方式向北京银行中关村科技园区支行申请授信,授信额度人民币叁亿伍仟万元,期限贰年,提款期限壹年,业务品种:流动资金贷款。

 本议案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二、关于全资子公司合众思壮北斗导航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决定同意全资子公司合众思壮北斗导航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本次向北京银行中关村科技园区支行,申请金额不超过叁亿伍仟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提供抵押担保。

 本议案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合众思壮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决定为子公司深圳合众思壮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申请人民币金额4,000万元,期限壹年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本议案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北京招通致晟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决定为子公司北京招通致晟科技有限公司向北京银行中关村科技园区支行申请人民币金额2,000万元,期限贰年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召开公司二○一六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召开公司二○一六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提交提供担保、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等事项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九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383 证券简称:合众思壮 公告编号:2016-098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的召开情况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6年9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6年9月9日通过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江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提名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李佳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根据股东提名,同意李佳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监事候选人的提名,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零一六年九月十三日

 监事候选人简历

 李佳女士,1978年9月出生,2001年毕业于中国矿业大学会计学专业。曾任职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现任公司投资经理。

 李佳女士与公司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383 证券简称:合众思壮 公告编号:2016-099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事项的基本情况

 (1)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合众思壮”)全资子公司深圳合众思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思壮”),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申请综合授信,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金额4,000万元,期限一年。

 (2)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招通致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通致晟”)拟向北京银行中关村科技园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金额2,000万元,期限贰年。

 本公司决定对上述两笔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3)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合众思壮北斗导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壮北斗”)为本公司本次向北京银行中关村科技园区支行,申请金额不超过叁亿伍仟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提供抵押担保。

 2、担保事项的审批情况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由公司三届董事会三十六次会议审议批准。本次担保事项为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无需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本次本公司为深圳思壮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事项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9.11条第三款“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将提请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思壮北斗为本公司本次向北京银行中关村科技园区支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抵押担保事项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9.11条第一款“单笔担保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将提请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名称:深圳合众思壮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征程二路4-4厂房B区

 法人代表:郭信平

 注册资本:2,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导航仪、安全驾驶预警仪的技术开发与销售;企业管理策划;软件技术开发;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项目和需前置审批的项目)许可经营项目:导航仪、安全驾驶预警仪的生产。

 深圳思壮成立于2010年,是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 191,305,302.00 元;负债总额为 167,677,589.21元;净资产为 23,627,712.79 元。2015年度营业收入 145,993,973.43 元,净利润总额为 4,881,200.50 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2、北京招通致晟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海运仓1号4层418号

 法人代表:郭信平

 注册资本:1,111.11万元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技术培训;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计算机维修;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机械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招通致晟成立于2011年,是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81,666,668.31 元;负债总额为15,700,945.11 元;净资产为 65,965,723.20 元。2015年度营业收入 50,178,324.67 元,净利润总额为 16,477,294.56 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3、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18号知春大厦1501室

 法人代表:郭信平

 注册资本:197,328,688元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卫星导航技术培训;销售机械设备、五金交电、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通讯设备、卫星导航产品及辅助设备;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维修仪器仪表;出租办公用房;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

 合众思壮成立于2007年,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 2,489,928,596.30元;负债总额为652,430,824.04元;净资产为1,837,497,772.26 元。2015年度营业收入 757,069,209.20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60,577,119.74 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对上述1、2银行项目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对其到期偿付承担连带责任。思壮北斗对3银行项目授信额度提供抵押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经审核认为:

 (一)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1、公司为深圳思壮及招通致晟提供担保,是保证该公司开展业务的经营需要,为其提供担保将有利于子公司的经营;

 2、深圳思壮及招通致晟此次申请综合授信是该司经营的需要,将为公司经营带来积极影响,为其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3、深圳思壮及招通致晟目前经营正常,其资信状况良好,偿债能力良好,不存在无法偿还到期债务的风险。

 4、此次提供担保的深圳思壮及招通致晟是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不需要提供反担保。

 (二)公司全资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担保

 公司资信和经营状况良好,偿还债务能力较强,担保风险可控。本次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本次担保事项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意本次全资子公司为本公司的授信额度提供抵押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1、2015年9月,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思壮向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龙华支行申请综合授信,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2,000万元,期限一年。上述借款已归还,故本公司上述贰千万元人民币阶段的担保责任已经终止。

 2015年9月,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招通致晟向北京银行中关村科技园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金额2,000万元,期限贰年。上述借款已归还,故本公司上述贰千万元人民币阶段的担保责任已经终止。

 2、本次本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担保金额共计6,000万元人民币,全资子公司对本公司的担保金额为35,000万元人民币。本次担保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49,000万元,占2015年末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7.36%。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三届三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九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383 证券简称:合众思壮 公告编号:2016-100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6年9月9日接到监事会主席刘江女士的辞职报告,刘江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股东代表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刘江女士目前担任公司内审负责人,刘江女士同时辞去公司内审负责人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刘江女士辞去监事职务将使公司监事会少于法定人数,因此刘江女士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新的监事之日起生效,辞职报告尚未生效之前,刘江女士仍将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公司监事会对刘江女士在任职监事、监事会主席期间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九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383 证券简称:合众思壮 公告编号:2016-101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二○一六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 2016 年9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恒通商务园B10楼3层公司会议室。

 5、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6 年9月28日(星期三)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年9月28日(星期三)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年9月27日(星期二)下午 15:00 至 2016年9月28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6、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7、股权登记日:2016年9月23日(星期五)

 8、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以下议案:

 ■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9月1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以上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本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2016 年9月26-27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

 3、现场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信函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恒通商务园B10楼3层 合众思壮

 邮政编码:100015。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传真电话:010-58275259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蒋蕾女士

 联系电话:010-58275500 联系传真:010-58275259

 2、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不超过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全部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三届三十六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九月十三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83。

 2.投票简称:“思壮投票”。

 3.议案及表决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本次股东大会需表决的议案事项及对应申报价格如下表所示: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的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9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9月27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9月28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16年9月28日召开的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我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我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自行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公司(本人)承担。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本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及重新打印件均有效,请委托人在相应表决意见的格内以“○”表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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